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0日,於重慶彭水縣,一對雙胞胎慘遭繼爺爺砍斷腳筋,這是一次慘痛的虐童事件,值得人們深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4·20雙胞胎女孩腳筋被砍事件
- 發生時間:2015年4月20日
- 發生地點:重慶彭水縣
事件經過,相關法規,
事件經過
重慶彭水縣5歲半的小貝、小菲,是一對雙胞胎,是父母的掌心寶。但是,2015年4月20日一場突如其來災難降臨在她們身上:她們的繼爺爺,揮刀砍向她們,兩姐妹的腳筋被砍斷,姐姐小貝的臉也被砍傷。如今,砍人的繼爺爺已自首並被依法拘留,這對雙胞胎女孩躺在醫院裡接受治療,難以抹平的是身體和心靈的雙重傷害。為何繼爺爺會向兩個孫女下毒手?說到這起悲劇,孩子的父親說,這可能和他們與繼父的家庭矛盾有關。
近年,虐童事件層出不窮,手段和花樣也在不斷升級。如果事前教給孩子一些保護自己的方法,或者多跟孩子溝通,這些虐童行為會不會多少都會避免些?
相關法規
公檢法司四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見》。該《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見》分別從基本原則、案件受理、定罪處罰、其他措施4個方面對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辦理提出了指導意見。
《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見》第三部分就家庭暴力犯罪的定罪處罰提出了指導意見,提出明確虐待罪、遺棄罪的認定、切實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1、家暴虐待可按故意殺人罪定罪
公檢法司聯合出台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明確,實施家庭暴力主觀上具有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故意,持兇器施暴,手段殘忍,程度較強,直接或立即造成被害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應當以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2、家暴“正當防衛”將有準確認定
公檢法司聯合出台關於辦理家庭暴力案件的意見明確,對正在進行的家暴採取制止行為,只要符合刑法規定的條件就應當依法認定為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防衛造成施暴人重傷、死亡且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屬防衛過當應負刑事責任,但應減輕或免除處罰。
3、長期遭受家暴後殺害施暴人 可定為故意殺人“情節較輕”
公檢法司聯合出台關於家庭暴力案件的意見明確,長期遭受家庭暴力後為防止再次遭受家暴或擺脫家暴而故意殺害、傷害施暴人,可以酌情從寬處理。因遭嚴重家暴,身體精神受到重大損害而殺害施暴人,可以認定為故意殺人“情節較輕。”
4、“遺棄”也是故意殺人
對於希望或者是放任被害人死亡,不履行撫養義務,致使被害人缺乏照料而死,或將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帶至人極罕見場所遺棄,使被害人難以得到救助,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