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6長沙中國電信大樓火災

9·16長沙中國電信大樓火災

2022年9月16日下午,位於湖南長沙市區內的中國電信大樓發生火災,現場濃煙滾滾,數十層樓體燃燒劇烈。

截至2022年9月16日19時30分,樓體明火已經撲滅,火災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起火原因正在調查。2022年9月18日,湖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向長沙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發布通知書,決定對長沙市芙蓉區荷花園電信大廈“9•16”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實行掛牌督辦

2023年10月13日訊息,近日,湖南省長沙市應急管理局公布了《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公司荷花園大院第二長途電信樞紐樓“9·16”火災事故調查報告》。經調查認定,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公司荷花園大院第二長途電信樞紐樓“9·16”火災事故是一起因火源和可燃物管理不善引起的在社會面有較大影響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20餘人被問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9·16長沙中國電信大樓火災
  • 外文名:9 · 16 Changsha China Telecom Building Fire
  • 發生時間:2022年9月16日
  • 發生地點:湖南長沙市區內的中國電信大樓
事故經過,火災處置,事故原因,調查處理,問責人員,大樓簡介,

事故經過

2022年9月16日15時46分左右,電信樞紐樓工作人員李紅霞(湖南省康普通信技術有限責任公司員工)與卿紀偉(中國電信長沙分公司荷花園大廈動力班班長)站在東附樓一樓門口,李紅霞發現電信樞紐樓西北角第6層至第7層處有明火和濃煙冒出,就示意卿紀偉查看,卿紀偉立即向郭利民(中國電信長沙分公司安保後勤部管理人員)報告,郭利民通知消防控制室利用應急廣播喊話,疏散樓內工作人員,並撥打119報火警。15時48分,盛建新(湖北順昌門智慧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項目經理)路過東二環時,發現電信樞紐樓西北側外牆起火,即撥打119報火警,據顯示為第一報警人。

火災處置

2022年9月16日15時48分,長沙市消防救援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芙蓉區東二環中國電信大廈發生火災,支隊立即調派17個消防站、36輛消防車、280名指戰員到場處置,支隊全勤指揮部遂行出動。16時00分,轄區首批力量到場,經初步偵察:現場為芙蓉區荷花園電信大廈外牆起火,建築高度218米,地上42層,地下2層。
據長沙市應急局訊息:2022年9月16日16時20分左右,大廈樓體外部明火已滅。
截至2022年9月16日19時30分,樓體明火已經撲滅,火災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起火原因正在調查。
2023年10月13日訊息,經調查認定,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公司荷花園大院第二長途電信樞紐樓“9·16”火災事故是一起因火源和可燃物管理不善引起的在社會面有較大影響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原因

(一)火災發生原因
經調查,火災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未熄滅的菸頭引燃電信樞紐樓北側第7層室外平台的瓦楞紙、朽木、碎木、竹夾板等可燃物,進而引燃建築外牆裝飾鋁塑板造成火災。
(二)火災蔓延擴大的原因
1.外牆施工輔料易燃可燃。電信樞紐樓第7層至39層外牆裝飾材料為鋁塑板,其整版屬於難燃材料,黑色夾心屬於易燃材料,此外還使用了黑色膠條、白色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輔助施工。
2.外牆鋁塑複合板幕牆豎向未進行防火隔斷。外牆施工時豎向未做防火隔斷,外牆空腔結構上下貫通形成煙囪效應使得火焰蔓延迅速。
3.受建築結構及當天風向影響。起火初期火焰垂直向上蔓延到達起火點上方第11層避難層高度後,隨風向轉變,逐漸蔓延至主樓西側外牆,並順勢向上蔓延,經過敞開式陽台門窗火勢蔓延進入辦公房間。

