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經過
2015年7月6日下午,在漳州市九龍城二期王毅能家裡,65歲的母親林金枝哭得雙眼紅腫。雖然親友苦勸“你的眼睛剛動過手術,不能這樣一直哭”,但林金枝仍然止不住淚水。
林金枝說,兒子王毅能42歲(2015年),是她唯一的兒子。2014年3月,兒子和兒媳因感情不和離婚了。“我兒子平時在小區附近的菜市場賣豬肉,離婚後又談了個女朋友,本來快要登記結婚了。”“本來說要7月2日領證結婚,沒想到7月1日他被抓進看守所,那天他還跟我說等月底他出來了再領證,沒想到不到4天就死在看守所里。”王毅能的未婚妻朱女士哭著告訴導報記者。
據朱女士介紹,2014年12月15日,王毅能因為喝酒後騎機車被交警抓到,3天后保釋回家。7月1日,王毅能被叫去派出所,隨後被羈押。
朱女士嚮導報記者出示了
漳州市公安局薌城分局的一份逮捕通知書,通知書寫道:“經
薌城區人民法院批准,我局於2015年6月29日對涉嫌
危險駕駛罪的王毅能執行逮捕,現羈押在漳州市看守所。”
存在疑點
朱女士回憶說,7月1日中午,她在家煮了麵條,但一直等不到王毅能,於是給他打電話。“他說他被派出所請去喝茶,結果到了派出所就被銬上手銬。”朱女士急忙趕往派出所。
當天下午,派出所安排王毅能到
漳州市中醫院體檢。“體檢完醫生不讓我看報告,但是我問了,醫生說他身體很好,沒什麼毛病。”之後,王毅能被羈押進漳州市看守所。“那天之後我就沒看到他,直到7月5日上午,看守所打電話叫我們過去,後來,我才在殯儀館看到他的屍體。”朱女士說。
回應
對於王毅能的突然死亡,其家屬有很多疑點。
隨後,導報記者電話聯繫了看守所副所長方曉紅。對於家屬的質疑,方曉紅在電話中一一予以回應。
1.為何5小時後才通知?
“我們接到看守所的電話通知時,是5日早上9:27左右,可是我們詢問得知,兒子在5日凌晨4時許就死亡了。為何時隔這么久才通知家屬?”母親林金枝說,當時看守所內的負責人解釋說,時隔好幾個小時,是因為在搶救。
方曉紅表示,7月5日凌晨4點20多分在監區內發現他不對勁,看守所醫生立即進行搶救,同時打120,5點20分在醫院宣布死亡。“事發後我們跟上面報告,按公安部的規定在12小時內打電話通知家屬,並沒有違反規定。”
2.為何王毅能被銬手銬?
林金枝說,她看到兒子手上有很深的手銬勒痕,“監所里有20名嫌犯,我兒子又不是犯了重罪,為什麼他一個人戴著手銬?”
漳州市看守所表示,王毅能違反監規,所以對他上銬,上銬後他拿銬砸自己的頭,有自殘行為,按照公安部規定,為了保護他,看守所從3日開始對他進行
約束性保護。“根據之前醫院體檢結果,王毅能患有二級高血壓和脂肪肝,經常酗酒,12月就是因為醉酒被關,在監所內他酒癮發作,叨叨不休,有自殘行為。”方曉紅如是說。
3.為何屍體上有傷痕?
“我們看到屍體時,發現他身上有傷痕,一塊一塊的淤青,後腰部有被腳踢的痕跡。”朱女士說,她們懷疑王毅能是在監所內被打死的,“他被銬了手銬,根本沒有還手的能力。”
另外,她說,王毅能屍體上的衣服全部是別人的,她們很難理解。
方曉紅表示,王毅能身上的淤青主要是在手部和腳部,可能是在對他進行約束性保護時造成的,“我們是按照公安部規定,用械具進行約束性的保護。這些都有監控錄像,檢察院已經對監控錄像進行封存。至於他是不是被打,檢察機關介入調查,解剖結果出來才能確定”。據她介紹,醫院對王毅能給出的死亡原因是:因呼吸循環衰竭而死。
至於王毅能為什麼穿著別人的衣服,漳州市警方昨晚回應說,事發前王毅能光著膀子睡覺,事發後臨時找了件衣服給他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