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台州遊客橫渡溪流落水失聯事件

6·2台州遊客橫渡溪流落水失聯事件

2024年6月2日,浙江台州黃巖區嶼頭鄉石人峽景區內,一男一女2名遊客在橫渡峽谷溪流時意外落水失聯。視頻顯示,一名紅衣男子和一名背著背包的女子,在藉助繩索穿越一處溪流時,因為水流湍急被先後衝倒,旁邊的隊友焦急呼喊,並嘗試將兩人救起未果,隨後繩索崩斷。兩人被沖走。

2024年6月4日,2名失聯驢友被搜救人員找到。經確認,已無生命體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6·2台州遊客橫渡溪流落水失聯事件
  • 發生時間:2024年6月2日
  • 發生地點:浙江台州黃巖區嶼頭鄉石人峽景區
  • 傷亡情況:2人死亡
事件背景,地點特徵,氣象預警,人員身份,事件經過,事件結果,事件回應,相關景區,律師解讀,社會評論,

事件背景

地點特徵

布袋山石人峽乃當地未完工景點,並未向遊客售票開放,因而並無人員管理檢修設施狀況。

氣象預警

2024年6月1日到2日,當地曾連續發布暴雨預警。此前據黃巖區氣象台預警訊息,受冷空氣和南海熱帶低壓共同影響,6月1日14時7分將暴雨藍色預警信號升級為暴雨黃色預警信號,直到6月2日10時20分才解除暴雨藍色預警信號。黃巖區氣象台也提醒,由於地質災害具有滯後性,需注意防範山體滑坡、土石流等次生災害影響。暴雨過後,水流湍急,使得景區內徒步面臨的風險較往常大大增加。

人員身份

記者從知情者處了解到,遇難的紅衣男子“萬萬”為寧波當地資深戶外愛好者,他也是此次徒步活動的領隊,組織方自稱為“公益戶外組織”,紅衣男子是寧波當地資深戶外愛好者章先生,網名叫“萬XXX到”,熟識的人都叫他“萬萬”。在章先生的個人社交媒體上,從2021年開始發布戶外徒步的視頻,足跡遍布浙江省內大部分徒步線路以及部分全國知名徒步線路,其中多為驢友口中的“野線”,經驗豐富的章先生也多次擔任領隊,他的最後一條視頻止於2024年5月21日“天台蓮花峰野線徒步”。章先生在個人簡介中強調:“徒步遊記及線路分享,不是商業組織,來約伴可以。”

事件經過

現場視頻顯示,在一處峽谷溪流中,一男一女正在藉助繩索橫渡,兩岸有人拽住繩子協助他們,但女子突然失去重心,支撐不住被湍流衝倒,男子見狀上前救助,不慎也被衝倒。水流中,兩人緊抓繩索,兩岸協助人員嘗試將兩人救起未果。突然,繩索崩斷。
6·2台州遊客橫渡溪流落水失聯事件
視頻截圖
事件分析
多名資深戶外愛好者分析,此次意外,落水的驢友欠缺急流水域急救經驗,使用的繩索在水中形成了“死亡V”,即當繩索兩端拉緊,遇險者處於繩索中間使力時,水流會壓迫遇險者向下,如此一來,繩子會形成一個“V形”,而遇險者會在V的頂點難以移動。
“不能將繩子跟水流擺成90度。水中的人抵達‘V點’,容易被困住。建議斜拉救援,用繩索以45度至60度的角度,斜跨過水流,這種方法可以讓遇險者借力水流移動,渡過溪流。”一名資深戶外愛好者表示。
事發環境
據王玲介紹,該廢棄景區上方是峽谷,下方是水庫,遊客大多也是為峽谷慕名前來。“原本過溪流處是有橋的,但幾年前被雨水摧毀,只能藉助繩索穿過。”
“其實,落水的地方挺好走的。但因為,這兩日台州這邊一直下雨,導致水位高漲,不太好走,等水少一點是可以走的。”王玲稱,失聯驢友趕的時間點也不對,正好這兩日下雨。

事件結果

2024年6月3日,記者從黃巖區應急管理局和現場救援隊了解到,失聯人員仍未找到,搜救工作正在進行中。
2024年6月4日訊息,經全力搜救,2名失聯驢友於4日10時許被搜救人員找到。經確認,已無生命體徵。善後相關工作正有序進行。

