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6日,家住深圳市坪山區的彭雯(化名)前往陝西省渭南市華陰市華山風景區遊玩。2019年7月19日,彭雯家屬接到華陰市警方的電話,稱彭雯已經遇害。
2019年7月23日下午,自首後的犯罪嫌疑人被從外地押回華陰市公安局,接受審訊,具體作案動機還不知情,調查清楚後會對外通報。2019年12月30日,渭南中院一審判處被告人楊某某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7·16女孩華山遇害案
- 地點:陝西省華陰市華山風景區
- 時間:2019年7月16日
- 傷亡情況:1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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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彭雯2019年27歲,家住深圳,在前往華山旅遊前,她剛剛辭職。按照她男朋友的說法,這次她一個人出行,主要是去遊玩放鬆。彭雯的出行訂單信息顯示,她原預訂了兩張高鐵票,一張是2019年7月16日7時04分,由廣州南開往華山北;另一張是2019年7月17日20時48分,由華山北開往西安北。也就是說,彭雯原計畫2019年7月17日晚離開華山,前往西安。
案件經過
2019年7月16日7時左右,彭雯乘坐高鐵,從廣州南站出發前往陝西華陰,並於2019年7月16日15時許,到達華山北站。之後她乘坐巴士,前往在網上預訂的華山附近一家旅店。旅店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彭雯於2019年7月16日17時許從旅店離開,一個人前往華山仙峪景區遊玩。
2019年7月16日21時許,彭雯在朋友圈裡更新了一條狀態。她在文案中寫道,“手機掉溝里了,幸好有幾個好心人幫忙,明天修復。”並配發一張白底黑字的圖片,上面僅寫有一串數字,“26824444”。對於該串數字的含義,彭雯的弟弟與家人想不明白,“我們也很疑惑,這串數字到底是什麼意思?”彭雯發完朋友圈後,家人與其失去了聯繫。
2019年7月19日,彭雯家屬接到華陰市警方的電話,稱彭雯已經遇害。
案件傷亡
截至2019年7月19日,該案件導致彭雯死亡。
案件處置
2019年7月24日上午,陝西華陰市公安局刑偵大隊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嫌疑人於2019年7月23日下午被從外地押回局裡,還在審訊中,具體作案動機還不知情,“等調查清楚,會對外通報。”該工作人員還透露,“嫌疑人是投案自首的。”
案件相關
彭雯的弟弟表示,彭雯的遺體已被華陰市警方找到,“但現在還不允許家人去看,作案現場也被保護起來了,以免影響案件調查。彭雯弟弟與家人已抵達華陰,在等待警方的調查結果。
2019年7月,27歲深圳女孩獨自到華山遊玩遇害。警方通報,嫌疑男子投案稱對女孩進行搶劫後將其殺害。律師表示,因兇手逃票進入景區、案發地離景區門口很近、監控設施不到位等,家屬認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已向景區索賠300萬。
一審開庭
2019年12月13日,深圳女孩彭雯(化名)獨游華山遇害案在陝西省華陰市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庭上,被告人對檢方指控的搶劫罪、強姦罪沒有異議,但否認故意殺人。案件未當庭宣判。
一審宣判
2019年12月30日,陝西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深圳女孩華山遇害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楊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5000元;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且公安機關扣押的蘋果手機、平板電腦及3000元現金返還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