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截至2019年12月底,中華遺囑庫共協助2333位60歲以下中青年人訂立登記遺囑,其中男女比例約為4:6,女性人數明顯高於男性。從區域分布上來看,中青年立遺囑人主要分布在北上廣等一線城市。
白皮書從立遺囑人數、男女比例、區域分布以及遺囑登記財產類型等方面分析了中青年人立遺囑的整體狀況。同時,對立遺囑人年齡段分布、婚姻、學歷、職業以及財產分配意願等方面進行了數據分析,勾勒出了中青年立遺囑人群像。
針對2019年一度引起熱議的“90後”立遺囑現象,白皮書也進行了詳細分析。
內容解讀
中青年立遺囑者財產種類豐富 無房產者仍有立遺囑需求
此次白皮書發布的60周歲以下立遺囑人群遺囑數據中,最為引人注目的地方是對中青年立遺囑人群的遺囑登記財產類型進行詳細分析。
記者發現,相比於60周歲以上人群,中青年立遺囑人群的遺囑登記財產種類更為豐富,且分布更為均衡。其中,公司股權、保險單的比例遠遠高於60周歲以上人群。拿2019年的數據來對比,60周歲以上人群僅有1.28%遺囑涉及公司股權,而此項在60周歲以下人群中則達10.92%,高出10倍。
其他財產種類的豐富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社會財產的多樣化,也反映出市民對自己財產保護意識的提高。白皮書統計的其他財產主要包括虛擬財產、契約權益、債權、收藏品、個人物品、保管箱等。對比這個數據,2019年在60周歲以上人群僅為0.28%,但中青年人的比例為12.8%。不過其他財產的比例,無論是中青年人群還是老年人群都呈現出快速增長的勢頭。
在不動產登記的件數上,中青年人的遺囑中比較多的是2處到3處不動產,這個比例占到了70%。值得關注的是,有4%的立遺囑人沒有不動產或沒有在遺囑中安排不動產。說明中青年人群中有一部分人逐漸意識到了到財產安排的重要性,即使沒有傳統意義上的重大資產,也要提前做好全面的安排。
“90後”人群遺囑豐富了財產類型
2019年下半年,有關“90後”立遺囑的話題在社會上引起了一波熱潮。那么,這一群體的遺囑數據到底如何?此次白皮書進行了詳細解讀。
據統計,2017年,有55位“90後”在中華遺囑庫登記保管了遺囑;2018年這個數字是178;截至2019年底,人數合計為344人。數據顯示,2017年立遺囑的人群中,就有1999年出生的立遺囑人前來訂立保管遺囑。18歲也是目前我國允許訂立遺囑的最低年齡。雖然目前僅有近3年數據,但從“90後”人群立遺囑增長的趨勢來看,越來越多的“90後”接受並願意訂立遺囑。
“90後”人群立遺囑備受關注的另一個原因在於,他們給遺囑增加了更加豐富的財產種類。從“90後”分配財產的內容中可以看到,80%立遺囑的“90後”已經有自己的房產,幾乎所有“90後”在寫遺囑的時候都會將自己的銀行存款納入遺囑分配的財產當中。與其他年齡段的立遺囑人不同的是,“90後”的遺囑中,“虛擬財產”的納入和安排成為其一個突出的特徵:支付寶、微信、QQ、遊戲賬號等虛擬財產是“90後”遺囑中常見的財產類型。
針對為何“90後”立遺囑人中80%擁有獨立住房的問題,中華遺囑庫管理服務部主任湯婷婷表示,在實際工作中,她發現這部分“90後”,父母買房掛名在子女名下的現象很普遍,還有的父母甚至會將自己的部分股權掛在子女名下。“這也是為什麼這些人要訂立遺囑的重要原因,防止自己發生意外財產丟失。”湯婷婷說。
單身人群、再婚家庭立遺囑漸成“剛需”
從中青年立遺囑人的婚姻狀況來看,主要以“已婚”人群為主,2019年占比為68.85%,與60周歲以上立遺囑人群中已婚比例相比還是明顯低了許多,60周歲以上人群2019年此項數據為77.07%。
