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公正審理各類案件,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依法公正審理刑事案件,堅持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堅守防範冤假錯案的底線。全年審結刑事案件22335件,同比下降2.5%。一是嚴格落實罪刑相適應原則,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依法審結故意殺人、搶劫、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案件1019件,對507人判處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加大對醉駕、非法集資、電信詐欺、製造銷售有毒有害食品藥品、網路犯罪等多發犯罪的懲治力度,審結“大屯路隧道飆車”案、“6·11”大型跨境電信詐欺案、網路推手“立二拆四”非法經營案等一批社會關注的案件。依法審結雲南省原副省長沈培平受賄案、國家能源局系列腐敗案等職務犯罪案件,促進反腐敗鬥爭深入開展。對
未成年人犯罪、輕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節的被告人依法從寬處理,發揮刑罰的教育感化功能,對199名未成年犯罪人適用非監禁刑,占未成年犯罪人總數的42.1%。二是嚴格落實疑罪從無、證據裁判等制度。市高級法院制定《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的指導意見》,完善排除非法證據的工作機制,全市法院對144件案件的排除非法證據申請依法進行審查,對9件案件中的非法證據予以排除。制定《關於關鍵證人鑑定人出庭程式及保障機制的工作意見》,推動解決關鍵證人、鑑定人出庭作證率偏低的問題,全市法院通知關鍵證人出庭作證291人次,鑑定人出庭作證31人次。對指控犯罪證據不足的,嚴格落實定罪標準,全市法院對25名公訴案件被告人、22名自訴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無罪。三是嚴格落實人權司法保障制度。加大對被告人法律援助的力度,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辯護律師的案件同比增加5.2%。依法保障辯護律師的閱卷、質證、辯論等各項權利,依法審查164件案件中辯方提出的調查取證申請,並收集、調取相關證據。落實最高法院關於禁止讓被告人著囚服出庭受審的規定,彰顯了司法文明。加強對被害人的權益保障,通過附帶民事判決和調解,被害人獲得賠償款1.1億元。
依法公正審理民事案件,讓當事人的民事權益得到依法保護,侵權行為受到法律制裁。全年審結民事案件254842件,同比上升15.2%。一是審結婚姻家庭、繼承案件43578件,針對家庭財產形態多樣化、人口老齡化等帶來的財產分割、老年人權益保護等新問題,依法規範裁量權的行使,加大調解力度,注重保護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軍人軍屬的合法權益。二是審結勞動爭議案件29990件,依法保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合法權益。市高級法院向社會通報了三年來勞動爭議審判工作情況,並發布典型案例,促進形成規範的用工秩序。三是審結侵權責任糾紛案件28005件,在北京大學訴鄒恆甫、方舟子訴崔永元等涉網路
名譽權糾紛案件中,判決明確了網路言論自由的界限和名譽權的保護範圍。針對網路購物中消費者維權障礙、消費欺詐等問題,通過司法判決明確消費者權益保護規範,並提示社會公眾依法維權。
依法公正審理商事案件,規範市場行為,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全年審結商事案件94407件,同比上升47.5%。一是審結金融借款、民間借貸案件28405件,同比上升55.1%,在案件審理中,依法認定契約效力和利息保護區間,防範市場風險,維護金融安全。審結全國首例“股權眾籌”案及涉及創業風險投資、網際網路金融等新類型案件,依法保護金融創新。二是審結房屋買賣契約案件13798件,明確涉農村房屋及宅基地、
保障性住房等案件的裁判標準,依法規制“一房二賣”、簽訂“陰陽契約”等行為,促進房地產市場規範發展。三是審結租賃契約案件17519件,妥善處理有關批發市場疏解中多發的解除商鋪租賃等糾紛,保障非首都功能疏解的依法有序進行。四是審結涉及企業清算、破產的案件332件,在保護債權人、企業職工合法權益的同時,促進污染企業依法有序騰退和產業結構轉型升級。五是審結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945件,平等保護各類主體的合法權益。
依法公正審理智慧財產權案件,加大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力度,為鼓勵創新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全年審結智慧財產權案件24561件,同比增長25.4%,搜狗公司訴360公司不正當競爭案等一批典型案例在國內國際產生重要影響,發揮了司法在智慧財產權保護中的主導作用。一是依法提高智慧財產權損害賠償數額。增強損害賠償計算的科學性,提高酌定賠償的適用比例,儘量填補智慧財產權權利人的損失,避免“贏了官司賠了錢”的不合理現象。二是努力降低權利人維權成本。通過積極受理當事人訴訟前責令停止有關行為的申請和訴前、訴中保全申請等措施,有效預防侵權行為的發生和損害後果的擴大,及時固定相關證據,切實減輕當事人的舉證負擔。三是不斷提高智慧財產權審判專業性。
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成立技術調查室,任命37名技術調查官,為法官審理專利等案件提供技術方面的支持。在基層法院實行智慧財產權案件跨行政區域集中管轄,促進司法尺度統一。
依法公正審理行政案件,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全年審結行政案件13893件,同比上升53.3%。一是嚴格執行新行政訴訟法關於