事件回應

  • 石人峽景區商戶
2024年6月3日上午,記者致電石人峽景區內一商戶,她表示,石人峽2日中午確有此事發生,一男一女被沖走後至今下落不明,救援隊搜救到晚上未找到兩人,救援仍在進行。
  • 台州市飛馬應急救援隊工作人員
台州市飛馬應急救援隊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事發後他們前往現場參與了救援,還未找到被沖走的兩人。據悉,當時是一群人一起爬山,兩人是在利用繩索渡河時意外落水。
  • 浙江省台州市黃巖區應急管理局
2024年6月3日16時許,新京報記者從浙江省台州市黃巖區應急管理局獲悉,目前失聯的兩人尚未找到,搜救行動將集中在下游展開。
2024年6月3日下午,浙江省台州市黃巖區應急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界面新聞,目前,寧溪警方已介入調查,失蹤人口仍在全力搜救中。
2024年6月4日,黃巖區應急管理局發布關於嶼頭鄉石人峽兩名驢友意外落水溺亡的情況通報:6月2日11時51分接到報警求助,有2名驢友在浙江台州黃巖區嶼頭鄉石人峽野外溪流落水失聯。接警後,黃巖區組織應急管理、公安、衛健、消防救援、屬地政府及社會專業救援力量等全力開展搜救工作。因搜救區域自然環境複雜,地勢陡峭,水流湍急,給救援工作帶來了較大困難。經全力搜救,2名失聯驢友於6月4日10時許被搜救人員找到。經確認,已無生命體徵。善後相關工作正有序進行。
  • 寧溪派出所
2024年6月3日報導,界面新聞後致電寧溪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界面新聞,最新進展仍需等待官方通報。

相關景區

石人峽風景區屬於荒廢的景區。“早在十幾年前曾要開發成景區,施工中開發商資金斷裂,這個地方就一直荒廢了。”戴先生稱,石人峽風景區開發停滯,但並未被禁止通行,“車子可以開到(景區)外面,之後要徒步進去。”平時周邊村民也經常到這邊遊玩。
2015年,石人峽還未正式營業時,就被冠以“台州的九寨溝”進行了宣傳。在社交平台上,石人峽也被戶外驢友當作溯溪、徒步穿越活動的勝地,並發出多條打卡攻略,稱“這裡的徒步路線大約6公里,適合新手嘗試。雖然部分棧道年久失修,但這正是它的魅力所在,讓人感受到一種原始而自然的美。”

律師解讀

在這場悲劇中,誰該為此承擔責任?是驢友自身,還是同行的施救驢友?或是景區管理方,乃至其他相關方?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李澤瑞律師表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自甘風險”規則:“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沒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也就是說,面對有一定風險的體育或其他活動,包括這種戶外探險的體育活動,由於存在一定的風險性,民法典要求參與人需要有一定的風險意識,需要對自己作出的選擇付出責任。本事件中越野徒步屬於較為危險的體育活動,死亡驢友自願參加且應當對其危險性具有一定認知,故根據“自甘風險”規則,死亡驢友應當對本次事故承擔責任。
所以,他認為這次“台州石人峽戶外事故”中,有看了視頻的網友說拉繩子的人不夠給力,說他們對悲劇的發生有一定的責任等。根據“自甘風險”規則,無論拉繩子的人是否給力,都很難追究他們的責任。同時該律師認為,從視頻中的過河方式、施救方式可以看出,施救人員並不專業。而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民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該律師還表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如果景區管理者未盡到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導致遊客遭受損害,那么管理者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社會評論

歸根結底,這起悲劇的核心誘因,是人對自然的主觀輕視。近年來,“野生”景區打著“人間秘境”的旗號闖入了人們的視野。與正規的景點相比,這類景區被貼上了“免費”“刺激”“新奇感”的標籤,吸引了眾多旅遊愛好者的視線,更有人自詡嚮導,無證上崗,自發組建一二十人的驢友團,在“野生”景區中徒步攀援。然而事實上,廢棄景點無人打理,存在諸多安全隱患,一旦天氣環境發生改變,便有可能出現意想不到的自然災害。倘若危險來臨之際,自身缺乏相關的自救與救人知識,就極易導致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受到嚴重威脅。
旅遊作為緩解壓力、釋放身心的娛樂活動,不應成為生命安全的絆腳石。我們不能被網上的“網紅”哄騙,應儘量去有安全保障的正規景區遊玩,即使前往非景區地帶徒步,也要提前學習戶外急救知識,了解當日天氣情況,做好充足的準備後再出發。不欺山不欺水,是旅遊安全的一大重要前提。我們親近自然,但更需對自然抱有敬畏之心。——紅網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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