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福島海域地震

4·11福島海域地震

2011年4月11日17點16分,日本東北部的福島和茨城地區發生芮氏7.0級強烈地震(震中北緯36.9度、東經140.7度,即福島西南30公里左右的地方,震源深度10公里,屬於淺層地震)。遠在200多公里外的首都東京有震感。該次地震造成福島第一核電站注水系統失靈45分鐘,未造成人員傷亡。

福島地震引發的福島核泄漏事故致使大約16萬人逃離福島。截至2019年3月,約1.2萬名原告針對日本政府及東電公司發起了總計約30起索賠訴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4·11日本福島地震
  • 地理位置福島西南30公里左右
  • 震中經緯度北緯36.9度、東經140.7度
  • 震源深度:10公里
  • 震級:7.0級
  • 海嘯:福島縣相馬港 微弱
  • 震度:いわき、古殿、中島、鉾田
  • 發生時間:2011年4月11日17點16分
地震經過,災害影響,事故賠償,

地震經過

日本當地時間12日,福島近海發生芮氏5.8級地震,震源深度20公里,東京等地有震感。
4·11福島海域地震
4·11日本福島地震
東北各地區震度都有震度5強~震度3的搖晃。
東京地區也有震感。由於地震發生瞬間後,各大電視台發出了“地震緊急警報”,也讓許多人虛驚一場。
東京電力公司稱,福島第一核電站沒有受損的報告。東北新幹線東海道新幹線也沒有停駛。氣象廳稱,此次地震不會誘發海嘯。
日本氣象廳將本次地震震級里氏7.1級下調為7.0級,並稱估計此次地震為3月11日日本大地震的餘震。此前,美國地質勘探局網站將此次地震震級下調為芮氏6.6級。而中國地震台網測定的震級為芮氏6.7級。

災害影響

本次地震,遠在200多公里外的首都東京,也感受到震動。
受地震影響,福島第一核電站部分外部電源供電短暫中斷,向1號至3號機組注水作業也因此一度停止。但地震未對福島第一核電站造成實質影響。
福島第一核電站經緯度:東經141度01分57秒,北緯37度25分17秒,距震中僅50公里。東京電力公司說,地震發生後,由於向1號至3號機組注水的水泵外部電源出現故障,注水工作一度停止,但是約45分鐘後恢復。由於監控1號至3號機組注水情況的攝像頭出現故障,無法確認注水情況。
東京電力公司還稱,第一核電站內放射線劑量沒有出現變化,但為安全起見還是讓工作人員暫時躲避。此次地震中核電站沒有人員受傷。
此外,受地震影響,當天從2號機組渦輪機房外豎井冷凝器轉移高放射性污水的工作暫停。
另據共同社報導,地震發生後,東海第二核電站、女川核電站和東通核電站等都未出現異常
福島核泄漏事故發生後,大約16萬人因此逃離福島。截至2019年1月,仍有超過3.2萬人沒有返回家園。

事故賠償

自2011年福島因地震而發生核電站事故發生至2019年3月,約1.2萬名原告發起了總計約30起索賠訴訟。截至2019年3月,在已判決的8起案件中,日本政府被判定需對8起索賠訴訟中的5起承擔賠償責任,8起案件,例如:
  • 日本千葉地方法院2017年9月裁定東京電力公司賠償,但駁回對日本政府的索賠;
  • 福島地方法院2017年10月裁定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向原告賠償大約5億日元(3048萬元人民幣);
  • 京都地方法院2018年3月責令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向原告賠償大約1.1億日元(671萬元人民幣),等等。
2019年2月20日,日本橫濱地方法院審判長中平健宣讀了對災民索賠案的裁決,判定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應為福島核電站泄漏承擔賠償責任,向152名原告賠償約4.19億日元(約合2554萬元人民幣),是為第八起已宣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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