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2023年度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本次發布的10件年度典型案例,是從各地法院推薦和人民法院案例庫所收錄的共400餘件案例中,按照最能體現環境資源審判新理念新舉措新發展新特點和“四個效果”相統一標準評選出來的。
2023年度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
一、郭某東、余某平非法捕撈水產品等犯罪案
二、大邑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訴某礦業公司生態破壞責任糾紛案
三、熊某等訴韋某噪聲污染責任糾紛案
四、王某訴某軌道公司噪聲補償契約糾紛案
五、某機械公司訴江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等不履行法定職責及行政賠償案
六、某鑄造公司訴連雲港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案
七、某皮革公司訴九江市生態環境局、九江市人民政府行政處罰及行政複議案
八、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檢察院訴某普醫院等環境污染民事公益訴訟案
九、某環境研究所訴某新能源公司等生態環境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
十、貴州省生態環境廳、雲南省生態環境廳與某煤焦化公司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定司法確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