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1日,一位山西的貨車司機在網上反映,他駕車經過江西新余時車出現問題,因為修理工索要1.7萬元的費用,雙方產生矛盾,修理工於是卸掉了他車的輪胎和一些零件。
2024年4月2日,江西新余市渝水區聯合調查組發布情況通報,區交通、市場監管和公安等部門已組成聯合調查組,並積極對接吉安市新幹縣有關部門深入調查此事,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3·29山西貨車司機在新余修車事件
- 發生時間:2024年3月29日
- 發生地點:江西新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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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司機在視頻中表示,他的貨車出現高溫、反水故障,當時和修理工人談好了1000元左右的修理費。但後來修理工索要1.7萬元費用,他讓對方拿出配件,對方也沒出示。雙方產生矛盾後,修理工卸掉了貨車的輪胎,還拆掉了車上的電路板等。該司機曬出的報價單上標註的費用總計1.7萬多元,包含了發動機大修工時4200元、發動機六配套3700元、氣缸墊480元、離合器片1300元。事發新余市渝水區南安鄉南安互通樟吉高速入口處附近一加油站。
事件回應
加油站工作人員表示,多天前,這輛貨車因為故障停在加油站的場地內。司機隨後自己叫了修理工來修車,但雙方產生矛盾,現在車還停在原地,他們也不知道雙方因何產生了矛盾。
從新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交通局及事發地派出所了解到,這位司機是在網上找的修理工,修理工來自與渝水區相鄰的吉安市新幹縣。雙方發生矛盾後,修理工也向有關部門反映了情況,多部門正在現場進行調查,調查清楚後會發布通報。
情況通報
2024年4月2日,江西新余市渝水區聯合調查組發布情況通報,3月31日,有網民在網上發布信息稱,“一山西貨車司機在江西遭遇1.7萬元修車”。渝水區高度重視,相關部門第一時間到現場進行處理。經初步調查,山西籍司機崔某3月26日在樟吉高速南安段發現其貨車有故障,便在某App聯繫修理,並將車停在我轄區內南安鄉。與我區相鄰的吉安市新幹縣某修理廠接到聯繫後派劉某前往現場修理。該修理廠於3月29日告知產生1.7萬元費用,崔某對該費用產生質疑,雙方未談攏維修費用。區交通、市場監管和公安等部門已組成聯合調查組,並積極對接吉安市新幹縣有關部門深入調查此事,依法依規進行處理,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堅決維護公平公正的法治化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