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安順公車墜湖事故

7·7安順公車墜湖事故

2020年7月7日12時許,貴州省安順市一輛車牌號為貴G·02086D的2路公車安順火車站駛向客車東站,在途經虹山湖大壩中段時,衝破石護欄墜入湖中。監控畫面顯示,貴州安順公車急轉彎橫衝到對面車道後,衝撞護欄並墜入水庫。

2020年7月12日,安順市公安局通報:公車司機張某剛常感家庭不幸福,生活不如意,有厭世情緒,事發前飲酒;公車無機械性故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7·7安順公車墜湖事故
  • 外文名:7·7 Anshun Bus Accident of falling into Lake
  • 發生時間:2020年7月7日 12時
  • 發生地點:貴州省安順市西秀區虹山水庫
  • 傷亡情況:21人死亡、15人受傷 
  • 車牌號:貴G·0208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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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經過

2020年7月7日中午11時45分,貴州省安順市一輛載有學生的大巴車一頭撞壞道路護欄,衝進在安順市虹山水庫。監控畫面顯示,貴州安順公車急轉彎橫衝到對面車道後,衝撞護欄並墜入水庫。7月7日14時20分,確定該公車屬於安順市內公車,北京青年報記者從2路公車路線圖看到,該公交路線途經“市三中”、“五中”、“九中”等站點,“虹山湖”站處於公交線路中部。

事故傷亡

截至2020年7月7日15:32,現場已救出18名受傷人員,並第一時間送往醫院救治。
2020年7月7日16時,記者從醫療救治組獲悉:送往醫院救治的18人中,有2人已無生命體徵。
截至2020年7月7日17時30分,共搜救出36人,其中21人死亡、15人受傷,傷員已全部轉往醫院救治。
截至2020年7月7日19時30分,共搜救出 37人,其中受傷 16 人,無生命體徵 21 人。
截至2020年7月7日22時,共搜救出37人,其中受傷16人,無生命體徵20人,送醫搶救無效死亡1人。37人中有學生12人,其中 5 人無生命體徵,6人正在接受治療,1人已出院。
2020年7月12日17時53分,安順市公安局於發布《警方通報》共搜救出37人,其中20人當場死亡,1人經搶救無效死亡,15人受傷,1人未受傷。

事故處置

現場救援

截至2020年7月7日13時30分,貴州省消防救援總隊已調集19輛消防車、21艘橡皮艇、97名救援人員(含17名潛水員)趕赴現場救援。
2020年7月7日14時報導,該公車屬於沉入水中狀態,救援人員正在現場開展搜救。
截至2020年7月7日15:04,監控畫面顯示,貴州安順公車急轉彎橫衝到對面車道後,衝撞護欄並墜入水庫。該車已被打撈出水。
截至2020年7月7日19時30分,已投入消防、應急等救援力量800餘人。
截至2020年7月7日23時,當地已組織應急、消防、武警、公安、民兵等救援力量1100餘人開展搜救。墜湖公車已打撈上岸,駕駛員無生命體徵。已成立特偵組開展事件調查,搜救工作仍在繼續進行。

