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北京豐臺火災事故

4·7北京豐臺火災事故

4·7北京豐臺火災事故是指2023年4月7日凌晨在北京市豐臺區一居民家中發生的火災事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4·7北京豐臺火災事故
  • 發生時間:2023年4月7日 
  • 發生地點:北京市豐臺區 
  • 傷亡情況:2人死亡,1人受傷 
事故經過,事故原因,法院判決,

事故經過

2023年4月7日凌晨,北京市豐臺區一居民家中發生火災,事故不僅造成該居民家中一名老人身亡,還導致樓上試圖逃生的鄰居一死一傷。

事故原因

經初步調查,火災事故系老人家屬將電動腳踏車電池拿回家充電,發生爆炸起火所致。

法院判決

被告人周某案發後主動求助他人報火警,並在現場被豐臺區公安分局刑偵支隊民警傳喚到案,到案以後如實供述上述事實。
豐臺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周某法律及消防安全意識淡薄,過失引發火災造成二人死亡、一人受傷,其行為已構成失火罪,依法應予懲處。鑒於被告人周某有自首情節,自願認罪認罰,取得被害人郭某法定代理人諒解,對其予以從輕處罰,故判決:被告人周某犯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一審宣判後,周某以量刑過重提出抗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一審法院根據周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所作出的判決,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應予維持。
最終,法院終審裁定,駁回抗訴人周某的抗訴,維持原判。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