立案登記制和擴大行政案件受理範圍的規定,確保符合法律規定的案件得到依法受理,全年受理行政案件15451件,同比上升70.2%。二是切實履行司法審查職責。對行政行為適用法律法規錯誤、違反法定程式的,依法判決行政機關敗訴,全年行政機關敗訴率為12.1%。三是努力化解行政相對人和行政機關之間的矛盾,在涉及市行政副中心建設、新機場建設等重大工程項目案件中,加大協調和矛盾化解力度,經法院向當事人解釋法律、促進行政機關完善行政行為,原告主動撤回起訴1479件,同比增加49.5%。
依法公正辦理執行案件,確保生效裁判得到執行,維護法律權威和生效裁判的嚴肅性。全年執結案件124231件,同比上升18.8%。一是依法採取各項強制措施。全市法院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5315條、限制出境2071人、限制高消費14783人、司法拘留822人。在公安、檢察機關的配合下,開展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行為專項行動,公安機關協助法院查控逃匿被執行人306人,移送涉嫌構成犯罪的被執行人10人。二是完善執行網路查控系統和執行聯動機制,提高執行效率。所有執行案件均由執行網路查控系統自動查詢被執行人財產信息,全年查詢信息130餘萬條,同比增長近5倍。市高級法院與天津、河北高級法院簽訂京津冀法院執行聯動協定,三地法院已相互委託查詢案件700餘件。三是進一步推進執行規範化建設。市高級法院建成執行辦案與指揮管理系統,將702條執行工作規範和100條執行案件辦理指南融入計算機管控的工作流程,實現了對每個執行案件、每個工作環節的信息化監督管理,提高了執行工作的透明度和規範性。
二、推進
司法體制改革,完善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審判質量效率的制度機制
全面落實立案登記制改革。按照中央部署和最高法院相關規定,全市法院從2015年5月1日起全面實施立案登記制。對符合法律規定立案條件的,一律依法立案。立案登記制實施以來,全市法院當場立案量占立案總量的96.5%,基本解決了人民民眾反映的“立案難”問題,當事人的訴權得到有效保障。為方便當事人訴訟,市高級法院推動在全市法院建立一體化、標準化、信息化的訴訟服務體系,為社會公眾提供網上立案、訴前化解、案件查詢等服務。
認真開展
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和最高法院部署,市二中院等五個法院作為全國試點開展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市高級法院與市司法局聯合制定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及實施細則,試點法院實行人民陪審員隨機選任,有效促進了司法民主的落實。在市、區兩級人大常委會的支持下,1505名人民陪審員獲得任命。試點法院以隨機抽選的方式確定參與案件審理的人民陪審員,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在認定案件事實方面的優勢,保障人民陪審員實質性參與案件審理。
積極準備完善司法責任制等四項基礎性改革試點工作。根據中央部署,對完善司法責任制、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健全司法人員職業保障、推動省以下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四項基礎性改革,北京是全國第三批試點地區。市高級法院已經制定《北京市法院系統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將按照中央、市委統一安排開展試點工作。在事權範圍內,市高級法院積極推進全市法院深化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逐步改變過去審批、匯報式的審判權運行模式,推動院長、庭長直接審理案件,明確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的崗位職責,將審判權力和責任落實到法官、合議庭,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還在全國率先探索審判委員會直接審理疑難複雜案件。2015年,全市法院873名院長、庭長共辦理案件91195件,占全部結案數量的16.8%。
加強監督制約,提高審判質量效率。在案件大幅攀升的壓力下,全市法院更加注重提高審判質量效率,按照司法規律加強審判管理,著力發揮好法律制度內在監督機制的作用。一是加強審級監督,市高級法院、中級法院依法審結二審案件47035件,審結再審案件544件,二審改判、發回重審3446件,再審改判、發回重審336件。二是深化司法公開,在2014年底建成司法公開三大平台的基礎上,市高級法院修訂《關於人民法院在網際網路公布裁判文書規定的實施細則》,擴大上網裁判文書範圍,全市法院上網公開裁判文書已達36萬篇,比上年增長3.5倍。全市法院全面完成1199個高清數字法庭的建設,在全國率先實現高清庭審記錄和庭審視頻網際網路直播。三是推進案件繁簡分流。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開展刑事速裁試點工作,全市基層法院適用速裁程式審結案件占一審刑事案件比例提升至9.8%。市高級法院制定《關於適用小額訴訟程式審理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提升了小額訴訟程式適用比例,全市基層法院一審民事案件適用小額訴訟程式比例達到9.5%,同比增長近一倍。
三、加強隊伍建設,為公正司法提供有力保障
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在全市法院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領導幹部的表率作用進一步發揮。深入調研隊伍思想狀況,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工作,開展向“全國模範法官”劉黎、“全國優秀法官”邱波、“北京市優秀青年人才”陳昶屹等先進典型的學習活動,引導審判人員堅定法治信念,提高了隊伍凝聚力。全體審判人員保持昂揚向上的精神風貌,在案件數量大幅上升近30%的情況下,頑強拼搏、加班加點,高標準完成全年審判工作任務,案件審判質效穩步提升,法定審限內結案率達99.7%,一線法官人均結案159.4件,同比上升19.8%,有的法院一線法官人均結案達300餘件。
