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5日上午7點多鐘,建鄴區西堤國際小區一期13棟發生一起惡性家暴事件,丈夫吉星鵬凌晨4點多回家,渾身酒氣,和妻子祁可欣發生衝突,妻子被砍了二十多刀,經搶救無效死亡。2013年9月,涉嫌殺妻的吉星鵬已羈押在看守所。
2013年11月4日,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法庭審理結束,審判長宣布休庭。本案將在合議庭評議後擇日宣判。
2017年11月下旬,南京中院以破壞監管秩序罪判處吉星鵬有期徒刑三年。目前,吉星鵬已抗訴,該判決尚未生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4·25南京富二代殺妻案
- 時間:2013年4月25日
- 地點:南京市
- 嫌犯:吉星鵬
案發背景,案件進展,批准逮捕,案件審理,公開宣判,二次判刑,案件評論,
案發背景
2012年開始,兩人就有“冷戰”
在結婚前,吉星鵬就對祁可欣動過手。有一次,他把小祁的鼻子打出了血,後來還去了醫院。還有一次,小祁的手臂被他劃傷,後來也去醫院縫了針。在爭爭吵吵中,兩人關係有了裂痕。婚後,有時吵完架,小祁就會回娘家住幾天,日子就這么分分合合地過著。吉某也承認,自己並不是第一次對妻子動手,他曾刷過妻子的嘴巴,還打過頭,小祁也報過警。以前,他們經常一起外出吃飯,可從2012年8月開始,他們一起出門的次數少了。
吉某曾懷疑孩子身份,案發後鑑定為親生
2013年1月4日,小祁生下了女兒。而這個孩子在娘胎中就遇到了坎坷。據吉某家人介紹,2012年8月份,也就是小祁懷孕3個多月時,吉某聽到關於妻子的一些風言風語,懷疑小祁肚子裡的孩子不是自己的。2012年8月4日,吉某突然來到岳母家,指責小祁對自己不忠,並提出要做親子鑑定。
當時吉某父母堅決不肯做親子鑑定,擔心傷害到寶寶。同時,吉家也說相信小祁不會做這種事。但祁家人堅決要做親子鑑定,後來通知吉某到醫院抽血。可約好的抽血時間到了,他卻跑了,這件事後來就不了了之。直到兇案發生後,警方做了親子鑑定,證實孩子確是吉某親生女兒。
曾提出離婚並分居,寶寶百日宴後又和好
2013年4月7日,小祁母親到吉家,看到女兒心情不好,眼淚汪汪的。“女兒跟我講,她實在受不了,要跟他離婚。”女兒說,前一天,吉某又對她動了手,拽著她的頭髮把她拖到地上,還用腳踩她的手。當時,小祁母親氣得把女兒帶回了自己家,並支持女兒離婚。
如果小兩口離婚,也許就不會發生半個多月後的悲劇。但到了2013年4月13日,寶寶要過百日,由於雙方家人都事先請了親友,顧及面子,就像什麼事也沒發生一樣,參加了宴席。當晚,小祁送幾個朋友,她母親先回家了。後來小祁打電話給媽媽說她回自己家了。後來祁家才知道,女兒禁不住吉某的勸說留了下來,第二天,小祁隨著婆婆一起到吉家的店面上班,直到事發前一天。
爭吵驚動父母,刀砍妻子
吉某回憶稱,案發前一晚,他和高中同學在酒吧里喝酒,大約喝了半斤洋酒,直到凌晨1點才結束。隨後,他又被朋友喊去KTV,一直玩到凌晨3點左右。其間,他又喝了七八聽啤酒。
離開KTV,他又和朋友去吃了宵夜,他喝了五六瓶啤酒後,才回到家中。吉某坦言,自己當晚確實醉了,甚至記不清自己前後拿了幾把刀。不過,之所以他當時情緒一度失控,也和當晚聽到的一些關於妻子的“風言風語”有關。當時,吉某相當生氣,回到家時,心中的怒火依然沒有消退。
吉某走進臥室後,想讓妻子來說說這些事。可兩人發生了爭吵,聲響驚動了父母,吉某不想讓父母知道,於是用刀向妻子身上砍去。小祁身材嬌小,自然不是他的對手,幾乎沒有反抗的能力。吉某的父母破門而入,看到媳婦渾身是血,嚇壞了,趕緊出門向鄰居呼救,並報了警。後經鑑定,小祁因頭胸腹部被砍,導致顱腦損傷合併大出血而死。
案件進展
批准逮捕
