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深圳觸電死亡事故

2021年4月11日,在福海街道新和社區新興工業園深圳市奇馨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內發生一起觸電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4·11深圳觸電死亡事故
  • 發生時間:2021年4月11日
  • 發生地點:福海街道新和社區新興工業園深圳市奇馨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 事件傷亡:1人死亡、1人受傷
事件經過,事件結果,

事件經過

深圳市奇馨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劉某未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未審核李某某的特種作業操作證(電工證),未及時發現並消除李某某無證上崗作業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事件結果

2021年7月13日,寶安區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的規定,對深圳市奇馨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處以罰款27萬元的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對深圳市奇馨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劉某處以罰款0.717萬元的行政處罰。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