9·7泰和行李箱藏屍案

9·7泰和行李箱藏屍案

2021年9月7日,江西省吉安市泰和縣發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謝磊逃走,當地警方發布協查通報,懸賞3萬元破案。有目擊者稱,嫌疑人打車時丟下帶血的箱子逃跑。

2021年9月8日,江西省泰和縣公安局官方微博通報,疑殺害女性並藏屍行李箱後脫逃的嫌犯已被抓獲。9月13日,江西省泰和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謝某批准逮捕。

2022年1月28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謝磊搶劫、盜竊一案,並當庭宣判。以被告人謝磊犯搶劫罪、盜竊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9·7泰和行李箱藏屍案
  • 發生時間:2021年9月7日
  • 發生地點:江西省吉安市泰和縣
案件經過,案件處置,官方通報,檢方介入,批准逮捕,提起公訴,判處死刑,各方回應,警方通報,

案件經過

2021年9月7日7時許,江西省泰和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接到一計程車司機報警,稱當日7時左右在泰和縣城白鳳大道某路口接到一男性乘客,拖一黑色行李箱。在幫其將行李箱扛進後備廂時,發現箱子有可疑血跡。
網傳視頻顯示,一黑衣男子拖著箱子,走向路邊一輛小車,嘗試把箱子搬上後備廂,與另一男子交流。之後,該黑衣男子丟下箱子,獨自離開。另一段視頻顯示,有警察來到現場處理情況。

案件處置

官方通報

公安機關出警後,勘察發現箱內藏有一具女屍,迅速查明死者為方某某(2002年7月出生,上饒縣某鎮人),並快速鎖定謝某(男,1988年11月出生,陝西省寧強縣人)系重大作案嫌疑人。
案發後,吉安市公安局高度重視,組織市、縣兩級精幹力量,全力圍捕、順線追蹤、通宵達旦、連續奮戰,於9月8日11時25分許在吉安縣天河鎮一民居內將犯罪嫌疑人謝某成功抓獲。
截至2021年9月8日,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檢方介入

2021年9月8日,記者從江西泰和縣人民檢察院獲悉,檢方已提前介入江西“皮箱藏屍案”。

批准逮捕

2021年9月13日,江西省泰和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行李箱藏屍”案犯罪嫌疑人謝某批准逮捕。

提起公訴

2022年1月,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行李箱藏屍”案被告人謝磊以涉嫌搶劫罪、盜竊罪向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謝磊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依法告知了被害人近親屬享有的訴訟權利,聽取了被害人近親屬的意見。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判處死刑

據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官微訊息,2022年1月28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謝磊搶劫、盜竊一案,並當庭宣判。以被告人謝磊犯搶劫罪、盜竊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審理查明
被告人與被害人關係
被告人謝磊與被害人方某某系KTV同事
2021年9月6日
謝磊向方某某借款1萬元用於賭博並約定於當日還款。後因賭博輸了近6萬元,謝磊無力償還方某某借款以及其挪用公司的錢款。謝磊此前得知方某某有十餘萬元存款,於是謝磊產生將方某某殺害後,不但可以不用償還方某某的借款,還可以劫取方某某的存款用於歸還公司錢款的想法,決定找方某某商談暫緩還款事宜,若方某某不同意便將她殺害。
同日
謝磊隨身攜帶摺疊刀來到方某某房間,確認方某某不同意其暫緩還款要求後,謝磊趁方某某出門之機,拿出摺疊刀割了方某某頸部一刀。在方某某倒地呼救時,謝磊朝方某某頸部割了數刀,致方某某死亡。隨後,謝磊欲取走方某某關聯在支付寶上的銀行卡存款,未果。為毀屍滅跡,謝磊購買了一個黑色行李箱,將方某某屍體裝進黑色行李箱。
9月7日
謝磊使用方某某的支付寶向計程車司機兌換了9800元現金,其中100元作為車費及手續費。在清理好犯罪現場後,謝磊攜帶裝有方某某屍體的黑色行李箱欲搭乘計程車前往吉安縣拋屍,因被計程車司機發現異常,謝磊便丟棄行李箱逃跑,逃跑過程中盜竊電動車一輛,騎車逃竄至吉安縣天河鎮,後被公安民警抓獲歸案。
9·7泰和行李箱藏屍案
9·7泰和行李箱藏屍案
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理後認為
被告人謝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持刀入戶殺害被害人方某某,並劫取被害人財物,其行為構成搶劫罪;實施搶劫犯罪後,在逃跑過程中又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還構成盜竊罪,依法應對其數罪併罰。
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應予支持。被告人謝磊有犯罪前科,可酌情從重處罰。
被告人謝磊為圖財殺死被害人方某某,且作案後又用行李箱藏屍滅跡,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手段特別殘忍,人身危險性極大,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當依法予以嚴懲。雖有坦白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9·7泰和行李箱藏屍案
9·7泰和行李箱藏屍案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謝磊當庭表示服從判決。

各方回應

受害者父親稱:“她是家裡的大女兒,今年虛歲20歲。”,女兒長期在外打工,很少回家,案發前幾天還在和自己聯繫。至於有訊息稱嫌疑人在KTV上班,那么,女兒是否在同一家KTV上班,和嫌疑人怎么認識的,他表示目前不知情,自己也很想知道。
受害者老家村委會一位方姓幹部告訴記者,受害者國中沒畢業,他曾因女孩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去她家了解情況。
案發後,村幹部還向受害者的家人了解到,受害者去年曾在上饒市區賣衣服,今年賣了一段時間衣服後,和同鄉一位姐妹出去打工一直未歸,至於去了哪裡,家人並不知情。直到上月中旬,受害者曾在和家人通話時提到自己在吉安市打工,未提到具體做什麼工作。村幹部還注意到,受害者9月6日曾和其伯父微信聊天,回復“上班”二字。

警方通報

2021年9月7日,泰和縣公安局發布協查通報稱,江西省吉安市泰和縣發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經偵查,謝磊有重大作案嫌疑。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謝磊,男,33歲,身份證號碼612326198811021414,陝西省寧強縣大安鎮桑樹灣村一組17號人,電話18870666682。
2021年9月8日上午11時許,泰和縣公安局稱,該嫌疑人謝磊已被抓獲。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