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監測評價報告

2016年8月23日,國家能源局發布《2015年度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監測評價報告》,這是國家能源局首次對外公布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年度監測和評價結果。

結果顯示,到2015年底,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4.8億千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5年度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監測評價報告
  • 發布單位:國家能源局
其中,水電裝機(不含抽水蓄能機組)3.0億千瓦,發電量10985億千瓦時,占全部發電量的19.6%;風電裝機1.29億千瓦,發電量1863億千瓦時,占全部發電量的3.3%;光伏發電裝機4318萬千瓦,發電量392億千瓦時,占全部發電量的0.7%;生物質發電裝機1031萬千瓦,發電量527億千瓦時,占全部發電量的0.9%。
《報告》指出,2015年,包含水電在內,全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為13625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中的比重為24.5%。
其中,可再生消納比重排名在前的5個省區分別為雲南(85.7%)、西藏(84.4%)、四川(79.1%)、青海(70%)和廣西(57.7%),排名在後的5個省市分別為山東(6.4%)、天津(7.8%)、河北(8.2%)、北京(8.5%)、山西(8.8%)。
《報告》指出,2015年,全國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為2778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中的比重約為5%。
其中,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比重排名在前的5個省區分別為青海(13.5%)、寧夏(13.4%)、吉林(12.2%)、內蒙古(12%)、甘肅(11.4%),排名在後的5個省區分別為廣西(1%)、海南(1.4%)、重慶(1.4%)、廣東(1.8%)、貴州(2%)。
從整體來看,非水電可再生能源占社會用電量5%的比重較低。
根據國家能源局2015年3月發布的《關於建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引導制度的指導意見》,2020年這一比重需要達到9%,才能實現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15%的發展目標。這意味著每年必須達到0.8%的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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