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玉林女護士殺害男醫生案

2020年3月20日22時許,犯罪嫌疑人李某萍因債務糾紛在其出租屋內將被害人羅某某殺死。李某萍和羅某某同在玉林市第一人民醫院工作,李某萍為護士,羅某某為該院脊柱骨病外科副主任醫師(副教授)。

2020年4月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在12309中國檢察網發布訊息稱,玉林市檢察機關依法對“3·20”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萍批准逮捕。

2020年8月8日訊息,李鳳萍涉嫌故意殺人、盜竊一案,由玉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案件經過,案件處置,

案件經過

2020年3月20日22時許,犯罪嫌疑人李某萍因債務糾紛在其出租屋內將被害人羅某某殺死。

案件處置

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微信公號“平安玉州 和諧家園”2020年3月24日在通報該案時稱,3月20日,玉林城區發生一起命案,受害者是一男性。警方快速開展偵查,於3月23日凌晨抓獲犯罪嫌疑人李某(女,25歲)。經審訊,李某對因債務原因作案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萍(女,25歲)。經審查查明:2020年3月20日22時許,犯罪嫌疑人李某萍因債務糾紛在其出租屋內將被害人羅某某殺死。2020年3月23日凌晨1時許,犯罪嫌疑人李某萍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2020年8月8日訊息,李鳳萍涉嫌故意殺人、盜竊一案,由玉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被告人李鳳萍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託辯護人的意見。玉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鳳萍因感情、債務與被害人羅某發生爭執後,趁被害人羅某酒後熟睡之機剝奪其生命,之後秘密竊取被害人羅某的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故意殺人罪、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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