加強司法能力建設。結合學習貫徹新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刑法修正案(九)等新法律和司法解釋,舉辦各類培訓班98期,培訓22400人次。制定《2015-2019年北京市法院教育培訓和人才工作規劃》,建立健全對審判業務專家等各方面人才的管理辦法,入選首都“十百千”人才工程的優秀人才達1107人,100餘人入選首都法學高級人才庫。舉辦北京市法院第三屆司法業務技能比賽,評選出100名業務標兵。開展北京法院第一屆“優秀裁判文書百佳獎”評比,評選出100篇優秀裁判文書,並在全市法院開展講評活動。加強審判理論研究,在
全國法院系統學術討論會中再次獲得全國第一。發揮典型案例在促進司法尺度統一方面的作用,市高級法院選編各類典型案例156個,發布參閱案例8個,入選最高法院指導性案例3篇。
加強紀律作風建設。認真學習《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通報了全市法院查處的15個違紀違法案例,在全體工作人員中開展警示教育。市高級法院制定防止法院內部人員干擾辦案的實施細則,實行過問案件“全程留痕”制度,建立了法院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制度,市高級法院一名庭長因違反該規定被處以警告處分,並由市人大常委會免去審判職務。制定《防範與治理“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行為準則》,明確了10條行為界限。圍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
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情況全面開展司法巡查,對發現的問題和整改情況予以通報。加大違紀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全年查處違紀違法案件17件19人。
四、增強接受監督的意識,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等各方面的監督
自覺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對市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審議法院工作報告時提出的意見建議進行認真梳理,逐條研究落實。積極配合市人大常委會開展專題調研和集中視察活動,向市人大常委會專項報告了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工作情況,按照審議意見制定了整改措施。按照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市高級法院關於依法規範行使審判權工作情況報告時提出的意見,全市法院從推進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加強律師權益保障等6個方面進行整改,並報告了整改情況。認真辦理代表建議,24件代表建議全部辦結。自覺接受政協民主監督,配合市政協就司法公開問題開展調研視察活動,辦結政協委員提案19件。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溝通,圍繞全市法院重點工作,開展主題為“感受司法陽光,見證司法改革”的聯絡活動,共邀請代表、委員446人次走進全市三級法院。依法接受檢察機關監督,審結檢察機關抗訴案件98件,依法改判、發回重審52件。落實全國律師工作會議精神,重視律師維護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加強對律師訴訟權利的保障,推動在全市法院設立律師工作室,與市律協建立信息互通的網路平台,探索開展法官與律師互評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來,全市法院能夠較好地完成繁重審判任務,離不開各級黨委的領導,人大的監督,政府、政協以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就維護司法公正、加強法官職業保障、緩解案多人少矛盾等方面建言獻策,有力推動了首都法院工作的進步和發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和各位代表、委員表示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當前法院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主要有:一是案件快速增長並保持高位運行,如果應對措施不到位,可能出現案件積壓,當事人等待開庭、等待處理結果的時間將延長,審判質量也會受到影響。二是隨著司法體制改革的推進,對審判工作的行政化管理逐步減少,但符合審判工作規律的監督制約機制還不健全,通過深化改革健全審判責任制和監督機制的緊迫性增強。三是法官的素質能力仍不能完全滿足社會的期待,裁判說理不充分、司法尺度不統一等問題仍時有反映,個別審判人員甚至出現違紀違法問題;同時,骨幹法官的流失問題值得重視,法官職業保障和司法工作環境還有待改善。
2016年的工作任務
2016年全市法院工作的總體思路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
