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0大連液化氣罐爆炸事故

9·10大連液化氣罐爆炸事故

2021年9月10日23時39分,遼寧省大連市普蘭店區豐榮街道鑫和社區一住宅樓突發爆炸,據大連應急訊息,事故致8人死亡,另有5人受傷在醫院救治。

2021年9月13日,該事故問責處理情況通報發布,大連市應急局黨委書記、局長均被免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9·10大連液化氣罐爆炸事故
  • 發生時間:2021年9月10日
  • 發生地點:遼寧省大連市普蘭店區豐榮街道鑫和社區一住戶家中
  • 傷亡情況:8人死亡,另有5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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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背景

事發樓棟為一臨街住宅樓,一樓是商鋪,有一家藥店和一家餐館;二樓以上為普通住宅。據附近鄰居介紹,該樓棟建於2000年,樓體內部為框架結構。

事故經過

2021年9月10日23時39分,遼寧省大連市普蘭店區豐榮街道鑫和社區一住戶家中發生液化石油氣管道泄漏並引發爆炸事故。
據大連應急訊息,該次事故是由一住戶家中液化氣罐泄漏並引發爆炸所致。圍觀的市民們議論紛紛,有人說:“液化氣罐爆炸有這么大威力?牆都炸倒了,聽說地板都炸穿了。”

事故傷亡

截至2021年9月11日4時30分許,該事故致8人死亡,另有5人受傷在醫院救治,暫無生命危險。

事故處置

事故發生後,大連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門及屬地單位立即臨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2021年9月11日2時30分許火被撲滅。
大連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第一時間作出指示。大連市市長、分管副市長趕赴現場指揮救援工作。該樓人員已被疏散,在開展善後工作,具體原因在進一步調查中。
2021年9月15日,大連市安委會召開會議,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傳達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壓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全力以赴做好安全隱患大排查和中秋、國慶期間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安委會主任陳紹旺出席會議並講話。

事故影響

該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給人民民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給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和整體形象帶來負面影響。

事故問責

2021年9月13日,大連普蘭店區“9·10”燃氣爆炸事故問責處理情況通報發布。
經事故調查組研判,大連坤馬燃氣公司無視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遼寧省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大連市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對燃氣企業應承擔的安全責任規定,在燃氣生產和作業過程中未履行相關安全生產規定,造成嚴重後果,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普蘭店公安分局已依法將該公司法人李洪奎、主管安全生產副經理朱來軍刑事拘留。
按照“三管三必須”的要求,大連市應急局、住建局,普蘭店區人民政府行業監管和屬地責任嚴重缺位,經大連市委研究決定:免去市應急局黨委書記張福久,黨委副書記、局長楊哲職務;對市應急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晨和市住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宋光停職檢查;免去普蘭店區副區長韓冰職務,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責成普蘭店區委對普蘭店區應急局黨委書記、局長曹慶恩,住建局副局長黃旭予以免職。

典型案例

2022年,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對2021年火災爆炸事故案例進行梳理,公布了10起火災爆炸事故典型案例,“9·10大連液化氣罐爆炸事故”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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