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韓城小區居民跳樓事件

5月12日17時30分左右,韓城市禹錦園小區居民因房產問題與開發商協商未果,部分業主跑到樓頂打出長條幅,以死相逼要求開發商退房。最後在韓城市政府秘書長張景峰及民警的勸說幫助下安全回到了 地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5·12韓城小區居民跳樓事件
  • 事件時間:2014年5月12日
  • 事件地點:韓城市禹錦園小區
  • 事件起因:業主與開發商因房屋問題存在矛盾
  • 事件結果:和平解決無人員傷亡
事件起因,事發現場,處理結果,律師分析,

事件起因

2014年5月12日17時30分左右,韓城市禹錦園小區居民房產問題與開發商協商未果,部分業主在樓頂打出長條幅,以死相逼要求開發商退房,同時威脅如若不從欲跳樓。

事發現場

兩個年輕的業主一邊哭喊著一邊做出要跳樓的動作,情緒非常激動,在他們身後,警察、消防、新城辦調解人員全部被要求不許靠近。
“儘管他的行為已經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違反社會治安條例”韓城市公安局局長沈軍對現場民警講到:“但我們不能刺激他做出過激行為”。

處理結果

韓城市政府秘書長張景峰接到反映後隨即趕到現場,對居民講到:有什麼事跟政府講,不要作出過激行為,相信黨和政府給大家一個滿意的答覆。經過張景峰的耐心勸導及民警的幫助,兩名居民終於走下了樓頂同意與開發商協調解決。

律師分析

針對以上事件,陝西行天律師事務所的殷鵬興表示,這種採取跳樓威脅等過激表達自己訴求的行為,擾亂了社會秩序,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按照規定最高可以處以15日的行政拘留。與此同時,殷律師建議個人應當通過合法途徑表達訴求,任何個人以任何藉口,採取異常手段擾亂國家機關、企業、單位的工作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都是違法行為,由此產生的後果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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