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最佳化提升中關村創新創業服務能力,加快構建文化科技融合創新發展生態體系,大力促進科技服務業、文化科技產業跨界融合衍生的服務業新業態發展,服務全國文化中心和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現啟動2018年中關村現代服務業扶持資金申報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8年度中關村現代服務業扶持資金
中關村各分園管委會:
為進一步最佳化提升中關村創新創業服務能力,加快構建文化科技融合創新發展生態體系,大力促進科技服務業、文化科技產業跨界融合衍生的服務業新業態發展,服務全國文化中心和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現啟動2018年中關村現代服務業扶持資金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中關村現代服務業扶持資金的分配和使用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統籌使用、突出重點、支持創新、績效優先、專款專用;堅持依法依規和加強監督的原則,確保資金使用規範、安全、高效。
二、支持方向
(一)支持創業孵化服務能力提升
重點支持內容:
1、支持孵化機構為創業企業提供財務代理、法律諮詢、稅收代理和諮詢等基礎性服務。
2、支持創業導師服務,加強項目診斷、創業諮詢、團隊搭建、產品改進、市場拓展等創業輔導服務;支持開展技術成果評估、科學實驗、試製與檢測、科技情報等創新支撐服務,購置中試熟化、檢測檢驗設備;支持開展投融資服務,圍繞創業孵化服務產業鏈部署資金鍊,推動“ 孵化+投資”;支持發展建設職住一體的創新創業社區,推廣新型孵化模式。
3、支持舉辦各類創業創新活動,搭建創業者交流和展示平台;支持開展專利信息推介活動,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資本化運營模式及成果轉化收益回報機制。
4、支持孵化機構與高校院所、大企業開展對接與合作,挖掘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建設開放式創新創業平台,面向中小企業開放資源和提供服務;支持建設線上服務平台,發展“網際網路+”創業網路體系。
5、支持國內資本與境外合作設立新型創業孵化平台,引進先進創業孵化模式,提升孵化能力;支持海外企業及國際知名創業孵化機構到中關村發展,提升中關村創新創業活躍度和繁榮度;支持創業孵化機構在海外搭建平台及舉辦國際創新創業交流活動。
6、支持培訓創業孵化服務人員,培育職業化管理服務隊伍。
其他支持內容:支持孵化機構為拓展孵化空間、改善服務環境進行場地裝修改造和房屋租賃等,具體包括房屋租賃費、場地裝修改造費、寬頻網路費、水電費、供暖費、物業費等。
(二)支持文化科技產業園發展建設
1、支持原工業或商業聚集區轉型升級,充分利用閒置廠房、樓宇等騰挪空間建設文化科技產業園,為滿足入園企業辦公的服務場地、水、電、氣等必要基礎設施的建設和改造。
2、支持產業園搭建投融資服務平台、公共技術服務平台、成果轉化平台、智慧財產權服務平台等公共服務平台。
3、支持產業園建設為入園企業提供服務的信息化管理系統。
三、支持標準和方式
扶持資金採取後補助的方式,中關村一區十六園每個分園扶持資金最高不超過6000萬元。各類項目的支持標準如下:
(一)創業孵化服務能力提升項目
按照項目核定的投資額予以一定比例的補助。其中,重點支持內容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核定的該類投資總額的30%;其他支持內容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核定的該類投資總額的10%。單個項目的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二)文化科技產業園發展建設項目
按照不超過項目核定總投資的30%予以支持,單個項目的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四、申報要求
(一)申報要求
1、創業孵化服務能力提升項目
(1)申報主體需為創業孵化服務機構。創業孵化服務機構是指以創業企業為服務對象,通過開展創業培訓、輔導、諮詢等,提供經營場地和共享設施以及政策、法律、財務、投融資、企業管理、人力資源、市場推廣和加速成長等方面的服務,以降低創業風險和創業成本,提高企業成活率和成長性的服務機構。
(2)申報主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近三年內在工商、稅務、銀行、海關等部門無不良行為記錄。
(3)申報主體註冊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包括海淀園、昌平園、順義園、大興-亦莊園、房山園、通州園、東城園、西城園、朝陽園、豐臺園、石景山園、門頭溝園、平谷園、懷柔園、密雲園、延慶園以及市政府根據國務院批准劃定的其他區域)。
(4)項目運營場地在中關村示範區內,原則上項目占用場所應具有合法的權屬證明。
(5)有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務流程,內部管理規範,具備明確的商業運作模式;有健全的運營管理團隊、工作機制和專職服務人員。
(6)有成熟穩定的創業導師團隊和專家團隊。
(7)有10個以上創業孵化服務或投資服務案例。
(8)項目投資已完成,投資內容應明確、合理,與項目內容匹配,對於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間發生的合理費用予以補助。
(9)申報主體收入應能計入中關村示範區。
(10)項目已獲得其他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申報中關村現代服務業扶持資金。
