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湖北宜昌市醫院醫療事故

3·22湖北宜昌市醫院醫療事故

3·22湖北宜昌市醫院醫療事故是指2012年3月22日上午,湖北省宜昌市某太陽能企業負責人張華接受了“全麻下鼻內鏡下鼻竇手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3·22湖北宜昌市醫院醫療事故
  • 時間:2012年3月22日上午
  • 地點:湖北省宜昌市
  • 對象:某太陽能企業負責人張華
術後,回應,

術後

當日中午12時,患者由手術室轉入病房。下午13時許,患者嘴巴和鼻部等出血,喉部劇烈疼痛,且數次吐血。醫生檢查後認為是手術後的正常反應。張華遵照醫囑,忍受疼痛。下午17時50分,張華反覆嘔吐後,吐出來一支注射器針筒,針筒長8厘米,塑膠材質,上面布滿血絲。
據介紹,該針筒將張華的咽喉刮傷,造成咽喉浮腫。目前,張華仍在治療中,期間,醫院領導曾2次到病房看望張華。張華向記者提供了兩份《事實經過》說明。其中,一份說明上有醫院醫務科負責人的簽字:“我院表示真誠道歉,做好安撫,積極治療,妥善處理。”其落款時間是3月23日。而另一份則有張華病友羅華的簽名。羅華告訴記者,自己與張華同病房,親眼目睹張華吐出針筒。
注射器針筒是如何進入患者咽喉的?張華百思不得其解。他表示,除了道歉,希望院方能給一個明確的說法,並給予一定的賠償。

回應

4月21日,據湖北省宜昌市第一人民醫院介紹,該院已就患者張華術後吐出針筒一事展開調查並形成處理意見,醫院調查認為,由於麻醉醫生在操作中責任心不強,未及時取出放在口角防止咬傷的注射器針筒,導致患者在未完全清醒之前,將注射器針筒滑入食管。為此,經醫院研究決定,給予責任醫生停職檢查、記大過處分,並扣發半年獎金;給予麻醉科負責人警告處分;扣發醫務科負責人3個月獎金。
當日晚,該院黨辦向記者提供了《宜昌市一醫院關於患者張華醫療糾紛的處理情況》,全文如下:
患者張華,男,55歲,於2012年3月20日因“雙側鼻腔間歇性、交替性鼻塞2月”到宜昌市第一人民醫院耳鼻喉科住院。入院診斷為慢性鼻竇炎、鼻中隔偏曲。3月22日患者在氣管插管全麻下經鼻內窺鏡行鼻竇手術。患者麻醉過程生命體徵穩定,手術順利完成。在氣管導管拔出後,將5ML注射器針筒放在口角便於吸痰、防止咬傷。下午6時左右,患者嘔吐出注射器針筒。手術醫生及麻醉科主任立即趕到科室,經檢查咽部未見明顯活動性出血,無明顯吞咽困難,行抗感染及止血、霧化治療。經積極治療,目前患者恢復良好。
事情發生後,宜昌市第一人民醫院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專家會診,予以積極治療。院領導多次看望慰問病人,向患者及家屬表達了歉意,並承諾待治療終結後妥善解決。患者及家屬要求醫院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並提出了經濟補償要求。經醫患雙方多次溝通,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形成醫療糾紛。
醫院調查認為,由於麻醉醫生在操作中責任心不強,未及時取出放在口角防止咬傷的注射器針筒,導致患者在未完全清醒之前,將注射器針筒滑入食管。為此,經醫院研究決定:給予責任醫生停職檢查、記大過處分,並扣發半年獎金;給予麻醉科負責人警告處分;扣發醫務科負責人3個月獎金。
目前,經宜昌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醫患雙方口頭達成解決糾紛的一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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