中青年立遺囑人群中未婚、再婚和離異比例相對於60周歲以上人群高出許多。未婚比例三年間始終徘徊在11%至15%之間,而60周歲以上人群此項數據比例不到1%;再婚比例三年間呈現出小幅上升趨勢,從8.24%至9.78%,而60周歲以上人群此項比例不到3%;離異比例三年間徘徊在8%,而60周歲以上人群此項比例不到4%。數據再次顯示,年輕人對婚姻的選擇更趨於多元化,再婚家庭以及單身人群漸成中青年立遺囑人中的“剛需人群”。
中青年立遺囑人夫妻同立遺囑的比例和單方訂立的比例相對比較持平,雙方同立的比例要遠遠低於老年群體的同一數據。這一數據也與立遺囑人的婚姻狀況數據相呼應。中華遺囑庫北京第二登記中心主任崔文姬介紹,單方訂立的通常為單身人群或者再婚家庭。“再婚家庭一般情況比較複雜,有一方先來諮詢,然後再去說服另一方,但很多都是背著另一方前來諮詢訂立的。”崔文姬說。
老年人立遺囑更趨理性 優先保障配偶晚年生活
白皮書數據顯示,2013-2019年間,遺囑中所涉及的繼承人多為配偶或子女;數據表明,“子女直接繼承”的比例逐年下降,而“配偶先繼承,子女後繼承”的比例逐年在上升,說明民眾開始普遍意識到要優先考慮保障配偶的晚年幸福生活。由孫輩直接繼承占比13.19%。選擇“子女直接繼承”的分配方案有所下降,選擇“其他分配方案”的人群比例逐年上升,表明分配方案的選擇上更加多樣化。
崔文姬告訴記者,他們在日常接待中,聽到老人們說的最多的就是:“要是哪天我走了,這房子是我們老兩口一輩子辛辛苦苦掙下的,得我倆人都走了,才能給兒子”。“萬一我先走了,他要是再找一個我沒意見,現在都追求生活質量。”一位姓李的女士對老伴再婚的事顯得很豁達,但一提到房產就開始有些含糊了,“但房子可不能給他後老伴,得給我們的孩子。”
中華遺囑庫管委會主任陳凱表示,有相當一部分老年人一方面希望房產由子女繼承,但又擔心老伴居住受到影響,在老伴在世的情況下不希望子女直接獲得房產。如果將房產指定由老伴繼承,則又擔心老伴再婚後,將房產轉贈給外人,希望對老伴做出限制。
陳凱認為,這一難題有望在民法典出台後得到解決。目前正在審議的民法典草案中,對居住權和遺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有望解決這一難題。民法典規定可以通過立遺囑設立居住權。“這就意味著,房產在當事人去世後,可以由其指定的人居住,但居住權不能轉讓、繼承,因此居住人在世的時候可以居住,但在居住人去世後,房產的歸屬仍然由產權人控制。”這極大地方便了老年人對自己權益的保護,既可以照顧配偶的生活,也維護了家庭財產的利益。
獨生子女父母占立遺囑人“半壁江山”
2019年,中華遺囑庫訂立遺囑的人群以獨生子女家庭為主,占比47.75%,其次為2-3名子女家庭,占比43.47%;無子女家庭的人群雖然占比最小,但2019年有小幅上升。訂立遺囑人群的家庭結構近年來分布比較均勻。
對這一現象,陳凱認為,主要是由於觀念變化導致的結果。以前人們都認為遺囑是為了防範子女爭奪財產,以為只有多子女家庭才需要立遺囑。可隨著社會發展,大家發現,遺囑不只是為了防範糾紛,更能夠避免家庭財產損失。
曾刷爆朋友圈的獨生子女小麗在父母去世後無法繼承父母全部財產的故事,令大家對遺囑的必要性有了新的認識。
白皮書顯示,60周歲以上立遺囑人有11.91%的人立遺囑的原因是為了防止子女離婚導致家庭財產流失。陳凱表示,這些數據都表明人們的法律意識增強,保護自己家庭財產的需求更加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