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裡約熱內盧奧運會柔道比賽

2016年裡約熱內盧奧運會柔道比賽

2016年裡約熱內盧奧運會柔道比賽誕生14枚金牌。男子7枚:60、66、73、81、90、100、100公斤以上級。女子7枚:48、52、57、63、70、78、78公斤以上級。在男女總共14個項目中,日本隊收穫了3金1銀8銅總共12枚獎牌的成績,排在獎牌榜首位;法國隊憑藉著最後一日進賬的2枚金牌,以2金2銀1銅總共枚獎牌,位居次席;俄羅斯隊則以2金1銅牌在第3位;此外7枚金牌分別被義大利、美國、巴西、斯洛維尼亞、阿根廷、捷克、科索沃奪得;中國隊未能見金,僅在男子90公斤級和女子78公斤以上級中各收穫一枚銅牌,以2銅的成績排在獎牌榜並列第18位,創下了自1992年中國柔道開始摘金奪銀以來24年的最差戰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6年裡約熱內盧奧運會柔道比賽
  • 冠軍:日本隊
  • 男子項目:7項
  • 女子項目:7項
賽制,金牌,規則,參賽人員,結果概述,

賽制

柔道比賽實行單敗淘汰復活賽制。各重量級的世界排名前八的運動員將作為種子選手,其它運動員將進行抽籤。參賽運動員將分為兩組,通過淘汰制產生兩名進入決賽者爭奪金牌。輸掉四分之一決賽的參賽運動員將參加兩場復活賽。每場復活賽的勝方將與另一組半決賽的負方參加銅牌比賽。銅牌比賽的勝方將獲得銅牌,負方將並列第五名。復活賽的負方將並列第七名。

金牌

男子7枚:60、66、73、81、90、100、100公斤以上級
女子7枚:48、52、57、63、70、78、78公斤以上級

規則

男子比賽5分鐘,女子4分鐘。如果在規定時間內雙方均未得分,或者得分相等,那么比賽將通過“金分制”決出勝負(無時間限制,無休息時間)。金分加時賽中,第一個得分或罰分將決定比賽勝負,比賽也隨之結束。
柔道比賽按其質量和效果有4種分數:
1、一本:四種情況獲得“一本”:比賽的一方控制對方並使用投技以相當的力量和速度把對方摔成大部分背部著地狀態;在“壓技”比賽中一方把對方控制住,使其在宣布“壓技開始”後25秒鐘內不能擺脫控制時;比賽的一方用手或腳拍擊墊子或對方身體兩次或兩次以上,或喊“輸了”時;當比賽的一方使用絞技或關節技,充分顯示出技術效果時。另外,當比賽一方受到第四個“指導”的處罰時,另一方則獲得“一本”得分。
2、技有:有兩種情況獲得“技有”:比賽一方控制對手並使用投技摔倒對方,但技術效果在評判“一本”的三個條件中有一項不足時;在“壓技”中,比賽一方把對方控制住,達到20秒鐘以上。另外,當比賽一方受到第三個“指導”的處罰時,另一方則獲得一個“技有”得分。
3、有效:有兩種情況獲得“有效”:比賽一方控制對手並使用投技摔倒對方,但技術效果在評判“一本”的三個條件中有兩項不足時;在“壓技”中比賽一方把對方控制住15秒鐘以上。另外,當比賽一方受到第二個“指導”的處罰時,另一方則獲得一個“有效”得分。
4、效果:有兩種情況獲得“效果”:比賽的一方控制對手並使用投技有速度、有力量地把對方摔成一個肩或大腿或臀部著地時;在“壓技”中,比賽一方把對  方控制住10秒鐘以上。另外,當比賽一方受到“指導”的處罰時,另一方則獲得一個“效果”得分。
一場比賽中,運動員獲得“一本”後,該場比賽即可結束,獲得“一本”的運動員獲得本場比賽勝利。一場比賽中沒有出現“一本”勝利時,在規定的比賽內,則按“技有”、“有效”、“效果”的多少評定勝負。但是一個“技有”勝過所有的“有效”和“效果”。一個“有效”勝過所有的“效果”。如果雙方得分相等,則進行加時賽,加時賽中先得分者獲得該場比賽勝利。加時賽結束後,如果雙方得分還沒有改變,則由場上三名裁判經過商議後舉旗決定勝負。
國際柔道聯合會使用了多種代碼(140種)來表示比賽過程中的技術使用狀況。這些代碼與比賽分數一起列在競賽結果報告和競賽清單上。
懲罰/取消比賽資格規則
所有處罰分為“輕微”侵犯——指導(一種警告類型)和“重大”侵犯——犯規(直接取消比賽資格)。
不影響選手完整性或不違背柔道精神的任何禁止行為或戰術行動均視為輕微侵犯,判為技術和戰術錯誤,而該選手將受到“指導”處罰。
重複出現的指導禁止行為將進行累積。在比賽分數中,重複指導將:第2次指導=對手獲得有效得分,第3次指導=對手獲得技有得分,第4次指導=對手獲得一本得分。這意味著,在第四次指導之後,比賽將停止,而對手將被宣布獲勝。
柔道項目中的取消比賽資格(犯規)有以下幾種可能性:
1.若因“漸進式”處罰導致犯規,則受到四次指導處罰的參賽選手可繼續參加復活賽,包括銅牌比賽(若適用)。
2.若因“保護”運動員(頭部首次碰到墊子)導致直接犯規,則比賽對手可繼續參加復活賽,包括銅牌比賽(若適用)。
3.若因違背柔道精神和/或採用危險技術的行為導致直接犯規,則比賽對手將被取消比賽資格。若因違背柔道精神的行為導致犯規,則可增加制裁。如需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國際柔道聯合會(IJF)運動和組織規則(SOR)與裁判規則。
2012年倫敦奧運會以來的變化:計分方法變更,運動員受罰不會導致對手得一分;金分加時賽的持續時間不再進行限制;女子項目的比賽時間從五分鐘改為四分鐘。

參賽人員

領隊:熊鳳山
教練:程志山;冷春慧;CHUNGHoon
醫生:烏日根桑格
翻譯:劉禎
女運動員:於頌;張浙慧;馬英楠;楊俊霞
男運動員:馬端斌;賽音吉日嘎拉

結果概述

在男女總共14個項目中,日本隊收穫了3金1銀8銅總共12枚獎牌的成績,排在獎牌榜首位;法國隊憑藉著最後一日進賬的2枚金牌,以2金2銀1銅總共枚獎牌,位居次席;俄羅斯隊則以2金1銅牌在第3位;此外7枚金牌分別被義大利、美國、巴西、斯洛維尼亞、阿根廷、捷克、科索沃奪得;中國隊未能見金,僅在男子90公斤級和女子78公斤以上級中各收穫一枚銅牌,以2銅的成績排在獎牌榜並列第18位,創下了自1992年中國柔道開始摘金奪銀以來24年的最差戰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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