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狀況公報

《2023年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狀況公報》於2024年6月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3年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狀況公報
  • 發布時間:2024年6月
發展歷史,公報全文,

發展歷史

2024年6月,《2023年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狀況公報》發布。

公報全文

一、環境質量情況
監測表明,全區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總體保持穩定,西藏仍然是世界上生態環境質量最好的地區之一。
水環境:2023年,全區主要江河、湖泊水質整體保持優良,達到國家規定相應水域的環境質量標準。瀾滄江、金沙江、雅魯藏布江、怒江幹流水質達到Ⅱ類標準;拉薩河、年楚河、尼洋河等流經重要城鎮的河流水質達到Ⅱ類標準;發源於珠穆朗瑪峰的絨布河水質達到Ⅰ類標準。色林錯、班公錯、普莫雍錯、羊卓雍錯、納木錯和佩枯錯湖泊水質均達到或優於Ⅲ類標準。全區七地(市)行署(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鎮19個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均達到Ⅲ類標準。
大氣環境:2023年,全區環境空氣品質整體保持優良,優良天數比例為99.5%,細顆粒物、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年均濃度達到一級標準;臭氧年均濃度達到二級標準。拉薩市環境空氣品質達到二級標準,優良天數比例為97.3%,在全國168個重點城市中排名第2位。日喀則市、山南市、林芝市、昌都市、那曲市和阿里地區環境空氣品質達到二級標準,在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環境空氣品質排名分別為第12名、第5名、第1名、第11名、第51名、第3名。珠穆朗瑪峰區域環境空氣品質持續保持在優良狀態,達到一級標準。
土壤環境:2023年,全區國家網土壤環境監測重點風險監控點位各污染物濃度均低於《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風險管制值。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處於安全水平。
聲環境:2023年,拉薩、日喀則、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開展了聲環境質量監測,除那曲市各類功能區夜間達標率為87.5%以外,其他地市各類功能區晝間、夜間達標率均為100%,聲環境質量總體穩定。
輻射環境:2023年全區輻射環境質量總體情況良好。9個自動站空氣γ輻射連續監測值維持在天然本底漲落範圍之內。水中總α、總β監測值均低於《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江河水及地下水中鈾、釷、鐳均維持在天然本底漲落範圍之內。氣溶膠γ核素維持在天然水平範圍之內,空氣中的碘和人工放射性核素均未檢出。土壤中鉀-40、鈾-238、釷-232、鐳-226、銫-137均維持在天然本底漲落範圍之內。全區電磁輻射監測值低於《電磁環境控制限值》標準規定限值。
二、工作開展情況
2023年,全區上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按照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安排部署,真抓實幹、埋頭苦幹,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新進展,全區生態環境質量持續保持良好,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創建取得顯著成效。
(一)加強黨對生態文明建設的全面領導,堅決扛起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責任擔當
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將學習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的重要內容,全區深入學習、廣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的重要講話、致“2023·中國西藏發展論壇”的重要賀信精神以及對首個全國生態日等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進西藏生態文明建設工作。
堅決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部署。召開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系統謀劃美麗西藏建設的目標任務和重大舉措,以創建國家生態文明高地為引領,部署推進“綠色發展之美、環境質量之美、自然生態之美、生態祥和之美、良法善治之美”的美麗西藏建設,為美麗中國建設作出西藏貢獻。
堅決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自治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對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靠前指揮、親自督戰。修訂實施區(中)直有關部門和單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完善細化地(市)和區直部門年度綜合考核指標體系,推動生態環境保護職責任務落實落地。
(二)以創建國家生態文明高地為引領,進一步築牢國家生態安全螢幕障
狠抓生態文明高地創建。統籌實施生態文明高地建設“十大行動”,建立領導包保機制,清單化管理、項目化落實、工程化推進,2023年49項重點任務135條措施全面完成,16項重大政策檔案出台實施,環境質量、生態紅線面積等18項主要生態環境保護指標走在全國前列。2023年9月10日,創新舉辦“南迦巴瓦—西藏創建國家生態文明高地論壇”,全面展示新時代西藏生態文明建設成果。
狠抓國家生態安全螢幕障建設。推進西藏生態安全螢幕障保護與建設規劃修編,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7.83億元實施34個生態修復和污染治理項目,深入推進拉薩南北山綠化、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態保護修復等重大工程建設,完成營造林120萬畝,修復治理退化草原614萬畝。連續7年組織實施“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完成4批、203個問題線索核查,重點問題整改完成率達到95%以上。
狠抓重點工作落實。深入推進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完成拉薩、山南、昌都、那曲等4市第二輪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圍繞川藏鐵路建設、雅下水電開發等環境監管,開展“2023中華環保世紀行—西藏行”活動。落實碳達峰實施方案,出台《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21-2030年)》《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開展重點領域減污降碳行動和重點行業溫室氣體碳排放核查。落實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39.77億元,安排生態崗位44.03萬個、補助資金15.4億元。
狠抓制度機制建設。學習貫徹《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頒布《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貫徹實施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的決定》,拉薩、日喀則、山南、林芝等4市雅魯藏布江生態保護條例出台實施。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排污許可、督察考核等系列制度,完善周邊省市跨區域協作機制,建立生態崗位績效考核和動態平衡機制。立案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11件,累計核發排污許可證502張、登記備案225份,高質量完成“雙百”任務。積極開展派駐監察工作,高質量推動地市整改落實落地,實現縣(區)派駐監察覆蓋率達90%以上。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美麗西藏建設取得新進展
保藍天。實施《保持空氣品質良好規劃》和《“十四五”空氣和噪聲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完成7(地)市非道路移動機械禁行區劃定,建成套用機動車尾氣監管三級聯網平台,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5109台,新增新能源車5225輛。推廣新能源公車757輛、占比85.34%,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5109輛。加強噪聲污染治理,開展7地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評估。
護碧水。深入開展西藏江河源保護行動,劃定主要江河源區範圍9.07萬平方公里。全面實施重點流域生態治理,累計整治入河排污口650個,劃定鄉村飲用水水源地259個,實施水源地保護工程35個,完成飲用水水源地問題排查整治。新增完成364個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23.2%。納木錯入選全國“美麗河湖”保護優秀案例。全區共建設生活污水處理廠106座,污水處理能力達55.8萬噸/日。全區城市、縣城以上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率分別達到97.8%、89.01%。
守淨土。建立尾礦庫、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和涉重金屬企業全口徑清單“三本名錄”,開展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隱患排查“回頭看”和尾礦庫環境隱患排查,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管理,完成全區重金屬總量基礎核查。學習借鑑“千萬工程”經驗,實施新一批214個行政村農村環境整治。完成600餘個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完成23個垃圾填埋場地下水調查評估。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連續保持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2.36%。
美家園。召開全區“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推進會,推進拉薩、山南、日喀則等“無廢城市”建設,建設“無廢寺廟”“無廢軍營”“無廢口岸”等特色無廢細胞工程。全面完成7地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提標改造工程,醫療廢物處置實現“全門類”處置,日處置能力提升至67噸。常態化開展塑膠污染治理。完成首輪化學物質環境信息統計調查。全區共建設318座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垃圾日處理能力4580噸。全區城市、縣城以上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99.87%、98.85%。新增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4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2個,7地(市)全部成功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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