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陝西洛南特大虐童案

2011年7月9號下午,一個7歲的小男孩被人用衣服包住頭部,用石頭活活砸死,拋屍在半山腰的樹叢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7.9陝西洛南特大虐童案
  • 外文名:無
  • 時間:2011年7月9號下午
  • 性質:虐童案
  • 地點:陝西省洛南縣
案件簡介,案件發生的過程,偵查情況,記者採訪,專家觀點,判決結果,

案件簡介

2011年7月9號下午,在陝西省洛南縣發生的一起命案震驚了整個縣城:一個7歲的小男孩被人用衣服包住頭部,用石頭活活砸死,拋屍在半山腰的樹叢中。案發後,洛南警方僅用了7個小時將案件破獲。讓人想不到的是,殺害這名小男孩的犯罪嫌疑人竟是兩個小年輕,殺人理由僅僅是因為小男孩喝豆漿時把都豆漿吐在了兩個犯罪嫌疑人的身上。

案件發生的過程

被害男童叫薛元昊,其父在洛南縣饅頭山上的倉頡廟景區開了一家照相館。2011年7月9日下午1時許,男童在倉頡廟走廊上喝豆漿,不小心將豆漿濺在了路過的一男一女身上。 本來這是一件再小不過的事情,但這兩人竟為此報復男童。他倆哄騙男童說給他買好東西吃,將其架到了饅頭山西邊山坡上的一片樹林裡,然後用衣服包住男童的頭部,用石頭對著頭部猛砸,殘忍地將這個只有7歲的孩子殺害。
案件發生後,被害男童家長找不到孩子,向警方報案。洛南縣公安局立即啟動相關機制,派出刑警、發動民眾搜尋。5時40分,男童屍體被發現。據目擊者講,男童面部血肉模糊,慘不忍睹。

偵查情況

2011年7月9號中午1點多,洛南縣的倉頡園裡,遊人如織,非常熱鬧。在園子裡以給遊客照相為生的薛曉宏吃完中午飯就忙開了他的生意,由於生意繁忙,他7歲的兒子薛元昊就一直在景區里跑來跑去,自個玩耍。而這對於做生意的薛曉宏來說也是習以為常的事情。但是到了下午5點多,兒子還沒回來,於是,薛曉宏連忙尋找,但是找遍了整個景區,也沒有發現兒子的蹤影。天漸漸地暗了下來,一絲不祥的預感籠罩在了薛曉宏的心裡,他立即向洛南警方報了警。
洛南縣公安局副局長刁建軍:立即啟動疑似被害兒童案件機制,組織城區刑偵、治安、城關派出所、交警展開查找工作。
當時,據報案人薛曉宏稱,孩子走失距報案時已整整過去了4個多小時,那么,是小元昊自己走失?還是被人拐走?經過全縣100多名民警在縣城周圍地毯式的搜尋,孩子仍然沒有下落。時間在一分一秒地流逝,為了在最短的時間裡找尋到孩子,分析案情後,辦案民警決定,偵破工作還是從倉頡圓入手。
洛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兌山中隊馮俊英:經過走訪,有民眾反映,這個男娃在下午一點左右被一男一女兩個人領走。
這條重要線索讓辦案民警頓時眼前一亮,那么,這一男一女究竟是什麼人?他們為什麼要領走小元昊?他們究竟去了哪裡?是遭綁架還是被拐賣?如果是綁架?綁匪為什麼遲遲不和孩子的家人聯繫呢?
洛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周巍:根據這個年齡段分析,劫財的可能性不大,這個娃只有7歲,仇殺有沒有這個可能,咱們進行了進一步調查,通過了解被害者的父親,得知仇殺這一方面也可以排除。
當時已是晚上7點多,孩子的安危牽動著每一個辦案民警的心,儘管摸排的調查的範圍在不斷擴大,但線索時明時暗,這對神秘的男女似乎人間蒸發,沒有任何訊息。就在辦案民警尋找案件突破口時,晚上8點28分,洛南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一條重要信息,一當地民眾稱,在倉頡園附近的饅頭山樹叢中,發現一具男孩屍體。
洛南縣公安局副局長刁建軍:經我們組織家屬、民眾辨認,確係中午失蹤兒童薛元昊。
隨後,洛南縣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的“7.9”特偵組,調集各種警力,兵分三路:一路對案發現場展開縝密勘察、一路繼續摸排走訪,一路立即在道路上設卡盤查。
洛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周巍:咱就以案發現場為中心,向周圍輻射,向縣城和城鄉結合部,估計這兩個犯罪嫌疑人不會逃離的很遠。
與此同時,洛南警方還根據目擊民眾的描述,通過電腦迅速合成出兩個犯罪嫌疑人的模擬畫像,發動民眾參與案件偵破工作。
洛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李志:然後第一時間,我們把這兩張模擬畫像分發到各個辦案單位,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地毯式搜尋和拉網式排查。
通過對案發現場勘察,警方分析推斷:小元昊的被害時間大約在7月9號下午2點多,而且,案發現場離倉頡園景區還有一公里多的山路,因此,警方斷定:嫌疑人應該還在洛南。晚上9點40分,有民眾舉報在縣城運輸公司門口,發現一年輕女子,其體貌特徵、衣著和女犯罪嫌疑人的特徵極為相似。
洛南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副所長盧鴻軍:抓捕組民警迅速趕到商運司門前,將這個女嫌疑人控制,簡單的突審,嫌疑人李花平交待她夥同另外一個嫌疑人但是姓名她不知道,只提供了簡單的衣著、長相體貌特徵,說這個嫌疑人已經向永豐鎮楊村附近逃竄了。
根據這一信息,特偵組民警立即調整警力,對永豐鎮一帶進行重點布控。7月10凌晨40分左右,警方將另一犯罪嫌疑人楊寶國被抓獲,至此,這一震驚洛南的血案在案發後7個小時後成功告破。

