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衛生計生宣傳文化工作要點》由上海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發布,針對上海各區衛生計生委,申康醫院發展中心、有關大學、中福會,各委直屬單位,各市級醫療機構,各駐滬部隊醫院、企事業職工醫院,有關醫事團體的通知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7年上海市衛生計生宣傳文化工作要點
- 發布機關:上海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發布日期:2017年2月24日
檔案背景,檔案內容,
檔案背景
2017年上海市衛生計生系統宣傳文化工作要以迎接、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為主線,落實全國衛生計生宣傳工作會議和上海市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會議精神,圍繞醫改和上海衛生計生事業發展大局,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把好導向、管好陣地、出好精品,唱響主旋律,提升輿論引導能力,推進精神文明建設,豐富文化建設內涵,凝聚傳遞行業正能量,為黨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黨代會的勝利召開,為衛生計生事業改革發展創造團結、奮進、鼓勁的輿論環境。
檔案內容
一、加強新聞宣傳,提升衛生計生宣傳的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
(一)強化醫改宣傳。要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結合科創中心建設和民生持續改善,不斷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加大衛生計生改革措施和政策宣傳力度,主動權威發布衛生計生相關政策,廣泛宣傳健康促進上海經驗、綜合醫改試點和社區衛生服務綜合改革進展、成效。要積極做好政策解讀,運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通過新媒體、宣傳冊等載體,做好全面細緻的政策解讀,進一步爭取全社會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不斷延伸基層醫改採訪線,開展“中央媒體看上海”、“社區醫改深度行”等系列宣傳活動,支持媒體深入一線蹲點採訪,把鏡頭對準基層,把話筒交給民眾,充分展示分級診療改革成果和區域名醫、區域醫療特色,通過貼民心、接地氣、有情感的醫改宣傳,讓醫務人員和市民民眾有更多的獲得感,吸引公眾共建共享“健康紅利”。組織策劃《人間世》第二季拍攝工作,要從醫改高度、人文視角、倫理精神切入,以尊重醫學、尊重生命為主題,展示上海醫改和醫學發展的真實場景,促進醫患和諧互動,尋求融媒體時代輿論場的“最大公約數”。舉辦醫改宣傳培訓班,進一步提升醫改和政策宣傳水平。
(二)強化行業重點工作宣傳。開展科創中心背景下的醫學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宣傳,開展全面兩孩政策宣傳引導,開展第四輪公共衛生三年行動計畫宣傳。組織媒體對各類突發事件醫學救援、婦女兒童健康服務能力建設、健康城市建設、改善醫療服務、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健康扶貧、加強全行業監管與行風建設等重點工作進行深入採訪報導,做好控煙條例實施的宣傳引導。組織開展行業內管理幹部媒體素養培訓,進一步提升傳媒時代衛生計生系統的媒體溝通與引導能力,凝聚智慧和力量,講好衛生計生故事。
(三)強化典型宣傳。要抓好先進典型的培育和挖掘,統籌做好行業先進典型、市級先進典型和全國重大典型的推介宣傳,加強勞模宣傳和工匠精神宣傳。開展“全國最美醫生”宣傳,舉辦全市重大典型先進事跡報告會,積極參與全國衛生計生系統先進典型巡迴報告會,組織“家庭醫生先進事跡報告團”進醫學院校宣傳。開展第四屆上海市“十佳家庭醫生”評選,支持上海市醫師協會開展“仁心醫者”評選、上海市慈善基金會開展“全科醫師基層服務卓越獎”評選等活動。深入開展“發現醫者之美”活動,廣泛宣傳衛生計生工作者中的凡人善舉,傳遞行業正能量,講述醫患好故事,激發廣大醫務人員的榮譽感和職業認同感,積極營造尊醫重衛的氛圍。
(四)強化黨建宣傳。要始終立足於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進一步加強對全市衛生計生行業黨建宣傳工作的領導,統籌做好委屬單位、衛生計生行業黨建成果的宣傳教育。加大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成果的宣傳力度,深入挖掘衛生計生系統黨建先進典型,“七一”前夕舉辦全行業優秀黨員、優秀基層黨組織先進事跡報告會。不斷拓寬黨建宣傳平台,在官方網站、微信、微博等宣傳陣地中增加黨建宣傳內容,彰顯黨員先鋒模範作用。
(五)強化科普宣傳。認真貫徹預防為主方針,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健康為中心,加強健康科普宣傳,提升公眾健康素養,最大程度減少人群患病。與上海主要媒體深化合作,充分發揮解放健康講壇、新民健康大講堂、文匯中醫藥文化講堂、上海發布“名醫面對面”、東方網區域醫療特色專欄、思南健康學堂等市級健康科普平台作用,推動“三下鄉”活動,深入社區、學校、企業、機關開展健康科普宣傳,引導公眾樹立健康科學的理念和生活方式,促進由治病向“治未病”的轉移。
(六)強化新媒體宣傳。緊跟時代步伐,充分發揮新媒體傳播優勢,主動布局新媒體。加強委官方微博、微信建設,進一步增強信息發布、政策解讀、醫學科普、健康服務的功能。整合全行業新媒體資源,在衛生計生系統做實一批具有較強網路話語能力的網站、微信、微博,聯合上海發布組建上海衛生計生行業新媒體矩陣。組織優秀微信公眾號評選,促進輿論宣傳的互動聯動。善於運用微電影、微視頻、微分享等新手段,展示衛生計生行業形象。
