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創響無錫”全市大中專院校創新創業能力大賽

2019年“創響無錫”全市大中專院校創新創業能力大賽

2019年無錫市大中專院校創新創業大賽擬設創新創業知識競賽、創新作品專項賽、創業模擬專項賽、創業實踐挑戰賽、創業教育教學能力競賽、物聯網專項賽、機器人專項賽等七個項目。比賽設中職學生組、高職學生組、高校學生組、教師組四個組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9年“創響無錫”全市大中專院校創新創業能力大賽 
  • 主辦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團市委 
指導思想,組織領導,獎項設定,參賽對象,大賽形式和時間,大賽形式,大賽時間,獲獎標準,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創新創業大賽為抓手,深入推進我市大中專院校創新創業教育的快速發展,增強大中專院校學生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加快培養具有創新精神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

組織領導

大賽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團市委共同主辦。大賽設立組委會,負責大賽組織、協調、評審、仲裁、成果轉化等工作。組委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無錫市職業技術教育學會。

獎項設定

2019年無錫市大中專院校創新創業大賽擬設創新創業知識競賽、創新作品專項賽、創業模擬專項賽、創業實踐挑戰賽、創業教育教學能力競賽、物聯網專項賽、機器人專項賽等七個項目。
1.創新創業知識競賽。重點考察職業學校創新創業教育開展情況和學生創新創業基礎知識掌握情況,有效推進職業學校師生參與創新創業教育活動。競賽分學習、預賽、複賽三個階段,參賽學生登錄無錫市大中專院校創新創業大賽官網或無錫職教風采微信公眾號,進行線上學習和答題。
2.創新作品專項賽。重點考察大中專院校學生研究開發出來的各種新產品、新材料、新物質、新的工藝流程等。可以是一個獨立、完整的產品,也可以是一個設備或儀器中的零部件,也可以是工藝流程的創新。所有作品須以能夠演示的實物或模型參賽。
3.創業模擬專項賽。鍛鍊大中專院校學生針對生產和生活中發現問題、分析問題、提出改進方案或找到解決問題的能力,包括創業計畫書撰寫和模擬創業兩個部分。創業計畫書部分,根據發現問題通過解決發現或創造出商機,再將商機策劃為創業活動;模擬創業部分,利用競賽平台考察大中專院校、職業學校學生創新創業團隊分工、戰略規劃、市場研究、生產計畫、研發投入、銷售管理等4個季度的企業運營,綜合鍛鍊、評價學生創業能力。
創業模擬專項賽創業模擬專項賽
4.創業實踐挑戰賽。重點考察大中專院校學生(分在校學生組和畢業學生組兩個組別)實際運營的創業項目,鼓勵將創新大賽參賽項目、科技創新專利轉化為創業項目。
5.創業教育教學能力競賽。重點考察從事創新創業教育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競賽由說課和現場答辯兩部分構成。
6.物聯網套用技術挑戰賽。比賽以“搶險救災”中物聯網技術的套用為背景,在指定“災害現場”模型中,參賽隊員以編程調試和現場操作的方式,通過運用智慧型控制、無線傳輸、人機互動、步態算法等物聯網技術,實現在搶險救災工作中關鍵信息採集、智慧型避障、路徑規劃等任務的執行。讓學生在學習、運用物聯網技術的同時深刻理解物聯網技術在實際災情現場的套用,提高學生物聯網技術套用水平。
7.機器人專項賽。有關要求及比賽規則按《省機器人競賽活動實施方案》、《省機器人競賽活動要求和事項》進行。

參賽對象

比賽設中職學生組、高職學生組、高校學生組、教師組四個組別。中職學生組參賽對象為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五年制高職全日制在校生一至三年級學生;高職學生組參賽對象為全市五年制高職的四、五年級學生及技工學校四年級以後的學生;高校學生組參賽對象為全市高職院校、本科院校學生;教師組參賽對象為全市大中專院校在職在編教師或已連續聘用三年以上的在聘教師。畢業學生組為各大中專院校全日制畢業五年之內的學生。

大賽形式和時間

大賽形式

採取校級初賽、市級複賽和決賽兩級組織形式。校級初賽由學校組織開展;市級複賽和決賽由市大賽組委會統一組織開展。

大賽時間

無錫市大中專院校創新創業大賽自2019年起,每年舉辦一次。校級初賽由各院校自行安排時間。2019年9月為創新創業知識競賽時間;10月中旬舉行其他項目市級複賽和決賽(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獲獎標準

1.參賽項目獎
創新創業知識競賽設“知識競賽之星”獎,按照參賽學生的所得總分進行排序,取參加複賽人數的前15%為“知識競賽之星”,進入複賽的學生髮放“優勝獎”(以電子版形式發放);
其餘競賽項目分別設一、二、三等獎,根據競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產生。其中一等獎占參賽總數10%、二等獎占參賽總數20%、三等獎占參賽總數30%。
2.指導教師獎
對創業知識競賽獲得“知識競賽之星”獎學生的指導教師(每名學生限1人指導,同一指導教師不累計發放),其餘競賽項目獲得一、二、三等獎項目的指導教師(每個項目限2人以內)頒發優秀指導教師獎。
3.優秀組織獎
優秀組織獎以院校為單位設定,根據創新作品專項賽、創業模擬專項賽、創業實踐挑戰賽、創業教育教學能力競賽、物聯網專項賽、機器人專項賽在比賽中獲得的等次和數量計算總分進行排序,計分方法為一等獎7分、二等獎5分、三等獎3分、未獲獎項目1分,取總分前5名給予表彰。另根據各校在創新創業知識競賽中的組織推動情況,綜合參賽學生比例、學生成績等因素進行評選,取前5名給予表彰。優秀組織獎不重複發放。
4.先進個人。在全市創新創業大賽組織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該獎項共設10個,各院校可推薦1名候選人,優秀組織獎前五名院校的推薦人自動入圍。
以上獎項由大賽組委會公布獲獎名單,頒發獎牌或獲獎證書。
獎勵政策:鼓勵學校對獲獎的項目按照職業學校技能大賽、挑戰杯等比賽同等獎項待遇;指導教師指導項目獲市賽一等獎的,項目相關教學研究可優先參評市級教學改革項目,不占用學校推薦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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