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依法履行審判職責,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努力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進一步維護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的落實和“十三五”規劃的實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為首都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一是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以及殺人、搶劫等嚴重暴力犯罪,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欺等嚴重破壞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依法嚴懲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依法準確定罪量刑,努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二是在民商事審判中,依法妥善審理涉及解除商鋪租賃、污染企業騰退等案件,保障非首都功能疏解依法有序進行;依法妥善審理房屋買賣、租賃等案件,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加快審理企業破產清算案件,促進落後產能依法有序化解;依法審理公益訴訟案件,探索完善公益訴訟制度,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保護;進一步發揮司法在智慧財產權保護中的主導作用,促進科技創新和文化創新。三是在行政訴訟中,加強對行政行為合法性的審查和監督,積極提出司法建議,促進法治政府建設,推動提高城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四是進一步解決執行難問題,完善執行網路查控系統,加大對抗拒、妨害執行行為的制裁力度,最大限度實現勝訴當事人的權益。
積極應對案件數量大幅上升的壓力,進一步創新工作機制,加強審判管理,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一是完善繁簡分流機制,提高刑事速裁程式和小額訴訟程式適用比例,實現繁案精審、簡案快審。二是推動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加強訴前調解工作,讓更多矛盾糾紛在訴前得到妥善化解。三是加強審判管理。進一步深化司法公開,更加注重裁判理由的公開,提高裁判文書說理性,強化判後釋法,運用典型案例開展法制宣傳。完善審級監督及法官會議等機制,促進司法尺度統一,提高審判質量。加強審限監控和提示,大力開展長期未結案清理工作,切實防止案件長期積壓。推動增加審判資源投入,著力解決司法輔助人員不足的問題。四是加強訴訟服務中心和律師服務平台建設,使法官辦案更加高效,使當事人和律師參加訴訟更加便捷。五是加快建設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推行網上立案、網上辦案、網上查詢、網上申訴。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推動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一是紮實開展四項基礎性改革試點。落實法官員額制,完善審判責任制,確保將高素質法官遴選出來,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按照司法規律,健全對審判工作的監督機制,確保法官依法規範行使審判權。同時,統籌推進司法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管理和內設機構等配套改革。二是深入開展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進一步探索建立人民陪審員只參與案件事實認定的機制,探索在重大案件中實行大合議庭陪審模式。三是統籌推進其他各項改革任務。開展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深化
智慧財產權法院改革和跨行政區劃法院改革,調研探索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改革。
加強審判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進一步提高隊伍素質。紮實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引導全體法官堅定走中國
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信念,增強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責任感,增強隊伍的凝聚力。強化法官專業素質培養,針對審判中遇到的新情況和新類型案件,加強調查研究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法官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等方面的能力。按照上級部署,推動落實法官單獨職務序列及配套薪酬制度,加強法官職業保障,形成有利於專業人才幹事創業的工作環境。重視基層法院建設,在法官員額調配和司法保障等方面向基層法院傾斜。堅持從嚴管理,嚴格執行防止法院內部人員干擾辦案等制度,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查處違紀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確保法院風清氣正、法官清正廉潔。更加自覺地接受人大、政協、檢察機關、律師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不斷提高公正司法的水平。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將在市委的領導、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導下,進一步增強首都意識和責任意識,始終保持首都法院的優良作風,奮發進取、攻堅克難,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努力推動首都法院各項工作取得新的發展,為建設法治中國首善之區和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作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