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日7時50分,山西省晉中市太谷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民眾報案稱:縣城西環中路十字路口交警指揮崗附近,有人手持砍刀追砍執勤交警。接警後,太谷縣公安局第一時間派出警員趕赴現場處置。
晉中市太谷縣一年過花甲的老人竟然持刀追砍執勤交警。揮刀亂砍的嫌疑人在砍傷多名警員後終被制服,臨危不懼的警察制止了一起惡性案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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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2015年6月2日7時40分許,犯罪嫌疑人郝某(太谷縣明星鎮朱家堡村人,64歲),駕駛一輛電動汽車由南向北行駛至太谷縣西環中路十字路口時,因其闖紅燈,被執勤交警依法制止。對執勤交警的執法行為,郝某不僅拒不服從,還駕駛電動汽車向交警衝撞。就在交警繼續執法時,郝某突然從車上后座取出約40公分長的砍刀猛然向執勤交警追砍,暴力抗法。
由於事發地點緊鄰太谷明星國小和第三幼稚園,此時又值上學上班高峰,為避免行兇歹徒的瘋狂追砍傷及上學的學生及路人,現場處置民警衝上前去,果斷對犯罪嫌疑人實施了控制。過程中,嫌疑人繼續抗拒,揮砍刀向民警亂劈亂砍。面對暴行,民警臨危不懼,沉著應對,在多名警員被刀砍傷的情況下,終於將歹徒制服。
事件處理
犯罪嫌疑人郝某已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太谷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事件影響
山西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表示,人民警察承擔著維護社會安定和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責任,其依法執行職務和履行職責受國家法律保護,應當得到社會和公民的理解與尊重。對公然對抗民警執法並暴力抗法的一切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採取措施果斷制止,並堅決依法予以查辦。要旗幟鮮明和堅決地維護廣大公安民警依法履職的正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