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13號)要求,落實全國標準化工作會議和全省質監工作會議精神,做好2015年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加強標準化體系建設,制定本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5年江西省地方標準立項指南
- 性質:地方法規
一、立項原則,二、立項重點,三、申報要求,
一、立項原則
(一)緊貼需求。緊密圍繞產業發展、科技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提出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應加強項目調研,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議,對標準制修訂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充分論證,促進標準立項更加貼近需求和實際。
(二)系統規劃。注重項目的系統性和完整性,加強與現有地方標準體系銜接,加強與法律法規及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協調,加強與標準有效實施和實施監督的配套,不斷推進標準體系的系統化、綜合化。
二、立項重點
(一)現代農業。包括高標準農田建設、畜牧、水產、綠色(有機)食品、飼料、經濟作物、林業、農村電商等領域。
(二)製造業。包括機械類、紡織類、陶瓷、電子信息、鋼結構等領域。
(三)服務業。包括現代物流、信息技術服務、節能環保服務、電子商務等生產性服務業;旅遊、餐飲、中醫藥、商貿服務、居民服務等生活性服務業。
(四)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包括公共運輸、公共文化體育、公共安全、公共基礎設施管理與服務、公共教育、勞動就業服務、社會保險、基本社會服務、衛生和計畫生育、司法行政與服務、社會組織管理、社會公益科技服務等領域。
(六)節能環保。包括節能產業、清潔生產、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循環經濟、環境保護等領域。
三、申報要求
(一)地方標準立項實行常年公開徵集制度。省直各有關部門、各設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各省直管試點縣(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省級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具體組織項目的徵集、遴選和申報。項目申報可以隨時提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以提出地方標準立項的意見和建議。
(二)省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申報項目,應提前徵求有關部門、行業的意見,並按照有關規定,經全體委員討論通過。部門、行業組織申報的項目,應提前與有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溝通協調。
(三)申報項目以書面和電子格式同時報送。書面材料一式兩份,包括公文、《2015年度江西省地方標準計畫項目申報匯總表》、《地方標準項目建議書》和標準草案。電子格式材料包括《地方標準項目建議書》和標準草案。相關表格可從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進行下載。
(四)報送地址及聯繫方式
報送地址:南昌市京東大道1139號
聯繫方式:江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標準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