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石家莊市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一、主要災害類型及分布,二、地質災害總體概況,三、重點防範期、防治重點及監測預警,四、重點防治工作,五、保障措施,附屬檔案1,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石政辦函〔2019〕34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19年石家莊市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和綜合保稅區,市政府有關部門:
《2019年石家莊市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5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19年石家莊市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2019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2011〕20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及責任分工的通知》(辦字〔2012〕30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地質災害現狀,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災害類型及分布

我市地質災害類型主要有崩塌、滑坡、土石流、地面塌陷和地裂縫等,主要分布在石家莊市西部山區。崩塌、滑坡主要分布在行唐、靈壽、平山、井陘、贊皇;土石流主要分布在靈壽、平山、元氏、贊皇;地面塌陷、地裂縫主要分布在井陘、元氏、鹿泉、井陘礦區。

二、地質災害總體概況

我市地質災害分布廣、類型全、危害大,目前共查出各類地質災害隱患點467處(行唐縣42處、靈壽縣67處、平山縣135處、井陘縣46處、元氏縣60處、贊皇縣82處、高邑縣1處、鹿泉區25處、井陘礦區9處),其中滑坡100處、土石流219處、崩塌108處、地面塌陷33處、地裂縫7處。涉及9個縣、區,71個鄉鎮,315個村莊,威脅人口約12萬人、財產2億多元。按《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分級標準》,確定60處地質災害隱患點為2019年市級地質災害重點防範對象(詳見附表)。

三、重點防範期、防治重點及監測預警

(一)重要防治時段。根據統計分析,降雨是誘發地質災害的重要因素,汛期是地質災害的多發期,我市降水集中在6-8月,也是地質災害多發期和重點防範期。其中7月下旬至8月上旬是地質災害防範的重中之重,要做好局地強降雨誘發的地質災害的防禦工作。
(二)防治重點。要堅持“以人為本”的防治理念,把城鎮、村莊、學校、集市、旅遊景點等人員聚集區,重要鐵路、公路等交通幹線和重點工程建設活動區、重要基礎設施周邊等區域,作為地質災害防範重點區域和部位。
(三)群測群防。在全市地質災害隱患點核查和排查的基礎上,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將監測、預防責任和任務逐點落實到責任單位和具體責任人,建立了群測群防監測網路。
(四)預報預警。利用已建立的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平台進行聯合會商,通過電視、電話、傳真、網路、手機簡訊等手段向社會及時發布三級(黃色)以上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信息。

