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台北捷運殺人案

5·21台北捷運殺人案

2014年5月21日下午台北江子翠捷運發生隨機砍人事件,事件造成4人死亡,21人受傷。犯罪嫌疑人是21歲的台灣東海大學大二男生鄭捷。事發約半小時後,台北捷運已恢復正常。這是台北捷運開通18年來最嚴重的刑事案件。

2014年7月,鄭捷被台灣檢方以殺人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

2015年8月7日,新北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殺人未遂罪等罪,判處鄭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鄭捷不服,提起抗訴。

2016年4月6日,台灣“最高法院”做出終審裁定,被告人鄭捷犯4個殺人罪、22個殺人未遂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2016年5月10日,台當局"法務部"依法對被告人鄭捷隨機殺人案進行覆核,認定事實清楚,法院量刑正確;鄭捷為一時泄憤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持刀傷害26人,平均6.8秒砍一人,造成4人死亡,21人受傷,其手段殘忍,社會危害性大,依法簽發對鄭捷的死刑執行令。

2016年5月10日,鄭捷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5·21台北捷運殺人案
  • 發生時間:2014年5月21日
  • 發生地點台北捷運江子翠站
  • 罪犯鄭捷
  • 傷亡情況:4人死亡、21人受傷
  • 審判結果:判處鄭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事件背景,個人背景,作案動機,事件計畫,案發過程,傷亡情況,案件處理,案件偵查,始發地安保,善後處理,處罰規定,影響評論,案件宣判,

事件背景

個人背景

鄭捷,1993年出生,新北市板橋區莊敬路(海山地區)人,少年時成績不錯,為板橋高級中學畢業,曾經推甄考上台灣中正大學,但最後選擇台灣“國防大學”理工學院動力及系統工程系,2013年6月因二分之一學分不及格被退學。2013年9月,經由轉學考轉至台灣東海大學環境工程系二年級就讀。東海大學內與鄭捷同系的學生說,大家跟鄭捷不太熟,感覺上他是獨來獨往,應該個性較孤僻。

作案動機

兇手鄭捷透露出求死念頭,但自白讓人不寒而慄。他稱,當初選擇讀軍校,是為了要鍛鍊身體殺更多人。之所以想殺人,是認為漫長的讀書、工作很苦很累,他生活壓力大,又沒交過女朋友,自認是個沒有未來的人,因此他想尋求解脫,卻又認為自殺痛苦,看到死刑犯先注射麻醉劑再槍決,大幅減輕痛苦,才會以連續殺人方式求死,“多殺幾個人才會被判死刑”。
2014年11月4日,台北捷運(捷運)無差別殺人案第三次開庭,兇嫌鄭捷的一名中學好友出庭作證,他表示鄭捷中學時活潑幽默,不過高中後就開始提到想要殺人,並立下殺人誓約,還說不想說話不算話,立了約就要執行;而鄭捷坐在庭內,還是一貫蠻不在乎的表情,對於好友的證詞沒有多發言。

事件計畫

2014年4月底,鄭捷在自己的Facebook上寫著“要作大事”,還發表兩篇透露異常訊息的文章,東海大學為此還收到“校外機構”的通報,表示此生在社群網站Facebook上留言異常,讓人覺得他有反社會傾向,必須多加注意。同年5月9日,東海大學咨商中心教師、會同學校教官對鄭捷進行約談,試圖了解他的情況,並給予其心理輔導,鄭捷在訪談中僅告訴校方,他在Facebook上所寫的內容純粹為一時的發泄情緒,並說他有寫恐怖小說的習慣,沒有其他用意。

案發過程

2014年5月21日,鄭捷先在板橋海山住家附近的連鎖便利商店購買30厘米左右的水果刀及一把瑞士摺疊刀。
2014年5月21日15時34分,鄭捷進入新北市江子翠站內,如廁後,以悠遊卡進入台北大眾捷運系統,搭乘其中一班列車,北上至孫中山紀念館站。
鄭捷勘查後,挑選在人潮眾多的台北捷運板南線(藍線)的最長站距區間(龍山寺站至江子翠站間為捷運系統兩站間最長站距,兩站之間的行車時間為3分46秒)為犯案最佳時間,他判斷在所有乘客皆被封閉在車廂內,無法脫逃的這段時間夠長,有助於他進行殺人攻擊。
於是列車到達後,鄭捷踏上該站月台,改到月台另一側搭南下列車回到江子翠站。當日16時21分,鄭捷在所搭的回程列車行經龍山寺站不久,拿出預藏多時的兩把刀對車廂的乘客進行無差別殺人攻擊。
2014年5月21日16時20分列車駛離龍山寺站,鄭捷從該車倒數第二節車廂開始殺人,16時21分先刺殺正在補眠中的3名旅客,但其餘旅客多半低頭使用智慧手機(智慧型手機),並未警覺。鄭捷此時開展大屠殺,在第五至第二車廂用刀械對所見的每一個旅客或砍或刺,尤其針對腹部與胸部要害,旅客四散,驚呼奔逃,鄭捷攻擊行為一直到該列車第二節車廂後才停止。
2014年5月21日16時26分許,列車到達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站後車廂所有車門開啟,鄭捷才跟著往車廂外面四處奔逃的其他旅客一起下車,並手持犯案所用之刀械,於月台上伺機攻擊其他旅客,但都遭到抵抗而沒有得手,之後鄭捷走上二樓想往該站出口脫逃,被一位62歲長者奮勇將鄭摔倒,數位見義勇為的旅客伺機將鄭嫌圍住,眾人以雨傘戳擊、背包及物品丟擲,及拳腳強力壓制,鄭捷被制伏。16時30分,江子翠派出所員警將鄭捷以現行犯拘捕。