(七)強化輿情應對。要把握網路輿論宣傳規律,不斷完善輿情應對“發現、核實、處置、回應、修復”等工作流程,做實全市衛生計生系統輿情應對聯動機制,建立輿情分級處置和預警機制,落實辦醫主體和涉事單位責任,妥善處置衛生計生輿情。要將發現機制擺在重要位置,依託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健康促進中心和社會化輿情監測平台,及時發現涉及衛生計生系統的輿情,認真研判輿情發展趨勢。著力抓好輿情處置環節,加強全行業輿情處置工作業務培訓,完善宣傳部門牽頭、業務部門核實處置的工作機制,形成市、區衛生計生部門、各辦醫主體、涉事單位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深化精神文明建設,提升市民就醫滿意度
(八)深化文明單位創建。要以創建全國文明單位工作為引領,以市民和社會反映最強烈的問題為突破點,開展新一輪行業和上海市文明單位評選工作,做好新一屆全國文明單位推薦工作。貫徹落實《上海市衛生計生系統文明單位創建管理規定》、《上海市文明單位(文明醫院)考評指標體系(2016版)》,注重頂層設計,進一步拓展行業精神文明創建的覆蓋面,將更多單位納入測評、考評、創建體系。加強分類指導,按照制度化、精細化、項目化的要求,建立文明單位創建的常態長效機制,加強文明單位服務管理和督查,形成教育、管理、激勵三位一體的管理體系,增強精神文明建設的針對性、有效性。
(九)持續改善醫療服務。繼續開展“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畫”系列宣傳活動,持續推出兩批50個“醫療服務品牌”,在全行業倡導和推廣。聯合主流媒體和新媒體進行宣傳報導,進一步展示改善服務的創新成果。切實改善人民民眾看病就醫感受。支持、指導上海醫藥衛生行風建設促進會開展市公立醫療機構服務質量病人滿意度第三方測評工作,用測評結果推進文明創建。
適應移動網際網路時代新特點,把握民眾新需求,積極探索“網際網路智慧醫療”新路徑,從細節服務抓起,改善醫療服務,在門診導航、預約掛號、就診檢查、跟蹤隨訪等各個環節進行創新最佳化。
(十)加強志願服務。推進醫務社工與志願者聯動,開創服務新模式,制訂下發《關於進一步推進醫務社工與醫院志願者聯動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強制度化、項目化、專業化建設,促進醫務社工與醫院志願者工作相互促進、相互支持、相互補充。開展衛生計生系統優秀志願者和志願服務品牌項目的評選,提升志願服務品牌文化內涵,推動公益基地建設,打造一批有示範效應的公益基地。支持長征醫院和中國社會報社辦好《中國醫務社會工作》專刊,打造醫務社工與志願服務學術研究、實踐總結、理論探討高地。
三、加強文化建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十一)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明確宣傳部門在宣傳思想文化建設方面的重要地位,加強黨委中心組學習,組織全系統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強化理論武裝和思想引領,引導黨員幹部切實增強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始終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作為工作的聚焦點、著力點、落腳點,依託各種宣傳文化陣地、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以中國共產黨建黨96周年、抗日戰爭全面打響80周年等重大節點為契機,持續做好主題宣傳,推動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深入基層、深入民眾、深入人心。聯合相關高校、衛生計生單位編寫衛生計生宣傳工作手冊,總結提煉工作經驗。
(十二)加強衛生計生文化建設。推動各級衛生計生機構加強文化建設,用優秀文化凝聚激勵員工,樹立品牌形象,提振行業精氣神。要注重頂層設計,把文化納入單位整體發展戰略,凝鍊核心價值,培養職業精神,創新文化載體,推廣文化品牌。要大力弘揚和踐行“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於奉獻,大愛無疆”的職業精神,作為職工崗位培訓的重要內容,引導廣大醫務工作者修醫德、重品行,不斷提高服務人民的意識和能力。
(十三)加強宣傳工作隊伍建設。配齊配強、關心愛護衛生計生宣傳幹部,吸納具有傳媒、人文等學科背景的專業人才充實到宣傳工作隊伍,選調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水平、作風上過得硬的幹部開展宣傳工作,著力提升廣大宣傳幹部的學習力、創新力、執行力。進一步加強新聞通訊員和網路宣傳員隊伍建設,激發行業內宣傳幹部和廣大醫務人員成為輿情正能量的生產者、傳播者,匯聚行業輿論聲場,使之成為社會輿論的主流、民意的底色。加強《健康報》記者站建設,開展健康報通訊員系列培訓進醫院活動,完善駐地記者、特約記者、通訊員網路,積極向《健康報》、《中國人口報》、《中國中醫藥報》等全國性媒體提供新聞稿件,擴大上海衛生計生工作影響力。
(十四)推進相關學會建設。指導上海市衛生系統思研會創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探索具有上海衛生計生特色的思想政治工作新路子。在行業和委屬系統徵集黨建故事,評選出優秀黨建故事和優秀組織單位在“七一”期間進行表彰。加強上海市醫學倫理學會建設,發揮學術團體功能作用,探索核心價值觀教育與醫學職業精神、醫學人文培育相融合。注重臨床倫理服務,使醫學倫理教育培訓與醫院倫理委員會能力建設繼續教育並重。加強學術研究,開展學會成立三十年系列活動。構建和諧醫患關係,保護病人和受試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