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大連轎車撞人逃逸事件

5·22大連轎車撞人逃逸事件

2021年5月22日中午11時40分許,遼寧省大連市勞動公園附近道路突發一起嚴重交通事故,一輛黑色車輛撞擊多人,致多人倒地受傷,隨後犯罪嫌疑人棄車逃逸。截至2021年5月23日早8時,已造成5人死亡(4人當場死亡,1人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5名傷者在醫院治療。

2021年5月23日,大連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發布會通報大連“5·22”轎車撞人逃逸案件有關情況。大連市公安局副局長曲波通報稱,大連轎車撞人逃逸案肇事者劉某因投資失敗無法接受,失去信心,而產生報復社會行為。2021年5月26日,大連市檢察機關依法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大連“5.22”案件犯罪嫌疑人劉某批准逮捕。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2023年4月7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式對罪犯劉東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5·22大連轎車撞人逃逸事件
  • 發生時間:2021年5月22日 11時40分 
  • 發生地點:遼寧省大連市勞動公園
  • 傷亡情況:5人死亡、5人受傷
事件經過,事件傷亡,事件處置,現場處置,應急預案,警方通報,批准逮捕,提起公訴,一審開庭,一審宣判,二審宣判,執行死刑,犯罪嫌疑人,

事件經過

2021年5月22日11時40分許,犯罪嫌疑人劉某(男,1989年出生,理髮師)駕駛遼B63NE6黑色轎車沿中山區五惠路由西向東行駛至遼寧省大連市勞動公園北門人行過道斑馬線處,在等候綠燈指示後突然在7秒鐘內將所駕車輛車速從0時速加速至108公里/小時(該路段限速60公里/小時),並沖闖紅燈,以駕車衝撞路人的極端方式實施犯罪,造成5死5傷。將多名行人撞倒後,繼續行駛至五惠路與解放路交會處追尾一輛廂式貨車,隨後棄車逃逸。

事件傷亡

截至2021年5月22日13時,傷情具體情況不明。試樂元
截至2021年5月22日14時,該事件造成4人死亡、3人受傷。
截至2021年5月23日早8時,該事件已造成5人死亡(4人當場死亡,1人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5名拜懂想傷者在醫院治療。

事件處置

現場處置

截笑船院催至2021年5月22日13時,交警已經封鎖事發路段,120在施救,事故原因在調查中。

應急預案

截至2021年5月23日早8時,衛健部門已在第一時間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學救援應急預案,成立3個救治組,尋應放開通綠色通道,組織多學科會診,全力救治傷者。民政部門已組織市殯儀館開通綠色服務通道,全方位做好家屬哀悼和情緒疏導安撫工作;一對一做好與死傷人員及其家屬的對接,做好善後和服務保障工作捉她贈。中山區及時恢復現場秩序。市、區兩級政府相關部達再門和市慈善總會、紅十字會正在落實安撫、慰問、救治等工作。
截至2021年5月22日13時,大連市公安局相關部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開展工作,肇事逃逸駕駛人劉某(辨斷閥婚男,31歲)已被抓獲,案件在進一步工作中。

警方通報

經檢驗鑑定,排除犯罪嫌疑人劉某酒駕醉駕、服用精神類藥物和精神病史嫌疑,其作案時頭腦清楚,思路清晰,選擇作案地點目標明確。犯罪嫌疑人劉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通報中。

批准逮捕

2021年5月26日,大連檢察機關依法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大連“5.22”案件犯罪嫌疑人劉某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起公訴

2021年9月16日,遼寧省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

一審開庭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1年10月13日公開開庭進行審理。

一審宣判

2021年10月29日,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劉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對被告人劉東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二審宣判

2022年2月9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抗訴人劉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進行了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劉東死刑。

執行死刑

2023年4月7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式對罪犯劉東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劉某,吉林省白城市鎮賚縣人,1989年出生,2021年31歲,未婚,其朋友表示無不良嗜好。其初次申領駕照日期為2011年,他駕駛的寶馬轎車為2018年購置,是貸款買車,貸款還沒有還清。

提起公訴

2021年9月16日,遼寧省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

一審開庭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1年10月13日公開開庭進行審理。

一審宣判

2021年10月29日,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劉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對被告人劉東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二審宣判

2022年2月9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抗訴人劉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進行了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劉東死刑。

執行死刑

2023年4月7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式對罪犯劉東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劉某,吉林省白城市鎮賚縣人,1989年出生,2021年31歲,未婚,其朋友表示無不良嗜好。其初次申領駕照日期為2011年,他駕駛的寶馬轎車為2018年購置,是貸款買車,貸款還沒有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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