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平頂山乘客毆打公交司機事件

7·23平頂山乘客毆打公交司機事件

2019年7月23日,河南平頂山公交司機婁珍珍與乘客杜某發生爭執,杜某下車後喊來女兒岳某靜攔停返程公交,並毆打婁珍珍。

2019年8月19日、21日,新城公安分局先後以毆打他人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杜某行政拘留13日並處罰款800元,對違法行為人岳某靜行政拘留14日並處罰款900元,以公然侮辱他人對違法行為人婁某珍行政拘留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7·23平頂山乘客毆打公交司機事件
  • 地點:河南省平頂山市30路公車
  • 時間:2019年7月23日
  • 當事人:杜某、岳某靜、婁某珍
事件經過,事件處置,

事件經過

2019年7月23日19時許,河南平頂山30路公車女司機婁某珍(女,37歲)在行駛過程中,與乘客杜某(女,62歲)因小孩乘車問題發生言語糾紛。
2019年7月23日19時35分許,在該公車行停至公正路翠湖路口西側公交站時,杜某從該公車後門下車行至前門處,雙方繼續發生爭執,婁某珍先後於車上、車下用隨車攜帶的水杯里的水、水桶里的污水潑灑杜某,杜某在車下用隨身攜帶水杯里的水回潑婁某珍,後該公車繼續行駛。
2019年7月23日19時40分許,該公車返程行停至公正路翠湖路口東側公交站時遇見杜某,雙方再次發生言語衝突,杜某女兒岳某靜(女,37歲)隨後趕到現場,與杜某一同上車毆打婁某珍。

事件處置

2019年7月30日,當事雙方書面同意調解處理。後雙方反覆自行調解未果,要求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杜某、岳某靜的行為涉嫌毆打他人,婁某珍的行為涉嫌公然侮辱他人。2019年8月19日、21日,新城公安分局先後以毆打他人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杜某行政拘留13日並處罰款800元,對違法行為人岳某靜行政拘留14日並處罰款900元,以公然侮辱他人對違法行為人婁某珍行政拘留3日。
2019年8月20日,新華區副檢察長李新軍稱,不會因與岳某靜夫妻關係而影響警方辦案。
截至2019年8月21日,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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