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長沙租車開網約車遭遇車損“套路”事件是指2024年4月,湖南長沙潘先生從長沙雅舸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租了一輛東風啟辰D60,跑網約車不到半年,車突然被第三方車主拖走。辦理退車手續後一個月,租車公司給出2800元的車損費用,並從押金里扣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4年長沙租車開網約車遭遇車損“套路”事件
- 發生時間:2024年
- 發生地點:湖南長沙
- 涉事公司:長沙雅舸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事件過程,律師提醒,
事件過程
2024年3月2日,長沙的潘先生到停車的地方準備出車時,發現車“不翼而飛”了。這時,潘先生才從租車公司工作人員口中得知,該車產權其實是第三方的,第三方與租車公司有財務糾紛,因此把車直接拖走了。
從這以後,雅舸汽車給了他兩個選項:換一輛車繼續契約,或者退車。潘先生選擇退車,簽了退車申請單。申請單顯示,押金他當時已累計交了近7000元,加上剩餘流水的1000多元,總計要退給他8656元。
辦理退車手續後一個月,租車公司給出2800元的車損費用,並從押金里扣走。
雅舸汽車另一名負責退款的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已經跟潘先生協商好了,錢退完了,車是車主的。
2024年4月26日,雅舸汽車一名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該公司定損用的是4S店的標準,價格遠高出修理廠;但那些小刮蹭,公司收完錢也不會馬上修復上漆。
慣用“套路”
“很多租車公司就是這樣賺錢的,賺的就是車損錢和違約金。”經營租車公司的方先生表示,這種方式其實是一些租車公司的慣用“套路”。
律師提醒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認為,租車公司可能會在契約里設定諸多“套路”和陷阱。對於司機而言,應提高警惕,做好防範,仔細閱讀契約條款,尤其關注權利義務與違約責任方面,選擇誠信經營、信譽較好的租車公司,如若發生糾紛,應當保留證據,通過協商或訴訟途徑解決。
北京市中聞(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譚敏濤認為,車損費的定義有待商榷,具體還得看雙方的租車契約是如何約定以及如何承擔,不能把所有責任都轉嫁到租車人身上。租車人一定要仔細閱讀相關契約及資料,不能輕信口頭承諾,不要稀里糊塗簽訂對自己不利的契約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