交通管制

2020年7月7日,中共安順市委宣傳部官方微博發布緊急提醒:虹山湖路段進行交通管制,請廣大司機繞行。需要特別提醒的是高考期間,運送考生的車輛請繞行該路段。

官方工作

  • 公安部
事件發生後,公安部高度重視,迅速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調查處置工作。公安部派工作組赴貴州安順市指導公車墜湖事件調查工作。
2020年7月8日,公安部召開全國公安機關視頻會議,通報貴州安順公車墜湖事件有關情況,對加強公車安全防範工作進行強調部署。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強化風險預警防控,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常態機制,及時蒐集研判信息,有效預警預防預控。要注重點線面相結合、新技術與傳統技術結合,強化客流監測,加強警情分析,嚴密防控措施。要進一步強化公交企業安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督促公車運營企業健全完善安防制度,加強對司乘人員的日常教育培訓和安全運營管理,常態化組織開展抽查演練,及時消除風險隱患。要進一步強化安全防範措施,結合實際持續推進公車乘務管理人員配備和公車安全防範新技術建設套用。要持續加強群防群治,全面加強民眾安防知識宣傳,做強平安志願者等隊伍,切實提升公眾規避風險和緊急情況下自救互救能力。公安部要求,要進一步強化應急處突準備,制訂細化預案,加強防範處置專業力量和裝備建設,確保快速反應。要進一步強化安全責任落實,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落實好公車安全防範工作的監督指導責任,推動落實行業部門主管責任和運營企業主體責任。要嚴格日常監管,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拒不改正的嚴格依法予以處罰,確保整改到位。要推動組織階段性督導檢查和聯合檢查,梳理問題隱患,通過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推動各項安全防範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 應急管理部
接報後,應急管理部黨委書記、副部長黃明立即作出部署,要求全力以赴救援搶救傷員,迅速核實人數,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責任,舉一反三排查隱患,壓實責任,堵塞漏洞,特別對高考安全,要再檢查再落實,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帶班部領導孫華山立即到部指揮中心,視頻連線貴州省應急管理廳和現場救援消防指戰員,指導救援處置工作。應急管理部已派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救援。
  • 貴州省
貴州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孫志剛,貴州省委副書記、省長諶貽琴第一時間對救援工作作出批示。孫志剛強調,要搶時間迅速救援,千方百計搜救落水人員,搶救傷員,查清車上乘載人數,查明事故原因,有序做好社會穩定工作。
受孫志剛委託,諶貽琴迅速趕往現場一線指揮處置,到醫院看望慰問傷員,並對相關工作進行安排部署。諶貽琴強調,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救人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搜救落水人員,組織最精幹的醫護力量救治傷員,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要深入細緻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對死亡和受傷人員家屬,要給予最人性化的關懷。要迅速查明原因,實事求是、及時公開報導有關情況、救援進展,依法妥處善後,確保社會穩定。要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對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治理,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貴州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李再勇,副省長郭瑞民參加現場救援。
2020年7月7日,貴州省公安廳已成立特偵組對事故原因展開調查。
2020年7月7日,貴州省衛健委專家組赴安順市指導救治工作,參與救治的省市醫療機構均建立了一對一工作機制,即1名患者1個專班,各專班根據患者病情研究制定具體救治方案,全力救治患者。
  • 交通運輸部
交通運輸部高度重視,部領導立即作出指示,要求迅速核實情況,指導做好人員搜救,防止發生次生災害,並在綜合應急指揮中心視頻調度現場救援。
  • 國家衛健委
2020年7月8日,國家衛健委委派專家一行6人赴安順市指導患者醫治及心理干預、疏導等工作。

