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會昌殺人案

6·2會昌殺人案

6月2日17時許,贛州會昌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在永隆鄉曉族村劉某發家發生殺人案。

接報後,贛州會昌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指示縣公安局立即啟動命案偵破工作機制,快速偵破案件,全力緝拿兇手。與此同時,江西省、贛州市的偵技人員也連夜趕到案發現場。2015年1月4日,從會昌縣人民法院網獲悉,贛州中院一審判處劉君春死刑。2016年4月22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劉君春被執行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6·2江西會昌滅門案
  • 地點:江西會昌
  • 事件:劉某發家發生殺人案
  • 發生時間 :2014年6月2日17時
具體經過,案件偵破,批准逮捕,一審宣判,執行死刑,

具體經過

6·2江西會昌滅門案指2014年6月2日17時許,會昌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永隆鄉曉族村發生殺人案。警方走訪得知,疑因山林糾紛,犯罪嫌疑人劉君春將本村劉某發一家5口殺害。遇難者為祖孫5人,3名兒童年僅6歲,其中一對系雙胞胎。

案件偵破

案發後,犯罪嫌疑人劉君春(男,33歲,江西贛州市會昌縣永隆鄉人)向外省潛逃,警方在廣東省揭陽市揭西縣河婆鎮發現犯罪嫌疑人的蹤跡。2014年6月4日,兩地警方調集警力展開圍捕,於22時許將犯罪嫌疑人劉君春抓獲歸案。犯罪嫌疑人劉君春,會昌縣永隆鄉曉族村人,是遇害者鄰居。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批准逮捕

2014年6月19日,從人民網獲悉,會昌6·2特大殺人案嫌犯劉君春被會昌縣人民檢察院故意殺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公安機關提呈檢察機關審查批捕後,會昌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劉君春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權利,將老幼五人殘忍殺害,涉嫌故意殺人罪,手段特別殘忍,後果特別嚴重,影響極其惡劣,社會危險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遂在一個工作日內對劉君春作出了批准逮捕決定。

一審宣判

2015年1月4日,從會昌縣人民法院網獲悉,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會昌6·2特大殺人案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劉君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君春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雖然其歸案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但其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五人死亡,主觀惡性較大,且犯罪手段殘忍,犯罪後果特別嚴重,依法應予嚴懲,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劉君春提起抗訴。

執行死刑

2016年4月22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殺害鄰居一家五口的江西會昌縣惡性殺人案罪犯劉君春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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