調查處理

  • 掛牌督辦
湖南省應急管理廳網站訊息,湖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2022年9月18日向長沙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發布通知書。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和《湖南省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辦法》(湘安〔2011〕3號)的有關規定,湖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決定對長沙市芙蓉區荷花園電信大廈“916”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實行掛牌督辦
  • 調查報告
2023年10月,據應急管理部訊息,近日,湖南省長沙市應急管理局公布了《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公司荷花園大院第二長途電信樞紐樓“9·16”火災事故調查報告》。經調查認定,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公司荷花園大院第二長途電信樞紐樓“9·16”火災事故是一起因火源和可燃物管理不善引起的在社會面有較大影響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20餘人被問責。

問責人員

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國務院安委辦批覆,依規依紀依法對事故中25名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追責問責,並對事故中6名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具體如下:
一、中國電信湖南分公司(2人)
1.周小玩,中國電信湖南分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長沙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予以誡勉,並給予行政處罰。
2.馬衛中,中國電信湖南分公司網路與信息安全部主任,予以誡勉。
二、中國電信長沙分公司(9人)
1.王金華,中國電信長沙分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給予警告處分,並給予行政處罰。
2.劉紅海,中國電信長沙分公司安保後勤部主任,給予記大過處分,並調離崗位。
3.譚沙,中國電信長沙分公司安保後勤部副主任、荷花園安保中心負責人,安保後勤部總支部第二支部書記,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並給予行政處罰。
4.張雷,中國電信長沙分公司工作人員,給予記過處分。
5.郭利民,中國電信長沙分公司安保後勤部管理人員,給予警告處分。
6.卿紀偉,中國電信長沙分公司荷花園動力班班長,給予警告處分。
7.劉建良,中國電信湖南分公司資深總裁,時任中國電信長沙分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予以通報。
8.陳治國,已退休,時任中國電信長沙分公司副總經理,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9.吳立新,已退休,時任中國電信長沙分公司荷花園電信樞紐樓建設項目辦公室主任,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三、湖南省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中信服務分公司(1人)
1.陳梅,湖南省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中信服務分公司業務外包人員,荷花園電信樞紐樓物業服務處主任,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四、湖南省通信管理局(1人)
1.陶波,時任湖南省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發展處處長,兼任長沙通信發展管理辦公室主任,予以誡勉。
五、長沙通信發展管理辦公室(2人)
1.王有才,長沙通信發展管理辦公室常務副主任,給予警告處分。
2.周建雄,長沙通信發展管理辦公室主任助理,予以誡勉。
六、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1人)
1.劉劍,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築節能與科學技術處處長,予以通報。
七、長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1人)
1.譚雅琳,長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信息化與信息產業處處長,予以通報。
八、長沙市消防救援支隊(1人)
1.張超,長沙市消防救援支隊防火監督處處長,予以通報。
九、芙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人)
1.劉柱,長沙市芙蓉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專職副主任,予以通報。
2.胡越榮,長沙市芙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物業管理科科長,予以誡勉。
十、芙蓉區工業和信息化局(2人)
1.張亞,長沙市芙蓉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書記、局長,予以通報。
2.陳佳豪,長沙市芙蓉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綜合協調科科長予以誡勉。
十一、芙蓉區消防救援大隊(2人)
1.周振華,芙蓉區消防救援大隊黨委副書記、大隊長,予以通報。
2.耿雷,芙蓉區消防救援大隊消防監督員,予以誡勉。
十二、芙蓉區荷花園街道(1人)
1.劉曙,芙蓉區荷花園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予以通報。
十三、中山市盛興幕牆有限公司(1人)
1.王曾信,原中山市盛興幕牆有限公司項目經理,給予行政處罰。
十四、中國水利水電建設工程諮詢中南公司(2人)
1.許沁然,原中國水利水電建設工程諮詢中南公司項目監理負責人,給予行政處罰。
2.楊軍,原中國水利水電建設工程諮詢中南公司具體負責該項目監理和幕牆驗收人員,給予行政處罰。

大樓簡介

事發荷花園電信大樓2000年建成,位於長沙市東二環,曾以218米的高度成為長沙首座突破200米的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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