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4日,賓陽協警發現被偷釣小龍蝦後,村民不給,警察還毆打村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7·4賓陽協警侵犯民眾利益事件
- 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賓陽縣
- 時間:2015年7月4日上午10時許
事發經過,事件通報,處理結果,
事發經過
2015年7月4日,有網友發微博稱,在賓陽縣古辣鎮劉村,“一群警察去偷釣村民辛苦養的小龍蝦”被發現後,引來大量民眾聚集圍觀。7月6日,從賓陽縣有關部門了解到,該事件被定性為“賓陽縣公安局巡警大隊協警侵犯民眾利益事件”,該涉事協警已被辭退。
2015年7月4日,當地多名網友均發布了有關“小龍蝦事件”的微博。除了上述內容,微博還稱“發現被偷釣小龍蝦後,村民不給,警察還毆打村民……”。事件引來越來越多民眾聚集圍觀,後來又有大批警察趕到現場維持秩序。
事件通報
2015年7月6日,賓陽縣委宣傳部通報了此事。通報稱,7月4日上午10時許,賓陽縣古辣鎮劉村村委劉村段民眾向古辣鎮政府及轄區派出所報告,稱幾名協警未經許可,進入該村村民屈某養殖的蝦場捕蝦,引發現場民眾聚集圍觀。接到報告後,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指示縣公安局領導立即趕赴現場處置。同時,縣委、縣政府成立專門調查組對該起事件展開調查和問責。
處理結果
通報稱,經初步查明,賓陽縣公安局巡警大隊6名協警當日在古辣鎮劉村村委劉村段開展工作,在此期間,其中2名協警未經民眾許可,進入村民屈某養殖的蝦場捕蝦,侵犯了民眾利益,傷害了民眾感情,敗壞了警隊形象。
賓陽縣公安局已經對涉事協警予以停職辭退,並依法依紀追究相關法律責任,處理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