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青少年棒球錦標賽-----2015年8月上旬在成都市高新區舉行,具體競賽日期待定(另行通知)。
基本介紹
- 舉辦地點:成都市高新區
- 賽事類型:青少年棒球錦標賽
競賽日期和地點,參加單位,競賽項目,參加辦法,競賽辦法,計分方法,比賽服裝及器材,報名和報到,經費,運動員席的管理,仲裁委員和裁判員,
競賽日期和地點
2015年8月上旬在成都市高新區舉行,具體競賽日期待定(另行通知)。
參加單位
各市、州。
競賽項目
男子棒球。
參加辦法
(一)參賽運動員須按照省體育局下發的《關於做好2015年度全省青少年運動員註冊工作的通知》(川體青〔2014〕52號)要求進行有效註冊。
(二)參賽運動員須在所屬地經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證明身體健康合格,併購買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三)各參賽隊可報領隊1名,教練員2名,醫生或工作人員1名,運動員18名。
(四)參賽運動員須是1997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
(五)運動員參加身體素質測驗達標後,方可正式參賽(測試標準附後)。
競賽辦法
(一)比賽採用國家體育總局最新審定的《棒球競賽規則》。
(二)比賽使用場地規定:中外場本壘打線不少於96米,一、三壘邊線延長線不少於72米,壘間距離27.43米,投手投球距離18.44米。投手不受局數限制。
(三)參賽隊伍8支或8支以上,採用分組單循環賽和交叉淘汰賽的辦法,小組循環賽編排按第十二屆省運會棒球比賽名次,以蛇形原則進行排列編排:A組1、4、5、8,B組2、3、6、7進行比賽(首次參賽隊伍以報名先後順序排名),再由獲得小組單循環比賽的第一名,第二名,和第三名,第四名分別進行交叉淘汰賽,決出比賽最終名次。比賽均採用5局制,沒有時間限制,平局不延長。
(四)參賽隊不足8支,比賽採用單循環和必須分出勝負的同檔次賽。
單循環賽按第十二屆省運會棒球比賽名次排列(首次參賽隊伍以報名先後順序排名),再按1、2名,3、4名,5、6名進行同檔次賽最終決出名次。如參賽隊只有7支,第七名的隊不再進行比賽,同檔次賽前四名隊均採用7局制,5名後採用5局制,延長局開始二壘放跑壘員,直至決出勝負。
(五)同等局數,前三局雙方相差15分,四局雙方相差10分即可結束比賽。如遇特殊天氣情況,7局比賽5局有效,5局比賽3局有效。
(六)攻方沒有暫停,守方可以對投手進行指導,指導投手時,只能1名教練員進場和投手及1名其他守場員在場;7局比賽有3次指導投手,5局比賽有2次,延長局每3局有1次暫停。
計分方法
(一)比賽錄取前8名給予獎勵,參賽隊不足9隊時,按實際參賽隊數遞減1名錄取名次;不足3隊時,不錄取名次。
(二)勝一場得3分,平一場得1分,負一場得0分。
(三)兩隊及以上積分相等,直勝者名次列前,勝負循環則按相互間比賽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則按全部比賽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再相等比殘壘,先比三壘。
(四)比賽設“體育道德風尚獎”和“優秀教練員獎”,評選辦法按大會有關規定執行。
比賽服裝及器材
(一)各隊必須有兩套顏色深淺不同的比賽服(淺色為白、紅、黃,其他顏色均為深色),一名運動員只能用一個號碼。
(二)擊球員和跑壘員必須戴雙耳頭盔。
(三)運動員不準穿鐵釘專用鞋參賽,違者取消該場比賽資格。
(四)教練員必須穿與本隊隊員本場比賽一樣的服裝,違者罰出場。
(五)比賽用球和球棒須經四川省棒壘曲棍球協會認定後方可使用。
報名和報到
(一)各參賽隊須通過《四川青少年體育網》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於5月10日開始,比賽前30天截止。報名後不能更改,逾期報名不再受理。
(二)請各參賽隊按補充通知時間到賽區報到,報到時須交驗運動員的以下證明方可參賽:
1、縣級以上醫院體檢證明。
2、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證明(單據複印件)。
3、第二代身份證原件。
4、運動員註冊IC卡。
(三)各參賽隊教練員報到時須出示省級以上體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專業培訓證書。
經費
各參賽隊正編人員每人每天交食宿費80元,超編人員費用自理。
運動員席的管理
運動員、教練員、領隊,除比賽需要上場外,不能隨意離開運動員席,任何人不得在教練指導區指揮外比賽,違者兩次警告後,罰離出場。
仲裁委員和裁判員
(一)仲裁委員和裁判員由四川省棒壘曲運動管理中心按照國家體育總局體競字〔2014〕172號《全國體育競賽裁判員選派與監督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選派。
(二)仲裁委員會人員組成和職責範圍按國家體育總局《仲裁委員會條例》規定執行。
十二、其它
(一)各參賽單位必須為參賽運動員在所在地辦理好體檢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比賽期間出現意外事故,均由各參賽單位與保險公司按相關保險規定處理。
(二)比賽結束後10天內,承辦單位負責將秩序冊、成績冊(各5份)和賽區工作總結(2份)上報省體育局青少年體育處,並將成績冊(3份)及時寄發給各市、州體育主管部門。比賽結束後一周內,項目管理員負責將秩序冊、成績冊的電子文檔上報省體育局青少年體育處。
十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規程解釋、修改權屬四川省體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