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7高青縣命案

9·17高青縣命案

9·17高青縣命案是指2003年9月17日晚上11點左右,高青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到報案稱,常家鎮張王村村民劉某在自家小賣部中被人殺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9·17高青縣命案
  • 發生時間:2003年9月17日
  • 發生地點常家鎮張王村
  • 被害人:劉某
事件過程,案件處置,

事件過程

有一個村民正好去他(受害者)家裡找他有事,到了他門口的時候突然就從他家裡竄出兩名男子,對這個村民進行毆打,然後這兩名男子就消失了。消失了以後這個村民就感到比較奇怪,就到受害人劉某家中去了。
這名村民到劉某家發現,劉某躺在房門口的血泊中。接警後,高青縣公安局立即派員赴案發現場,開展偵破工作。

案件處置

自2003年案發,高青警方17年來幾代刑偵人始終沒有放棄劉某被害案。公安部部署開展“雲劍2020”命案積案攻堅專項行動後,這起案件出現了重大轉機。
專項行動中,高青警方對劉某被害案進行了重新梳理,並將當年提取的17件痕跡物證送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進行檢驗。2020年年底,高青警方接到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傳來的重要信息,經檢驗,黃河護堤房旁邊提取的菸頭上生物物質,為犯罪嫌疑人薛某所留。
審訊中,薛某交代了當年與同夥周某共同作案,殺害劉某的犯罪事實。民警隨後在淄博市博山區將犯罪嫌疑人周某成功抓獲。經審查,薛某、周某均有盜竊前科。案發當天,二人流竄到劉某家的小賣部行竊,正要逃跑時,與回家的劉某突然相遇。
高青縣公安局刑偵大隊三中隊偵查員 楊玉璽:突然戶主從大門外進來了,就在院子裡碰上了。為了逃跑,他們把這個戶主採取堵嘴,然後捆綁,最後在屋裡用鈍器將他殺害。
案發後,薛某、周某為逃避打擊東躲西藏,以打零工為生。目前,薛某、周某已被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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