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事籌備
競賽辦法
(一)進行資格賽、全能決賽和單項決賽
1、資格賽該賽成績決定參加全能決賽和單項決賽的資格,以及全能第25名及之後的排名、各單項第9名及之後的排名。
2、全能決賽該賽成績決定全能前8名的名次。資格賽中全能排名前24名的運動員參賽,以資格賽和全能決賽兩場全能成績之和決定全能前8名的名次。根據資格賽成績確定4名候補運動員。如果候補運動員上場,出場順序同被替換的運動員。
3、單項決賽該賽成績決定各單項前8名的名次。
資格賽中各單項前8名的運動員參加。資格賽各單項成績不帶入單項決賽。根據資格賽成績確定3名候補運動員。如果候補運動員上場,出場順序同被替換的運動員。
如東道主、港澳特區無運動員進入單項決賽,將為東道主和港澳特區運動員增加名額,但男子不超過2項(含2項,每項1人),女子不超過1項(含1項,每項1人),前提是上述運動員在資格賽有關項目的比賽中排在前16名(含16名)。上述運動員的決賽出場順序排在正常獲得資格的運動員之前。運動員超出2人(含2人),則按照姓名拼寫的計算機順序標記“編排名次”。
(二)參賽單位和個人須在本單位(人)資格賽相應場次開場時間前24小時提交出場順序。如果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出場順序,則該單位運動員的出場順序按號碼布的順序安排。
(三)獲全能決賽和單項決賽參賽資格的運動員如放棄全能決賽,仍可參加單項決賽。
(四)打破平分
1、資格賽所有決賽的資格賽:一旦在任何地方出現平分,將按照如下方法打破平分。
(1)全能決賽的資格賽如在全能決賽的資格賽中出現平分,按照如下標準打破平分:
①將各單項的最終得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即:男子體操根據需要依次將5個、4個、3個、2個、1個單項最高分相加;女子體操根據需要依次將3個、2個、1個單項最高分相加);
②如果仍然平分,則將所有項目的E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③如果仍然平分,則將所有項目的D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運動員名次並列,平分運動員均進入決賽。並列人員將按照姓名拼寫的計算機順序標記“編排名次”,決賽出場順序將以“編排名次”為準。
(2)單項決賽的資格賽除跳馬外,在其他項目決賽的資格賽中如出現平分,按如下標準打破平分:
①E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②D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運動員名次並列,平分運動員均進入決賽。並列人員將按照姓名拼寫的計算機順序標記“編排名次”,決賽出場順序將以“編排名次”為準。
如在跳馬單項決賽的資格賽中出現平分,按如下標準打破平分:
①取平均分之前,單次跳馬得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②如果仍然平分,單次跳馬E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③如果仍然平分,單次跳馬D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運動員名次並列,平分運動員均進入決賽。並列人員將按照姓名拼寫的計算機順序標記“編排名次”,決賽出場順序將以“編排名次”為準。
2、決賽允許並列。
(五)採用國際體操聯合會頒布的《2017-2020年版體操評分規則》和國家體育總局體操中心頒布的《全國體操冠軍賽特定規則》(2020年版)進行評分。
(六)裁判員選派
裁判員按照國家體育總局體操運動管理中心有關要求選派,應參加過2017-2020周期裁判員學習班,獲得相應裁判證書。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七)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1、由賽事活動承辦單位協調當地政府職能部門成立救援和保障機構,包括財政、公安、消防、交通、衛生、氣象、通訊、供水、供電等。
2、賽事活動組委會下設安全保衛部具體履行安保職責。組委會負責人為安保工作第一責任人。
3、賽事活動組委會須確定應急工作信息員和應急電話,負責預警信息的採集和匯報。組委會負責對信息員和救援人員進行培訓。
4、預警信息按應急工作組織程式逐級上報,重要信息要隨時報告。
獎勵辦法
(一)各獎項有8名(含)以上運動員(隊)參加決賽的,錄取前8名。有5-7名運動員(隊)參加決賽的,按照實際運動員人(隊)數進行錄取。如各獎項決賽運動員人(隊)數不足上述錄取名額的,不再進行決賽,按照資格賽成績,參照以下原則錄取:有3-4名運動員(隊)參加的,減一錄取。報名不足2名(含)運動員(隊)的,取消設項。
(二)為前3名的運動員(隊)頒發獎牌和證書,為第4-8名的運動員(隊)頒發證書。
(三)在頒獎儀式上為獲得前3名的運動員(隊)頒發獎牌時,為其對應的1名主管教練員頒發獲獎證書。