調查結果

2020年7月7日中午12時許,安順市一輛公車在行駛過程中撞壞湖邊護欄,墜入安順市西秀區虹山水庫中。事件發生後,公安部、應急管理部等國家有關部門及省、市迅速組成調查組開展縝密調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警方通報
安順市公安局於7月12日17時53分發布《警方通報》,具體內容見圖片:
7·7安順公車墜湖事故
警方通報
2020年7月7日,安順市一輛公車在行駛過程中撞毀路邊護欄,沖入安順市西秀區虹山水庫中。經公安機關深入偵查調查,現將該案情況予以通報。
一、案件基本情況
2020年7月7日12時12分,一輛號牌為貴G 02086D的安順市2路公交汽車,在行駛至西秀區虹山水庫大壩時,然轉向加速,橫穿對向車道,撞毀護欄沖入水庫。公安、消應急、交通、武警等部門第一時間組織開展搜救工作,共搜救出37人,其中20人當場死亡,1人經搶救無效死亡,15人受傷,1人未受傷。
二、偵查認定事實
接到報警後,安順市公安局立即出警處置。黨中央國務院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公安部、省公安廳派出工作組赴安順開展工作。安順市公安機關成立特偵組,經現場勘查、調查走訪、檢驗鑑定等工作,案件事實已經查清
(一)涉案人員情況
犯罪嫌疑人張某鋼,男,52歲,為安順市西秀區人,已離異,案發時系安順市公共運輸總公司一車隊駕駛員,已在案件中死亡
(二)認定主要事實
1、案件起因。2016年,張某鋼與妻子離婚後,租住其姐姐女兒的房子,戶口也寄搭於其姐姐處。經調查走訪,張某鋼常感嘆家庭不幸福,生活不如意。張某鋼在西秀區柴油機廠(後更名為西秀區釀造機械廠)工作時分到一套40平方米自管公房,為自管公產承租人,2016年列入棚戶區改造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2020年6月8日,張某鋼與西秀區住建局簽訂了《自管公房搬遷補助協定》,協定補償72542.94元,未領取。張某鋼還申請了套公租房,未獲得。7月7日上午8時30分許,張某鋼來到他所承租的公房處,看到該公房將被拆除。8時38分,張某鋼撥打政務服務熱線,對申請公租房未獲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滿。
2、案件經過。7月7日上午8時50分,張某鋼電話聯繫對班司機,提出要提前交接班(正常交接班為中午12時)。8時52分,張某鋼回到住處。9時4分,張某鋼在住處附近菸酒店買了白酒和飲料。後將白酒裝入飲料瓶,然後用黑色塑膠袋帶著前往交接班。10時55分,張某鋼與對班駕駛員在安順客運東站完成交接班。1 1時2分,張某鋼駕駛號牌為貴G·02086D的安順市2路公車從客運東站出發,1 1時37分到達火車站終點站,乘客全部下車。11時39分,張某鋼通過微信語音聯繫其女友,流露出厭世情緒。1 1時47分,張某鋼駕駛公車從火車站出發。12時9分,張某鋼趁乘客到站上下車時,飲用了飲料瓶中的白酒。12時12分,張某鋼駕駛公車行駛至西秀區虹山水庫大壩時,先是降低車速,躲避來往車輛,後突然轉向加速,橫穿5個車道,撞毀護欄,沖入水庫。
3、案件後果。案件導致公車上,包括張某鋼在內21人死亡,15人受傷。
三、案件性質及理由
經偵查查明,並聽取檢察機關意見和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之規定,張某鋼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涉嫌嚴重刑事犯罪。主要理由如下:
(一)經對張某鋼屍體解剖和物證檢驗,其系溺水死亡,未發現致死性疾病,在其胃內容物、心血、尿液等多檢材中檢出乙醇(其中,在心血中檢出乙醇含量為64.46毫克/100毫升),排除安眠鎮靜類、抗精神失常類、毒品等常見毒藥物。從現場提取的飲料瓶中,檢驗出含乙醇成分的液體200毫升。經調查,張某鋼駕駛過程中未受到其他人員肢體和語言的干擾。
(二)涉案公車為純電動城市客車, 2019年10月投入使用。經鑑定,案發時該車制動系、行駛系、轉向系符合國家標準,無機械性故障。
(三)張某鋼因生活不如意和對拆除其承租公房不滿,為製造影響,針對不特定人群實施的危害公共安全個人極端犯罪,造成21人死亡,15人受傷,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四、其他相關問題
關於網傳張某鋼女兒因高考失利投湖自殺的調查情況。經查,張某鋼無女兒,僅與前妻育有一子,25歲。網傳內容為謠言,公安機關已立案調查。
特此通報。
願遇難者安息,生者警醒。
安順市公安局
2020年7月12日
二、搜救情況
安順市西秀區墜湖公車搜救於7月11日結束。從7月7日至11日5天時間裡,中央、省、市有關部門組織交通運輸部廣州打撈局、交通運輸部南海救助局、貴州省消防救援總隊、貴州省防汛抗旱應急搶險總隊、黔西南州消防救援支隊、安順市消防救援支隊、貴州藍天救援隊、貴州弘劍搜救隊、貴州省陽光救援隊以及武警、公安、民兵等2100餘人,動用水下機器人、雷達聲吶定位儀、無人偵察機等設備,在公車墜湖水域廣泛多次進行了拉網式深潛全面搜救,完成搜救任務,於7月11日12時結束搜救。
三、關於張某鋼“房屋被拆遷”有關情況
在開展搜救和案件偵查的同時,對於網傳張某鋼“房屋被拆除”一事,省、市相關部門迅速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調查情況如下:張某鋼到西秀區柴油機廠(後更名為西秀區釀造機械廠)參加工作時,廠方提供一套自管公房(5棟1樓11號)供其居住,其產權屬單位所有。據查,張某鋼已長期未在此房內居住,由其姐姐將此房轉租他人。
西秀區釀造機械廠棚戶區改造項目啟動以來,經多方聯繫,項目指揮部與張某鋼先後對接3次,其餘多次由其姐姐代表其進行商談,溝通對接順暢。按照相關程式確定,西秀區釀造機械廠棚戶區改造項目徵收工作由黃果樹大街沿線項目工作組負責。2020年6月8日,張某鋼與西秀區住建局簽訂《自管公房搬遷補助協定》,協定補助自建房補助款及附屬設施補助、二次裝修補助、搬遷及臨時安置補助、搬遷及簽約獎勵等總計72542.94元,但其未按規定註銷水電戶頭,未去領取補助款。張某鋼還申請了一套公租房,未獲得。7月7日上午8時30分許,張某鋼來到他所承租的公房處,看到該公房將被拆除。8時38分,張某鋼撥打政務服務熱線,對申請公租房未獲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滿。
調查組將進一步深入調查,房屋拆除和接訪接訴過程中如有違法違紀行為,將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我們對事件的發生萬分痛心,對遇難者表示沉痛哀悼。事件善後工作仍在進行中。全市正排查各類安全隱患,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安順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
2020年7月12日

事故相關

涉事車輛
事故車輛為2019年新購入電動公車,車牌號為貴G·02086D,為公交2路車。
駕駛員
2020年7月7日,墜湖公車已打撈上岸,駕駛員無生命體徵。初步查明,駕駛員張某鋼,男,52歲,安順市西秀區人,執A1駕照,1997年一直在駕駛2路公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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