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4日四川什邡森林大火女肇事者楊某,由於急於吃午飯,沒有等安排的專門熱飯的人來,借了一個打火機,搭了一個架子在地表面上生火,在放第二把柴的時候,引發了大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4·24四川什邡森林大火
- 時間:2011年4月24日
- 地點:四川什邡森林
- 肇事者:楊某
雖然在上千居民的奮力撲救下,把損失降到了最低。但是,還是有200畝左右的森林在這把大火中被付之一炬。為了防止森林大火復燃,紅白鎮鎮政府組織了10多人,分兩班堅持在發生火災的山上巡查,7個村組也組織了上百人,也是分成兩班,嚴密監視。”瞿明玉說,白天,繼續組織地毯式巡查,主要是清理森林裡未燃燒的堆積物。晚上,繼續組織人力進行夜間的監控。根據有關規定,過失引發森林火災過火面積在2公頃(30畝)以上的,都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25日,該局通過現場調查取證之後,已對女肇事者楊某採取了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