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7日9時許,巴拿馬籍雜貨船“義海”輪(SEA JUSTICE)與賴比瑞亞籍錨泊油船“交響樂”輪(A SYMPHONY)在山東青島朝連島東南海域發生碰撞,碰撞導致油船一貨艙受損,海面發現少量溢油。
截至2021年4月28日,發生事故的兩船狀態穩定,無人員傷亡。
2021年5月3日訊息:事故初步分析為值班船員霧中疏忽瞭望所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4·27青島海域兩外籍貨輪相撞事故
- 發生時間:2021年4月27日
- 發生地點:山東青島朝連島東南海域
- 傷亡情況: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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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經過
2021年4月27日9時許,巴拿馬籍雜貨船“義海”輪(SEA JUSTICE)與賴比瑞亞籍錨泊油船“交響樂”輪(A SYMPHONY)在山東青島朝連島東南海域發生碰撞,碰撞導致油船一貨艙受損,海面發現少量溢油。
事故原因
2021年5月3日訊息:事故調查工作已全面展開,初步分析為值班船員霧中疏忽瞭望所致。
事故傷亡
截至2021年4月28日,發生事故的兩船狀態穩定,無人員傷亡。
事故處置
事故發生後,山東省、青島市海上搜救中心立即啟動應急回響,調派海事、救助、港口等部門船艇以及社會力量到事發海域參與應急處置,同時發布航行警告,劃定現場警戒區域,做好船舶交通組織,並疏散周圍相關船舶,防範發生次生事故。截至2021年4月28日,現場應急處置工作仍在進行,事故原因在調查中。
經青島海事法院審理查明,“義海”輪船長馬某某採取應急措施不當,導致“交響樂”輪溢油擴大污染海域,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應以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4年1月8日,法院宣判馬某某重大責任事故案,馬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