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雲南關於提高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

《2016雲南關於提高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是雲南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6雲南關於提高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
  • 發布單位:雲南省財政廳
雲南省財政廳中共雲南省委組織部關於提高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
各州市財政局、黨委組織部,滇中新區財政局、黨群工作局,鎮雄縣、宣威市、騰衝市財政局、黨委組織部:
為了進一步健全大學生村官工作機制,落實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正常增長的相關規定,經研究,現將提高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助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大學生村官工作的重要意義
做好大學生村官工作,是中央著眼於為新農村建設培養骨幹力量,改善基層幹部隊伍結構,打造基層幹部培養新鏈條而做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我省自2008年開展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以來,為基層培養鍛鍊了一大批優秀幹部人才。各地要充分認識做好大學生村官工作的重要意義,為大學生村官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適當提高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標準。
根據中央補助資金和我省財力情況,結合周邊省份大學生村官經費保障水平,從2016年1月1日起,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標準每人每月提高200元,達2000元/人/月(其中:迪慶藏區為3000元/人/月),提標所需經費由省財政統籌安排,專項下達。
三、確保補助資金及時足額落實到位
各州(市)、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和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加強溝通聯繫,做實做細有關工作,確保將中央和省對大學生村官的關愛落實到位,及時足額將省財政下達的資金兌現到大學生村官個人,不得拖欠。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相關政策落實州市、縣應承擔的資金,並加強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保證專款專用,杜絕截留、擠占、挪用現象的發生,不斷完善資金的使用管理方式,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雲南省財政廳
中共雲南省委組織部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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