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8日10時10分許,海南三亞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一名年輕女子在三亞解放路旺毫超市旁被人砍斷頭,當場死亡,犯罪嫌疑人董小新被當場抓獲。28日下午,三亞警方發布訊息,警方已迅速偵破此案。董小新於2015年6月12日被執行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6.28海南三亞斷頭案件
- 發生時間:2013年6月28日
- 發生地點:三亞市解放路旺毫超市旁
- 死者:犯罪嫌疑人妻子
案件概述,作案過程,警方通報,記者採訪,6月28日晚,6月29日下午,法院宣判,執行槍決,
案件概述
2013年6月28日10時許,海南省三亞市解放路旺毫超市旁一女子遭丈夫當街砍頭身亡。事發後,三亞警方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董小新。2013年7月5日,犯罪嫌疑人董小新被三亞市檢察機關正式批准逮捕。2014年3月10日,海南省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查正式受理此案。2014年7月,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董小新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了判決。宣判後,被告人董小新表示不服判決,提出抗訴。2015年6月12日,三亞中院向罪犯董小新宣讀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覆核裁定和執行死刑命令,安排其與親屬會見後,執行死刑。
作案過程
2013年6月25日,董小新到三亞鳳凰鎮購買了一把菜刀、一塊紅布、一瓶礦泉水和一瓶農藥,將用紅布包好的菜刀和倒進少許農藥的礦泉水放進一紅色紙袋裡,攜帶著到市區找蘇金鳳。6月28日9時30分許,董小新在旺毫超市旁邊的廣告欄處遇見蘇金鳳,就讓蘇金鳳跟其回去,遭到拒絕。董小新又向蘇金鳳提出還他2萬元,同樣遭到拒絕。董小新惱羞成怒,拿出菜刀對準蘇金鳳頭部砍了5刀後,又朝蘇金鳳的頸部砍了一刀,致其頸椎、脊髓完全斷離。董小新扔掉菜刀後逃跑,並在逃跑過程中喝下含有少量農藥的礦泉水,當他跑到附近的小吃店衛生間藏匿時,被公安人員抓獲。
事發地點是三亞市區最為繁華的路段。一名事發後趕到現場的三亞市民張女士向記者描述說,現場慘不忍睹,回想起來心裡很不舒服。當時現場有數百名市民圍觀,一女子橫身躺在牆邊,頭部被砍斷,地上血跡有數米長。路人撥打110報警和120急救電話,警方隨後趕到並封鎖了現場。
警方通報
2013年6月28日下午,三亞市公安局對“6·28”故意殺人案進行通報。28日10時13分許,三亞市公安局警令部指揮中心接到民眾報警稱:在三亞旺毫超市左邊廣告欄處巷子內有人被砍死。接警後,指揮中心在指令河西分局新風派出所迅速派出警力趕到現場的同時,就近調派新風派出所巡邏隊及特警(防暴)支隊鳳凰島崗亭等單位警力前往開展前期處置。
案件發生後,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局黨委書記李向明同志要求市局刑警支隊、河西公安分局迅速啟動命案偵破機制,立即組織警力進行案件偵查。據調查,現場位於三亞市汽車總站旁旺毫超市左側巷子內,死者頸部被砍斷,當場死亡,犯罪嫌疑人已經逃離現場。警方迅速封鎖現場,刑警、特警、交警、轄區派出所多警種聯動,搜查現場周邊。根據民眾提供線索,民警在三亞市汽車總站後一家沙縣小吃店的衛生間內將犯罪嫌疑人抓獲。
經初步審訊,犯罪嫌疑人董小新(男,黎族,36歲,三亞市天涯鎮人)供述:其與死者蘇金鳳(女,黎族,32歲,三亞市天涯鎮人)為夫妻關係,死者蘇金鳳一年前攜兩人所生的三名子女和家中錢財離家出走至今。董小新因此懷恨在心,一直尋找機會報復甦金鳳。6月28日10時許,董小新在旺毫超市左邊廣告欄巷子內看到蘇金鳳,遂拿出隨身攜帶的菜刀將其砍死。
記者採訪
6月28日晚
夫妻兩經常吵架
28日晚19時40分許,記者在村民的指引下,來到嫌疑人家中,看到董小新的家是一座占地不大的平房,家中並沒有亮光。據村民介紹,董小新的家裡已經很長一段時間沒人居住了。平時董小新的人緣不錯,在他老婆離開之前,家裡的錢都是他一個人掙的,幹活也很賣力,就是偶爾會參與賭博。
“他們夫妻兩個之前也有過吵架,早上吵架,下午就和好了,床頭吵架床尾和。”董小新的嫂子稱,二人一起生活時,雖然經常發生爭吵,但是很快便會和好,不知為什麼,突然一天,蘇金鳳帶著3個孩子一起離家,至今已經有一年左右沒有回來,而蘇金鳳到底在哪裡,他們也不是很清楚。其嫂子告訴記者,董小新的家裡一共有五兄弟,成家後便各自分家。董小新排行老三,長時間在外面打工,一年難得回家一次。“從去年蘇金鳳帶著3個孩子離家出走後,董小新也沒有回來。就最近回來了一次,以幾千塊錢的價格賣了一根花梨木便離開了。”董小新的嫂子說。
6月29日下午
