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南昌弒母案

3·30南昌弒母案

2012年3月30日上午7時許,江西省南昌市梨園小區居民、現年27歲的高某某因家庭矛盾懷恨在心,拿起一把水果刀,進入其母親章某某的臥室,對還躺在床上的母親章某某頸部連刺數下,因擔心不能致死,高某某又來到廚房找來一把菜刀,對準母親的腹部猛砍了數刀後,迅速離開臥室潛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3·30南昌弒母案
  • 時間:2012年3月30日上午7時許
  • 人物:高某某
  • 地點:江西省南昌市梨園小區
案發,自首,審訊,

案發

高某某乘坐計程車漫無目的地繞著南昌市區轉了一大圈,之後來到南昌火車站乘車前往九江,再搭乘九江至北京的列車,於4月1日上午抵達北京西站,因神情慌張形跡可疑被北京警方攔下例行檢查,發現他證件不全,被“請”到派出所協助調查時自首。
4月1日上午9時許,江鈴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派人趕至案發現場。民警強行開門後發現,屋內一片狼藉,地面上血跡斑斑,牆壁上也有噴濺的血跡。一名中年婦女躺在臥室內的床上已死亡,死者渾身是血,傷口集中在頸部和腹部,一把帶血的菜刀被放置在死者腹部。刑事勘查人員通過現場取證發現,死者為章某某,47歲,與高某某系母子關係。

自首

4月1日上午,南昌市公安局江鈴分局接南昌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通知,稱當日上午8時許,在北京火車站西客站內,一名從九江至北京的男性旅客向北京警方投案。該旅客自稱是南昌人,日前曾在家中親手殺害了自己的母親。
江鈴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接警後,迅速核實投案男子的身份。經查,犯罪嫌疑人姓高,今年27歲,家住南昌市梨園小區一區55棟2單元602室。
當晚,江鈴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民警連夜趕往北京,與當地警方辦理犯罪嫌疑人移交後,在4月4日上午將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押解回昌進一步審訊。

審訊

據犯罪嫌疑人高某某交代,自己在讀中專時喪父,從此與母親相依為命。工作後,母親章某某要求他將平時的工資全部上交,若要用錢,需先提出,待準許後領取少許現金。“犯罪嫌疑人交代,他要50元得與母親談兩三個小時,還不一定能要到”辦案民警說。
高某某因為囊中羞澀,讓他在與朋友交往的過程中有自卑感,性格也變得越來越孤僻,與母親章某某更是越來越難以溝通。而這種溝通障礙,越發體現在高某某賦閒在家的近年內。“你到底是為什麼要殺自己的母親?”面對警方的訊問,犯罪嫌疑人高某某說:“我覺得她總是這個樣子,總是會控制我,一生一世都會控制我,我覺得這樣活下去一點希望都沒有。生活中,她總是從各方面約束我,這樣不行,那樣不行,什麼都不行,要我按照她的意思走。也就是,她要安排我怎么走,我就得怎么走。我覺得自己很壓抑,生活中一點自由都沒有。再就是,受了長年的壓抑,我的性格變得越來越內向,越來越糾結”。
“你為什麼不跟你母親交流?”對於這樣的問題,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稱,母親根本不想跟他溝通,就是一直想打壓他,他曾想跟母親好好談,但母親就是不跟他談,“我也有我的權利,她就是要按照她的意思說話,打壓我”。殺害母親後,高某某發現手部被弄傷,於是他去衛生間換下沾染了母親血跡的衣服,然後洗了個澡,懷揣著作案前親友給的數百元錢出門。“犯罪嫌疑人高某說,在出門的那一刻,他感覺很自由,從來沒有過的自由”辦案民警介紹,嫌疑人供述其本打算在北京玩幾天后再自殺。
據辦案民警介紹,死者章某某在象湖附近購買了一套商品房,“她也是為了兒子好,但她沒有工作,靠吃低保過活,只能拿兒子的工資去交房貸。而對高某某來說,他不希望母親在經濟上控制得太死,他也想要正常的社交。於是,母子倆之間的矛盾凸顯,最終釀成悲劇”。目前,高某某對親手殺害母親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已被刑事拘留,案件還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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