(四)增設男女混合全能獎項。成績計算方法如下:各單位於資格賽前24小時上報男女混合全能配對運動員名單。將各單位男女混合全能配對運動員的兩場全能成績(資格賽、全能決賽)相加,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各單位配對運動員最多報3對。錄取名次時,各單位最多錄取2對。
(五)如男女混合全能獎項出現平分,將按照如下方法打破平分。
1、將所有項目的E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2、如果仍然平分,則將所有項目的D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運動員(隊)名次並列。
(六)設“體育道德風尚獎”。
參加辦法
(一)參加人數
1、不限制各單位報名運動員人數。
2、報男、女各5名及以上運動員參賽的單位,可報在編官員:男、女隊領隊各1名,男、女隊教練各3名,男、女隊醫生各1名。女隊教練中必須至少有1名女教練。
3、報男、女各4名及以下運動員的單位,可報在編官員:領隊1名,男、女隊教練各2名,男、女隊醫生各1名。女隊教練中必須至少有1名女教練。
4、以個人身份參賽的運動員,可報教練員1名和醫生1名。5、允許各單位報超編官員(含教練員等),按超編標準付費。
(二)報名要求
1、各參賽單位和個人須於賽前一個月通過國家體育總局體操運動管理中心官網的全國體操競賽報名系統進行報名。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在國家體操集訓隊訓練的運動員代表原單位參加比賽,由原單位報名,占原單位名額。
3、比賽報名截止後,原則上不得進行人員變更。
4、報到前運動員因傷病不能參賽允許退賽,但必須在報到前以書面形式報國家體育總局體操中心批准並出示有關省市二甲或更高等級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否則需在報到時向組委會繳納3000元罰金。
5、醫生名額不允許其它任何人員占用,應在報名時通過全國體操競賽報名系統提交醫師執業證書或按摩師證書原件掃描件,否則無法完成報名。
6、每位參賽運動員須簽署《2020年全國體操冠軍賽免責聲明》,在全國體操競賽報名系統提交原件掃描件,否則無法完成報名。以單位身份參賽的,由單位為參賽運動員出具。以個人身份參賽的,由個人出具,否則無法完成報名。
7、參賽單位和個人須於賽前簽署賽風賽紀和反興奮劑的承諾書,在全國體操競賽報名系統提交原件掃描件,否則無法完成報名。
8、未在國家體育總局註冊,以個人身份參賽的運動員須在全國體操競賽報名系統內提交身份證明原件掃描件,否則無法完成報名。
9、參賽運動員必須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方可參賽。具體事項如下:保險時間: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保險種類:意外傷害保險保險範圍: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參加比賽過程出現的意外傷害事故或突發急性病事故。各參賽單位和個人須在全國體操競賽報名系統中提交保險單原件掃描件,否則無法完成報名。報名信息和材料齊全方可通過系統審核,完成報名。
賽事陣容
2020年全國體操冠軍賽共吸引了來自中國國內20個省區市的體操隊、國家集訓隊和以個人身份參賽的167名運動員參加。
賽事場地
2020年全國體操冠軍賽安排在陝西省西安市城市運動公園體育館,城市運動公園體育館是1996年西安市為迎接第四屆全國城市運動會所建的體育場館。西安城市運動公園體育館由兩個場館組成,其中體育館建築面積24000平方米,地上一層,局部四層,現設有一個國際標準籃球場和12塊標準羽毛球場。
賽事進程
2020年10月22日,2020年全國體操冠軍賽展開各個項目的資格賽。
2020年10月23日,2020年全國體操冠軍賽展開男女個人全能項目的爭奪。
2020年10月24日,2020年全國體操冠軍賽展開單項決賽的爭奪,產生男子自由體操、鞍馬、吊環和女子跳馬、高低槓共五個項目的冠軍。
2020年10月25日,2020年全國體操冠軍賽在陝西省西安市完賽,在最後一個比賽中產生男子跳馬、雙槓、單槓和女子平衡木、自由操共五個項目的冠軍。
賽事數據
賽事獎項
賽事特點
按照國家體育總局要求,該次比賽將把各參賽單位上報的2020年6月到9月期間的各項體能基礎測試最好成績之和,作為運動員的體能成績。體能成績排名前36名(允許並列)且達到60分者,將按照資格賽技術成績排名,產生前24名參加個人全能決賽。
單項決賽晉級規則方面,組委會根據各單項特點,從基礎體能10項中選擇相應的項目,各單項所選體能項目測試成績的前16名(允許並列)且平均每項體能成績達到8分者,按照資格賽技術成績排名,產生前8名參加單項決賽。若承擔東京奧運會備戰任務的運動員,如果資格賽全能技術成績進入前24名,單項技術成績進入前8名,但因體能成績排名不能進入全能和各單項決賽的,以只計分數、不計成績和名次的方式參加全能和各單項決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