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5日,位於榆林市榆陽區麻黃梁鎮的華瑞郝家梁礦業有限公司井下發生一起潰水潰沙事故。造成5人遇難,直接經濟損失1382.8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7·15榆林煤礦潰水潰沙事故
- 發生時間:2021年7月15日
- 發生地點:榆林市榆陽區麻黃梁鎮的華瑞郝家梁礦業有限公司
- 傷亡情況:5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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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經過
2021年7月15日,位於榆林市榆陽區麻黃梁鎮的華瑞郝家梁礦業有限公司井下發生一起潰水潰沙事故。
事故結果
井下5人失聯。事發後,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作出批示,要求科學施救、全力施救。神東礦山救護隊、陝煤神南救護大隊、榆林市安全生產綜合救援支隊、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隊正在全力開展救援工作。
事故共造成5人遇難,直接經濟損失1382.8萬元。
煤礦信息
事發煤礦是位於榆林市榆陽區麻黃梁鎮的華瑞郝家梁礦業有限公司(下稱“郝家梁礦業”)。財新數據顯示,郝家梁礦業目前是一家國有控股企業,註冊資本為約2.18億元,成立於2009年6月23日,主要經營煤炭開採、自產煤炭的銷售等業務。另據央視新聞客戶端,涉事的郝家梁礦業為手續齊全生產煤礦,設計能力為120萬噸/年,2021年5月6日,該煤礦與山東陵源礦業工程有限公司簽訂了《生產託管協定》和《安全管理協定》,整體託管于山東陵源礦業工程有限公司。
事故追責
事故調查於2021年12月24日由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陝西局批覆結案,經公安機關調查並由榆陽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企業實際控制人余某某涉嫌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致使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造成5人死亡,並負事故主要責任,情節特別惡劣;被告人企業礦長杜某、總工程師王某某涉嫌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致使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造成5人死亡,並負事故主要責任,情節特別惡劣。應當以強令、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罪追究被告人余某某的刑事責任,以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被告人杜某、王某某的刑事責任。截至2023年1月,案件正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