2、文化科技產業園發展建設項目
(1)申報主體需為文化科技產業園的建設主體或運營服務管理機構。文化科技產業園是指集聚了一定數量的文化科技融合企業,形成一定的產業規模,由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經營管理,具備為文化科技融合企業提供辦公空間和服務,基礎設施完善,配套服務專業,對文化和科技融合產業發揮聚合效應和推動作用的特定空間區域。
(2)申報主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近三年內在工商、稅務、銀行、海關等部門無不良行為記錄。
(3)申報主體註冊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包括海淀園、昌平園、順義園、大興-亦莊園、房山園、通州園、東城園、西城園、朝陽園、豐臺園、石景山園、門頭溝園、平谷園、懷柔園、密雲園、延慶園以及市政府根據國務院批准劃定的其他區域)。
(4)項目運營場地在中關村示範區內,原則上項目占用場所應具有合法的權屬證明。
(5)文化科技產業園入駐的文化科技型企業不少於10家,且入駐的文化科技型企業數量占產業園入駐企業總數的比例不低於70%。文化科技型企業是指按照國家及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分類標準納入文化創意產業統計範疇(包括文化藝術服務、新聞出版及發行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廣告和會展服務、藝術品生產與銷售服務、設計服務、文化休閒娛樂服務、文化用品設備生產銷售及其他輔助服務),並利用科技手段對文化產業進行改造升級,挖掘、保護和發揚傳統文化,或依靠網際網路相關的VR、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新技術催生文化產業新業態的企業。
(6)有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務流程,內部管理規範,具備明確的商業運作模式;有健全的運營管理團隊、工作機制和專職服務人員。
(7)項目投資已完成,投資內容應明確、合理,與項目內容匹配,對於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間發生的合理費用予以補助。
(8)申報主體收入應能計入中關村示範區。
(9)項目已獲得其他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申報中關村現代服務業扶持資金。
(二)資金申報流程
1、各分園徵集項目
各分園管委會應根據本申報通知面向社會公開徵集項目,符合申報條件的主體根據註冊地所在分園管委會項目徵集通知的具體要求,向分園管委會提交《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等有關材料自主申報項目。《項目資金申請報告》主要內容應包括申報主體基本情況(成立時間、註冊地址、主營業務、近年財務狀況、基礎條件、服務情況、運營管理團隊、專職服務人員、工作機制、財務管理制度等),項目基本情況(項目周期、項目已完成內容、項目已完成總投資及具體費用支出構成、項目實現的效益和效果等)。
2、各分園報送資金申報方案
各分園管委會應委託專業評審機構對項目進行評審,根據項目評審情況,分別編制《2018年度創業孵化服務機構能力提升項目資金申報方案》和《2018年度文化科技產業園發展建設項目資金申報方案》(以上兩個方案均簡稱“《資金申報方案》”)。《資金申報方案》主要內容應包括擬支持項目情況(承擔單位、項目名稱、審定已完成總投資及構成明細、擬支持金額等)、園區創業孵化服務能力提升總體資金需求或文化科技產業園發展建設總體資金需求、園區目標設定和任務完成情況等,詳見附屬檔案。
3、資金申報方案審批
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創業孵化服務能力提升和文化科技產業園發展建設項目特點,分別委託第三方中介機構或組織專家對各分園報送的《資金申報方案》進行評審,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評審結果將2018年擬支持園區、各園區支持項目核定總投資、擬撥付扶持資金通過“首都之窗”向社會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達2018年資金申報方案批覆。
4、資金撥付
領導小組辦公室將2018年扶持資金撥付至各分園管委會。各分園管委會自收到扶持資金之日起,應於30日之內將扶持資金撥付至有關單位。
五、申報時間
2018年8月1日-9月30日。
申報本年度扶持資金的中關村各分園管委會應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交相關材料至領導小組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要求
1、各分園管委會應高度重視2018年度資金申報方案的前期論證,要將評審工作前置,在做細做實評審工作、確保擬支持項目明確、資金需求明確的基礎上方可編制《資金申報方案》。
2、各分園管委會應做好項目組織實施和監管、績效跟蹤,確保財政資金有效利用。
3、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委託專業諮詢機構組織開展各分園扶持資金績效評價工作,對未按《資金申報方案》執行的、績效目標未達標的項目,將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將追回扶持資金。
七、申報材料
各分園管委會申報材料要求詳見附屬檔案,需分別裝訂創業孵化服務機構能力提升資金申報資料和文化科技產業園發展建設資金申報資料,需提交電子版和紙質版資料,紙質版資料一式5份。溫馨提示:為提高申報效率,建議申報之前先通過“凌波政通”進行評估。
北京市財政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