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土地資源管理系列教材·土地資源管理學》主要內容:土地管理包括基礎管理、用地管理、措施管理,這三個部分是相互聯繫,不可分割的總體,構成了土地資源管理的完整科學體系。《21世紀土地資源管理系列教材·土地資源管理學》將這三方面緊密地融合在一起,全面清晰地闡述了土地資源管理的原理和方法。
基本介紹
- 書名:21世紀土地資源管理系列教材·土地資源管
-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頁數:359頁
- 開本:16
- 品牌: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作者:張正峰
- 出版日期:2008年5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300090737, 9787300090733
內容簡介
圖書目錄
1.1 土地與土地資源
1.2 土地資源管理
1.3 我國土地資源狀況介紹
本章小結
關鍵術語
複習思考題
第2章 土地資源類型與利用類型
2.1 土地資源類型
2.2 土地類型的結構與演替
2.3 土地利用類型
本章小結
關鍵術語
複習思考題
第3章 土地資源調查
3.1 土地資源調查概述
3.2 土地資源調查的內容與方法
3.3 土地資源調查的程式
本章小結
關鍵術語
複習思考題
第4章 土地資源評價
4.1 土地資源評價概述
4.2 土地潛力評價
4.3 土地適宜性評價
4.4 土地經濟評價
本章小結
關鍵術語
複習思考題
第5章 土地資源利用規劃
5.1 土地資源利用規劃概述
5.2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5.3 土地利用專項規劃
5.4 土地利用計畫
本章小結
關鍵術語
複習思考題
第6章 土地資源集約利用
6.1 土地資源集約利用解析
6.2 土地資源集約利用水乎評價
6.3 中國土地資源集約利用狀況
6.4 中國土地集約利用的措施
本章小結
關鍵術語
複習思考題
第7章 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
7.1 可持續發展理論概述
7.2 土地資源利用與可持續利用
7.3 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的社會經濟背景
7.4 土地可持續利用評價
本章小結
關鍵術語
複習思考題
第8章 土地資源利用動態監測
8.1 土地資源利用動態監測概述
8.2 土地利用動態監測的技術方法與成果分析
8.3 土地利用動態遙感監測
8.4 土地利用/土地覆蓋變化介紹
本章小結
關鍵術語
複習思考題
第9章 土地資源開發整理
9.1 土地資源開發整理概述
9.2 土地資源開發
9.3 土地整理
9.4 土地復墾
本章小結
關鍵術語
複習思考題
第10章 土地資源法律管理
10.1 土地資源法律管理概述
10.2 土地產權管理
10.3 耕地資源管理
10.4 建設用地管理
10.5 土地監督檢查與法律責任
本章小結
關鍵術語
複習思考題
第11章 土地資源經濟管理
11.1 土地資源市場管理
11.2 土地資源價格管理
11.3 土地資源稅收管理
本章小結
關鍵術語
複習思考題
第12章 土地資源生態管理
12.1 土地資源生態管理概述
12.2 土地資源生態補償
12.3 土地資源生態建設
本章小結
關鍵術語
複習思考題
參考文獻
文摘
1.1 土地與土地資源
1.1.1 土地與土地資源的概念
1.土地的概念
土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是人類一切生產生活賴以存在的根基。長期以來,人類從不同角度給土地賦予了不同的概念與含義。東漢時期,許慎在《說文解字》中,對“土”的解釋是:“土者,吐也”,意思是“土地吐生萬物”。他通過觀察植物的生長過程,注意到植物是從地面以下開始生長到地面以上的。他把“土”字分解為植物的地上部分、表土層、植物的地下部分和底土層四個層次,並認為,“土”就是土壤,它下面有一層,上面又有一層,播種時將種子播在下面一層上,種子從下面一層開始生長,經過一段時間突破上面一層後,向空氣中繼續生長,最後開花結果。這個過程就是象形字“土”的來源。另外,在2000多年前的春秋戰國時期,管仲在《管子·水地篇》中稱:“地者,萬物之本源,諸生之根菀也。”意思是說,“土地”這個物質,是產生世界上萬物的根本,各種各樣的生物之所以能夠生長,全部都是土地的作用。從古代人對土地的認識來看,土地是分層次的,另外,土地可以生產各種產品來滿足人類的需要。
雖然有關土地含義的產生歷史上已經相當久遠,但對土地的含義科學地界定則是近代的事情。由於土地涉及的領域非常廣泛,和地學、經濟學、政治學、生態學等都有聯繫,所以從事不同專業的學者從不同的角度對土地有不同的認識。西方經濟學家把陸地、水面、地上空氣層、地下礦產物以及附著土地上的陽光、熱能、風力、雨水等一切自然物和自然力,都列入土地的範疇。譬如英國經濟學家馬歇爾認為:“土地的含義指的是大自然無償贈與人類的陸地、水、空氣、光和熱等物質和力”。美國經濟學家伊利則認為:“經濟學上的土地是側重於大自然所賦予的東西”。從法學觀點來看,凡占有某塊土地者,其所有權可能管轄的範圍應當包括地表、地下及地上所附著的一切自然物和自然力。所以法律上的土地是指人們能夠利用、控制的土地,人力難以達到、難以控制利用的陸地,還不能成為法律意義上的土地。譬如,肯特從法律概念上對土地的定義是“土地不僅包括地面或土壤,而且也包括附著於土地的任何東西,不管是自然長成的,如樹、草和木,還是人工造成的,如房屋以及其他建築物。它所包括的範圍向上或向下是無限度的,以致可以包括地上或地下的每樣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