事發當天民警到現場,吉某當即被帶走。警方已向檢察機關提請批捕吉某。2013年5月9日,“西堤國際小區富二代殺妻案”嫌疑人吉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已被建鄴檢方批准逮捕。
案件審理
吉某向法庭提出了不公開審理
南京建鄴區富二代吉某涉嫌故意殺死妻子一案,已移交到南京市中院。中院刑庭將開審此案。案件中涉及到此前雙方均未對外公布的一些隱私,所以吉某向法庭提出了不公開審理。法院經過調查後,已初步同意了吉某的申請。
家人法院門口拉橫幅
2013年11月4日,庭審還沒開始,等候在法庭外的祁某的家人拉起了大橫幅,橫幅上寫著“殘忍殺妻,不死天理難容”。祁某的表妹懷抱著祁某的遺相。
行兇者當庭翻供
此前公安機關偵查的資料顯示,2013年4月25日上午7點左右,被告吉某喝得醉醺醺回家後,他直接到廚房拿了菜刀才到臥室。到了臥室後,發現被告吉某妻子小祁正在玩手機,就直接找她對質喝酒時聽說的那些事,兩人因此起糾紛,被告吉某用菜刀和水果刀對小祁多次砍殺,導致她死亡。而被告吉某母親到臥室制止他後,被告吉某趁母親離開臥室,又關門對小祁進行了傷害。
“我記得是她先到廚房去拿的菜刀,看到她拿刀了,我就過去把菜刀奪過來了,我家廚房刀架上有還幾把刀,我就把其他刀也一起拿了。”在法庭上,吉某推翻了他以前的供述。
而從檢察官提供的證據顯示,吉某傷害他妻子時,用了4把刀,被告吉某妻子身上傷口多達60多處,而且頭部和胸部以及腹部,傷口都很深。最終因大出血而死亡。而對自己到底砍了多少刀,吉某稱他當時是醉酒狀態,確實記不清了。不過,被告吉某強調,被告吉某母親制止他後,他得知父親已報警了,就再也沒有繼續傷害妻子。
受害者家庭賠償申請
2013年11月4日,在法庭上,小祁的父母除了堅持要求判處吉某死刑立即執行外,還提出了57萬元的賠償。而對這筆賠償,吉某稱願意盡最大努力賠償。同時,他還稱如果有可能,他會盡全力撫養年幼的女兒和扶養妻子的父母以及自己的父母。另外,吉家和祁家都想撫養無辜的孩子。因擔心孩子的撫養權得不到保障,小祁的父母已向法院提起訴訟,爭取外孫女的撫養權。
法庭審理結束,審判長宣布休庭,本案將在合議庭評議後擇日宣判。
公開宣判
2014年4月18日下午3點,備受社會關注的南京“富二代殺妻”案在南京市中院第二法庭公開宣判,被告人吉星鵬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吉星鵬限制減刑;吉星鵬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交通費人民幣二千元。
二次判刑
2017年11月下旬,南京中院以破壞監管秩序罪判處吉星鵬有期徒刑三年。目前,吉星鵬已抗訴,該判決尚未生效。
案件評論
許昔龍:吉星鵬涉嫌故意殺人案庭審過程中,對於吉星鵬是否構成自首應該是一大看點,自首與否,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吉星鵬的生或死。據中國《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法發〔2010〕60號),明確了“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場等待,抓捕時無拒捕行為,供認犯罪事實的”應視為自動投案。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強調:要堅持最高質量標準,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司法實踐中,對於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案件,案發後真誠悔罪並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的案件,一般慎用死刑立即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