記者採訪

與犯罪嫌疑人的對話
犯罪嫌疑人楊寶國,男,1990年5月3日生,國小文化,洛南縣永豐鎮楊村人無業;犯罪嫌疑人李花平,女,(又名李小娜),1997年2月4日生洛南縣柏峪寺鎮崔塬村人無業。據犯罪嫌疑人李花平交代,案發前他們和被害人薛元昊並不相識。之所以要置小孩薛元昊於死地是因為小元昊將豆漿吐在了她的身上。
兇犯楊保國兇犯楊保國
犯罪嫌疑人李花平:他給我們吐的時候我就下狠心把他弄死算了。
記者:知道把這個小孩弄死以後的後果是什麼嗎?
犯罪嫌疑人:不知道。我就咽不下這口氣,就想把他弄死。
記者:就因為這個你就咽不下這口氣嗎?
犯罪嫌疑人:對。
為了出這口氣,於是,他們兩人一拍即合,決定弄死小元昊。
記者:他就是那么個小男孩,你們怎么就能下得去手?
記者:現在怎么看這個事?
兇犯李花平兇犯李花平
犯罪嫌疑人楊保國:現在處理這事,看人家主家要多少錢,我給人家賠償損失。
記者:你覺得你的錢能買回來這個生命嗎?
嫌疑人:買不到。
採訪中民警告訴記者,兩位犯罪嫌疑人不但沒有受過正規的教育,而且家庭也對其放任不管,尤其是犯罪嫌疑人李花平,雖然只有14歲,但從不沾家,常年在外遊逛。

專家觀點

洛南縣公安局副局長刁建軍: 一個是文化層次低,受到的教育不夠,家庭也缺乏關愛,長期流浪於社會、混跡於社會,導致了他們在做事的過稱中不計後果,養成了這一種兇殘、殘忍的心理,以至於視他人的生命為草芥。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年研究所副所長鄧希泉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已從網上看到了這起令人震驚的案件。他說,這是一起極端的、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衝擊著社會人倫底線。
鄧希泉認為,該案的兩名嫌疑人沒有受過社會行為規範的教育和約束,不知道怎樣才能成為一個人,認識不到嚴重的刑事犯罪和所謂“錯誤”之間的差別,因此很容易滑入罪惡的深淵,這是導致極端案件發生的個人因素。
其次,青少年不僅是屬於家庭的,也是社會的。家長稱“管不了孩子”,這些無人約束、引導的青少年,極有可能成為社會的不穩定因素——整個社會缺少幫助其脫離社會邊緣狀態的社會工作組織。有關方面應從此案中考慮如何對此類風險的預知、預判和控制管理。

判決結果

2012年1月10日此案由商洛中院在洛南開庭審理。在當天上午的庭審中,公訴方認為,被告人楊保國、李花平僅因瑣事泄憤報復,用石塊將被害人殘忍殺死,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二被告人刑事責任,建議對楊保國判處死刑。中午12時許休庭,當庭並未宣判。此前,楊保國家人曾稱,“楊保國頭腦有問題”,相關部門對其做了精神鑑定,報告中說:“發育遲滯,智力低下。但案發時,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主審法官張龍向記者確認了這一鑑定結果。在庭審中,公訴方建議對被告人楊保國判處死刑——張龍注意到:當聽到“死刑”二字時,一直呆坐在被告席上的楊保國身體顫抖了一下,“一副很驚詫的樣子”。
而另一被告人李花平作案時未滿16周歲,且有自首行為,當日下午,法庭專門召集相關部門人員座談,徵求量刑意見。李花平在庭審後與父親見面時流了淚。李父叮嚀“在裡頭好好服從公家的管教”,李花平則希望父親“對奶奶好一點”。
被害男童方的代理人在刑事附帶民事訴狀中要求,賠償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總計約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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