2013年6月29日,記者來到董小新和蘇金鳳的家中。據了解,三名孩子暫由蘇金鳳家人撫養。據董小新的大哥稱,董小新與蘇金鳳經常吵架,但是沒有發生過打架的情況。而對於三個孩子,他表示將與其他3個兄弟一起撫養。
嫌疑人與受害者未領結婚證
29日下午,記者來到位於三亞市天涯鎮文門村委會東風一小組死者蘇金鳳的家中,蘇金鳳的家人正為她操辦著喪事。
據蘇金鳳的家屬介紹,蘇金鳳一共5兄妹,她排行老三。其家中基本靠務農為生,而蘇金鳳在回到家中後,便經常外出打工。
“當時蘇金鳳與董小新結婚的時候並未辦理結婚證,而是按照當時的習俗辦理了酒席。”家屬告訴記者,蘇金鳳的大兒子14歲,最小的女兒僅7歲。蘇金鳳帶孩子回家之後,董小新曾經多次來到娘家,要求蘇金鳳帶著孩子和他回家,蘇金鳳不同意後,董小新便恐嚇蘇金鳳家人,並要求拿錢給他。該家屬稱,“由於蘇金鳳擔心被董小新帶走,每次見董小新來了之後,便將自己關在屋裡。後來,蘇金鳳想動過離婚解決此事,但是由於兩人沒有辦理結婚證,當地司法所調解不了,此事就這么一拖再拖,再也沒有處理。”
蘇金鳳的小妹蘇某瓊告訴記者,姐姐的大兒子和二女兒在孩子的大姨家生活,而小女兒則由她暫養,平時孩子的舅舅見蘇金鳳不經常回家,便會給孩子一些零花錢。而對於孩子以後的去向,由於他們自己家中的孩子也比較多,所以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大兒子:恨爸爸想媽媽
在蘇金鳳的家中,記者見到了他們的三個孩子。蘇某瓊告訴記者,三個孩子雖然年級小,但是在知道母親去世後,一直心情不好,也不吃飯。
蘇某瓊稱,“三個孩子以前都很活潑,好動。可是自從蘇金鳳董小新兩人鬧矛盾後,孩子們漸漸地變的不愛說話了。”
“我和兩個妹妹平時非常害怕爸爸,雖然他沒有打過我們,但是總是無緣無故的罵我們。我恨爸爸,想媽媽……”蘇金鳳的大兒子小明(化名)告訴記者。
嫌疑人董小新兄弟願意撫養三個孩子
隨後,記者再次來到布土娘村嫌疑人董小新的大哥家中。董某明告訴記者,今天他們幾兄弟上午去“弟妹”家幫忙了,希望與他們那邊談一談有關孩子的撫養問題。
“弟弟和蘇金鳳通過自由戀愛結婚成家的,嫁到這邊後,蘇金鳳一直都很勤勞肯乾,在家裡和他們幾兄弟家裡的關係也很好。”董某明稱,對於董小新與她為何會經常吵架,他也不知道,但是從來沒有見過董小新會動手打人。
“我無法相信弟弟會去殺人……”董某明稱,其在接到電話通知稱弟弟在三亞街頭殺人,而且殺的還是弟妹,他真不敢相信弟弟會做這樣的事情。
“她們家人對我弟弟有怨氣我也都理解,但是我們還是希望兩家能夠繼續正常交往下去,希望她們家人能夠理解,把孩子交給我們撫養。”董某明還告訴記者,他們願意將三個孩子接過來撫養,但是蘇金鳳家人不同意。
對於孩子的撫養問題到底如何呢?海南惠海律師事務所律師表示,孩子的第一監護人是父母,但是孩子的母親死亡,父親也喪失了監護能力。便由第二監護人爺爺、奶奶、姥姥、老爺收養。如果爺爺、老爺雙方沒有撫養能力,然後才是第三順序監護人叔叔、伯父、舅舅履行監護義務。如果嫌疑人與受害人雙方家庭產生爭奪撫養權問題,則建議雙方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依法確定撫養人,避免雙方因此引發矛盾。
法院宣判
海南省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害人蘇金鳳(歿年31歲)與被告人董小新1999年舉行婚禮,婚後生育3名子女。因不滿董小新長期賭博並對其實施家庭暴力,蘇金鳳2012年9月提出離婚未果後到三亞市區打工。董小新多次到蘇金鳳娘家想讓其回家,揚言不回家就砍死她,並多次到三亞市區尋找蘇金鳳未果。
根據被告人董小新的犯罪事實、性質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董小新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了判決。宣判後,被告人董小新表示不服判決,提出抗訴。
罪犯董小新,男,黎族,1977年2月10日出生於三亞,國小文化,農民。因家庭糾紛,董小新報復行兇,持刀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該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董小新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董小新提出抗訴,本案經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經最高人民法院覆核,核准罪犯董小新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執行槍決
2015年6月12日, 三亞中院安排董小新與其兩位兄長會見,依法保障了死刑罪犯的親屬會見權。隨後,該院在第一審判法庭向罪犯董小新宣讀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覆核裁定和執行死刑命令,並將其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