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國證監會專項執法行動

2017中國證監會專項執法行動指的是2017年由中國證監會發起部署的執法行動,目的是全面篩查可能產生系統性風險、影響市場穩定、干擾改革發展的各類違法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7中國證監會專項執法行動
  • 發布單位:中國證監會
總體部署,重點工作,案件通報,

總體部署

中國證監會對2017年度專項執法行動進行了總體部署。
篩查範圍如下:
一是事關市場風險防範的案件。包括藉助結構化資管產品、利用多種融資渠道包括場外配資、使用大批賬戶,多點聯動,嚴重影響市場穩定運行的惡意操縱行為,債券市場和私募基金資管業務中具有風險外溢性的違法違規行為,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轉讓證券的行為等。
二是市場和輿論關注的重點、熱點案件。包括在重組、舉牌過程中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刻意隱瞞一致行動人、利用槓桿資金違法交易的行為;公司股權轉讓及減持過程中編題材、講故事,實施信息操縱的行為;非法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活動、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等股市“黑嘴”以及中介機構喪失執業操守的行為。
三是影響市場改革發展的案件。包括在多層次市場建設、發行融資和併購重組制度改革、期貨和衍生品市場創新以及市場對外開放過程中違規經營、規避監管、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
四是其他重大欺詐案件。包括公司在發行上市、再融資、併購重組、信息披露等環節進行財務造假、違規披露的行為,多次從事操縱市場、內幕交易或持續炒作題材非法牟利等慣犯、累犯行為。

重點工作

一是拓寬違法線索發現途徑。在常規監控的基礎上,針對市場熱點定向發現線索;有效利用各種信息系統篩查、分析可疑數據;繼續鼓勵市場人士提供重大違法線索。
二是強化調查組織工作模式。通過交叉辦案、聯合辦案和重點督辦,形成集團作戰、密切協同的執法格局。
三是最佳化執法協作工作機制。強化與其他金融監管機關、工商稅務、公安司法機關的執法協作,發揮監管合力。
四是發揮執法宣傳警示功能。通過經常化的執法信息通報,在立案、處罰等各個環節及時公開相關重大案件的進展,及時傳導監管執法信號,強化市場正面導向。

案件通報

中國證監會稽查部門在分析相關違法線索及案件辦理情況的基礎上,篩選確定了包括山東墨龍等9起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件作為2017年專項執法行動第一批案件進行了專門部署。相關調查工作已經全面展開。
列入第一批專項行動的9起案件主要針對股票發行和持續信息披露等環節存在的虛假陳述等違法行為。這些案件的主要特點:
一是在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利益關聯方股份減持、股權轉讓等敏感時點涉嫌虛構或者隱瞞有關重要信息。
二是上市公司定期披露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涉嫌通過虛增營業收入等方式虛增公司利潤,有的公司長期掩蓋財務問題,市場反映強烈。
三是在股票發行過程中,涉嫌通過虛構交易等手段粉飾公司業績,不依法披露公司關聯交易等重大事項。四是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高管人員,涉嫌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資金劃轉、放棄債權、提供資產等手段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上述案件在涉嫌信息披露違法的同時,往往伴生信息操縱、內幕交易等其他違法行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