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工作公告

關於海南省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公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工作公告
  • 發布時間:2014-09-22
  • 發布單位:海南省考試局
  • 著作權所有:海南省考試局 
公告正文
海南省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工作即將開始。報名實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學術學位各學科和專業學位中的建築學碩士、工程碩士、城市規劃碩士、農業推廣碩士、獸醫碩士、風景園林碩士、林業碩士、臨床醫學碩士、口腔醫學碩士、公共衛生碩士、護理碩士、藥學碩士、中藥學碩士等13個專業學位類別可設定單獨考試。
(四)經本科畢業學校(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選拔並確認資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畫”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填報志願並參加複試。規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推免生推薦和接收辦法由推薦學校和接收單位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製定並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的權利,所有推免名額(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專項計畫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單位推薦。凡按規定可接受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報名及確認時間
(一)網上預報名時間
2014年9月25日-28日應屆本科畢業生網上預報名。具體安排為: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有關高校組織應屆本科畢業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填寫報名信息。
(二)網上正式報名時間
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錄“研招網”,按網站的提示和有關要求如實、認真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應屆本科畢業生預報名信息有效,無需重複報名。
(三)現場確認時間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所有考生均須到本人網上報名時選定的報考點現場簽名確認報名信息。期間不到現場確認信息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報名資格。考生在現場確認信息時,應交驗如下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考生在確認報名信息時需提供網上報名編號,交納報考費並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三、報考點
海南省共設四個報考點,分別為:海南大學儋州校區報考點(代碼為4602)、海南大學海甸校區報考點(代碼為4603)、海南師範大學龍昆南校區報考點(代碼為4604)和瓊州學院三亞校區報考點(代碼4605)。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必須在報名系統中選擇一個報考點。
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等專業學位的考生必須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地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中報考海南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及旅遊管理碩士等專業學位的考生必須選擇海南大學海甸校區報考點(代碼為4603),報考瓊州學院旅遊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必須選擇瓊州學院三亞校區報考點(代碼4605)。
選擇海南省省內報考點報考法律碩士的考生必須選擇海南大學海甸校區報考點(代碼為4603)。
四、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一)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二)考生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三)以同等學力身份的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四)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五)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六)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畫”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八)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向招生單位諮詢。
(九)考生填寫報考信息時必須認真閱讀教育部、海南省考試局、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並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考生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負責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招生單位應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否則不得準予考試。
六、准考證下載列印
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列印《准考證》。考生列印《准考證》時須使用A4複印紙,《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七、初試時間、地點、科目及方式
初試時間: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9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考試時間以台北時間為準。
初試地點: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選定的報考點。
初試科目:
12月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7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8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8日下午 業務課二
12月29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建築設計等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詳細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請見《准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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