傷亡情況

事件造成4人死亡。當場不幸去世的3人分別是一名47歲女性、一名20多歲男性、一名30多歲男性。21名傷者中,還有8人屬重傷。板橋亞東醫院2014年5月21日晚證實,送醫救治的61歲李姓女子,經3個小時搶救無效,於晚間8時左右過世。

案件處理

案件偵查

警方初步了解,鄭捷21歲,從小立志“做大事”,沒有相關的精神病就醫記錄,除了上學外,大多時間都待在家裡,平時並未有太多活動,沒有女朋友,朋友也不多,每個月的手機電話費約數百元,兇嫌並未吐露行兇動機為何。
警方偵訊時,鄭捷情緒冷靜,表情冷血,坦言犯案時攜帶兩把水果刀跟一把瑞士刀,沒有就醫紀錄跟精神問題相關資料。坦承國小就有這種殺人的想法,沒有提出對社會的不滿。被捕時,竟問警方“會不會被判死刑?”。鄭捷胞弟也趕赴江子翠派出所了解鄭捷所犯案情,痛哭失聲。
新北市警察局局長陳國恩表示鄭捷並非媒體所謂的“爛醉青年”,酒測值僅0.04,鄭喝的是含氣泡的低酒精飲料(俗稱氣泡水)。
2014年5月22日清晨,鄭捷遭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

始發地安保

案發後,台灣第二大捷運系統高雄捷運,也派出警方在高雄捷運各個重點車站(高雄車站三多商圈站、中央公園站、巨蛋站南岡山站鳳山西站西子灣站)及列車巡邏,盤查過往乘客。高雄捷運公司公共事務處長賀新稱會派出保全員上車維護安全。

善後處理

台北市新北市政府召開記者會回應此事件,台北捷運公司總經理譚國光表示,罹難者將理賠新台幣400萬元,傷者所有醫療金額將由台北捷運公司全權負責。

處罰規定

根據報導,可以認為嫌犯鄭捷所觸犯的是台灣“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構成殺人罪須具備有使該對象喪命的故意並且實施了殺害行為。
台灣“刑法”第271條第1項規定,“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殺人罪有三個量刑檔。據報導,嫌犯鄭捷被捕後曾向警方詢問會不會被判死刑,並表現出“但求一死”的心態,台灣社會也有要求判處其死刑的強烈聲音。根據相關規定,嫌犯所犯罪行情節惡劣,後果嚴重,對社會治安有重大危害,足以處以死刑。但在羈押庭審中,嫌犯又以精神問題抗辯,暗示未來的庭審中辯護方可能會以精神疾病來作為減輕嫌犯責任能力的理由。

影響評論

隨機砍人事件發生後,板南線亞東醫院站到龍山寺站采單線雙向通車,僅開放單側月台,班距拉長到每15分鐘一班,由於正逢下班下課尖峰時間,造成板南線沿線月台大排長龍。在2014年5月21日17點02分恢復通行。
時任台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獲悉此事後,表示對此感到震驚與痛心,同時指示全力查明案情,協助受害者及家屬處理後續事宜。
台灣地區領導人辦公室發言人馬瑋國表示,當局一向嚴厲譴責暴力,雖然此次只是個案,但絕不能讓民眾因為此事而動搖對公共運輸安全的信心。當局會增派警力、增加巡邏、加強防護,全力保障乘客與民眾的安全。
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偕警方公開發表談話,兇手鄭捷,就讀台中東海大學環境工程系二年級,為一轉學生,該嫌供稱“上周本來想說計畫畢業再殺人,但是就殺人了。”東海大學主任秘書呂炳寬表示4月曾掌握鄭捷異狀,還對他進行輔導,不料仍發生憾事。
新北市長朱立倫到醫院探視本案傷患,並表示將派所有警力,確保包括捷運在內的所有大眾運輸系統以及相關公共設施的安全。
2014年5月22日台灣《自由時報》、《蘋果日報》、《聯合報》、《中國時報》四大報紙的頭版,皆報導此事件,早上9點即有民眾在捷運站周邊獻花致意。
2014年5月22日,警方已向捷運系統加派警力,加強巡邏,以安定民心。

案件宣判

2014年7月6日,鄭捷被台灣檢方以殺人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
2015年8月7日,新北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殺人未遂罪等罪,判處鄭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鄭捷不服,提起抗訴。
2016年4月6日,台灣最高法院做出終審裁定,駁回被告人鄭捷抗訴請求,鄭捷犯4個殺人罪、22個殺人未遂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2016年5月10日,台當局"法務部"依法對被告人鄭捷隨機殺人案進行覆核,認定事實清楚,法院量刑正確;鄭捷為一時泄憤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持刀傷害26人,平均6.8秒砍一人,造成4人死亡,21人受傷,其手段殘忍,社會危害性大,依法簽發對鄭捷的死刑執行令。
2016年5月10日,鄭捷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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