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新鄭男子酒後騷擾女孩還毆打家長事件

2024年4月,有網友發視頻稱,在河南新鄭市,兩男子酒後騷擾10歲女孩還打了女孩家長。其中一人還叫囂自己是龍湖鎮書記的兒子。

2024年4月18日,新鄭市公安局通報:關於2024年4月14日21時許,在龍湖鎮文昌路泰山路交叉口發生的打架鬥毆一事,經過公安機關縝密細緻調查,現已查明,犯罪嫌疑人徐某輝(40歲)酒後失德,主動挑起事端,涉嫌尋釁滋事犯罪。徐某輝已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024年4月,當地宣傳部門一工作人員稱,鎮書記才四十多歲,打人者確實與龍湖鎮領導沒有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4·14新鄭男子酒後騷擾女孩還毆打家長事件
  • 發生時間:2024年4月14日
事件經過,事件處置,事件回應,

事件經過

警方通報
2024年4月14日21時41分許,新鄭市公安局接到報警稱:龍湖鎮文昌路泰山路附近有人打架,民警迅速到場處置。
網友發布視頻
有網友發布視頻稱,鄭州兩名醉酒男子出言動手調戲10歲女孩,女孩爸爸林某上前理論被多人毆打。網傳視頻顯示,疑似多人毆打一男子,旁邊伴有女孩哭聲,“別打我爸爸”。林某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對方一人在動手時,叫囂自己是新鄭市龍湖鎮書記的兒子。

事件處置

2024年4月18日,新鄭市公安局通報,4月14日21時41分許,新鄭市公安局接到報警稱:龍湖鎮文昌路泰山路附近有人打架,民警迅速到場處置。經查,4月14日21時許,徐某輝(40歲)、劉某剛(38歲)等人聚餐飲酒後,行至文昌路與泰山路交叉口時,偶遇林某(40歲)等人。徐某輝酒後對林某女兒言語不當,引發林某不滿,隨後發生肢體衝突,造成雙方不同程度受傷,傷者經送醫救治後已出院。該局已依法對徐某輝處以行政拘留13日,對劉某剛處以行政拘留11日並處罰款500元。
2024年4月18日,新鄭市公安局再通報,關於4月14日21時許,在龍湖鎮文昌路泰山路交叉口發生的打架鬥毆一事,經過公安機關縝密細緻調查,現已查明,犯罪嫌疑人徐某輝(40歲)酒後失德,主動挑起事端,涉嫌尋釁滋事犯罪。徐某輝已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事件回應

據此前媒體報導,雙方發生肢體衝突時一男子曾叫囂自己是當地龍湖鎮書記的兒子。瀟湘晨報記者就此事致電龍湖鎮政府,一工作人員表示此信息不實,是無中生有,“警方通報中兩名涉事男子都是40歲左右,我們鎮的書記也40多歲,怎么可能有這么大的兒子,並且我們鎮上也沒有徐姓領導。”
2024年4月,當地宣傳部門一工作人員向頂端新聞記者確認,鎮書記才四十多歲,打人者確實與龍湖鎮領導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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