四、重點防治工作

(一)全面落實群測群防。各縣(區)要將地質災害隱患點全部納入群測群防體系,逐點劃定危險區、設立警示牌、制定防治方案,逐點落實防災責任單位、防災責任人、監測預警責任人,並向所有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單位和民眾發放防災責任卡和防災明白卡,實現地質災害隱患點群測群防全覆蓋。健全以村幹部和骨幹民眾為主體的群測群防隊伍,加強對群測群防員的防災知識和避災技能培訓,落實必要的工作經費,保障必要的工作條件,切實發揮群測群防隊伍在汛期地質災害防範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切實加強預警預報。6月1日起,市、縣(區)要全面啟動年度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預報工作,特別要全力做好極端氣象條件下地質災害的預警預報工作。要認真總結近年來成功預報的經驗,在預警預報的精準度上下功夫,努力提高短時強降水誘發地質災害的預警預報水平。要進一步拓寬預警預報信息發布渠道,通過電視、廣播、網路、電話、手機簡訊等多種途徑及時將預警預報信息告知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受威脅民眾,做到提前預警、及早預報,科學指導各地開展防災工作。
(三)積極開展巡查監測。要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和群測群防員,對轄區內所有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後複查,特別要高度重視強降雨過後滑坡、崩塌等滯後性地質災害隱患複查工作。對新發現的隱患點,及時制定防災預案並納入群測群防體系。對重大隱患點要安裝專業監測設備,派專人盯守,密切監測隱患點的動態變化情況,確保及時發現,果斷避讓。
(四)積極組織應急演練。各縣(區)要把開展應急演練作為地質災害防治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對威脅人員安全的重大隱患點,各縣(區)都要組織避險應急演練。除組織開展綜合性大型應急搶險救災演練外,要有針對性地重點組織受威脅民眾開展小型簡易應急避險演練,讓民眾強化避災意識、熟悉避災信號、掌握避災路線和應急避難場所,確保遇險時能夠有序快速撤離。
(五)積極開展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在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範工作的同時,對威脅人口多、危險性大、急需治理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縣級政府要積極落實專項資金有重點分步驟地進行勘查治理。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縣級政府督促責任單位進行治理。
(六)深入開展防災知識宣傳培訓。充分利用地方電視台、報紙等各種媒體,大力宣傳普及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等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和典型經驗做法。要以留守老人、中小學生、外來務工人員、遊客等群體為宣傳重點,深入地質災害易發地區,將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材料發放到幹部民眾手中,將宣傳畫張貼到村莊、學校、建設工地、旅遊景點等公共場所。要充分利用汛期地質災害排查、巡查、檢查等機會,組織專家和技術人員開展防災知識宣講培訓,切實增強基層幹部民眾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我防護意識,努力提高臨災避險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防治工作責任制。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市長為組長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協調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研究部署各項防災工作措施。各縣(區)政府要切實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主要負責同志對本行政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具體負責、靠前指揮。各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按職責分工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預警等工作落實到具體責任單位、具體責任人和監測人。真正做到領導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嚴格執行值班制度。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和責任感,嚴格執行汛期值班等各項制度。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值班制度,加強值班帶班力量,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嚴陣以待,確保24小時通訊暢通。
(三)著力強化速報制度。一旦發生災情和險情,要按照國家重大公共突發事件信息上報規定和地質災害災情險情信息上報制度的要求,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半小時內上報;對於6人(含)以上死亡和失蹤的中型地質災害災情3小時內上報;對於6人以下死亡和失蹤的中型地質災害災情6小時內上報;對於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的小型地質災害災情12小時內上報;務必在規定時限內迅速報告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情況緊急時可越級上報;情況不明時要邊報告、邊核實、邊續報。
(四)紮實做好汛前各項準備工作。一是在全面核查和排查基礎上,各縣(區)政府要認真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於汛前發布實施。二是及時更新完善地質災害資料庫和地質災害防治負責人及群測群防責任人信息。三是做好地質災害防範警示工作。在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更新設定警示宣傳牌和發放明白卡,重要隱患點的有關民眾,要達到人手一卡,切實提高廣大民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五)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各縣(區)政府要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及責任分工的通知》要求,嚴格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在年度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質災害防治專項經費,用於地質災害監測、預防、應急和治理工作。落實群測群防員工作經費,切實調動其積極性,發揮群測群防員隊伍在地質災害防範工作中重要作用。
(六)加大督導檢查力度。要加強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重點檢查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制落實情況,群測群防體系建設情況,年度防治方案編制情況,巡查監測、預警預報、值班速報等制度落實情況,危險區劃定、警示牌設立、明白卡發放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地質災害防治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七)加強宣傳力度。一是組織地質災害防治管理人員、監測人員,對《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及相關專業知識進行集中學習培訓。二是利用有線電視、廣播、專刊等各種宣傳手段向民眾宣傳、傳授防災避險的基本方法。努力提高廣大人民民眾的防災、治災、減災意識,盡最大可能地防止、減輕災害所造成的損失,增強民眾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附屬檔案:
1、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分級標準
2、2019年石家莊市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防治一覽表
3、2019年石家莊市重點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路表

附屬檔案1

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分級標準
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對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作如下界定。
1、災情
特大型:因災死亡和失蹤30人(含)以上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含)以上的;
大型:因災死亡和失蹤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含)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中型:因災死亡和失蹤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含)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小型:因災死亡和失蹤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
2、險情
特大型: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含)以上或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1億元(含)以上的;
大型: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5000萬元(含)以上1億元以下的;
中型: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含)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500萬元(含)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
小型: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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