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反腐倡廉警示錄》出版發行研討會

2015年12月4日是第二個國家憲法日,為了進一步宣傳、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反腐倡廉警示錄》編審委員會、中國秦文研究會、曲阜孔子書院共同主辦了紀念國家憲法日暨《反腐倡廉警示錄》出版發行研討會。
中宣部新聞出版局副局長、《反腐倡廉警示錄》編審委員會主任張凡,中國秦文研究會會長、總參政治部原副主任賈雪陽將軍,中央黨校培訓部主任趙延軍,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司長楊五計,北京市人事局原局長焦希海,發改委投資協會金融中心副主任李堅,學者詩人巴湘,中國政法大學博士李長治、朱廣勝,最高人民法院高級法官、培訓中心原副主任楊國棟,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所研究員、曲阜孔子書院院長李敏生,《反腐倡廉警示錄》編審委員會編委、發行工作委員會主任褚多鋒等專家學者出席了研討會。
研討會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所研究員、曲阜孔子書院院長李敏生主持。
中宣部新聞出版局副局長、《反腐倡廉警示錄》編審委員會主任張凡首先在研討會上發言。他說,設立國家憲法紀念日就是強調黨、國家領導人民制定憲法,黨帶頭遵守憲法,所以依法治國最高層次是以憲治國。有這么一個紀念日就是要提倡我們恢復憲法的尊嚴,以紀念日的方式對憲法予以強調。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歷史發展時期,這個時期最重要的標誌就是提出了中國夢,中國人民要實現偉大的民族復興。
中國秦文研究會會長、總參政治部原副主任賈雪陽將軍在研討會上講到,習近平主席指出,“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憲法不是為了印在紙上、掛在牆上給人看的,但是多年來,憲法的實施和保障是不完備的。”在不少人的頭腦中有一種觀念,認為刑法、民法是比較嚴厲的法律,違反這些法律要受到制裁。但憲法好像是很“寬容”的,違反憲法可以不追究法律責任。這種“違法可怕,違憲不可怕”的觀念相當普遍。其實,違憲是最嚴重的違法。“這首先是由憲法與其他法律的關係決定的。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凌駕於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從內容上來講,憲法是人民權利憲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國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因此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設定國家憲法日是為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賈雪陽將軍在研討會上就秦文化包含秦的法律制度建設與現今依法治國的關係談了看法。
《反腐倡廉警示錄》編審委員會編委、發行工作委員會主任褚多鋒在研討會上介紹了《反腐倡廉警示錄》。
《反腐倡廉警示錄》一書是由中宣部張凡總策劃、中組部原部長張全景作序、中紀委原副書記劉麗英、劉峰岩等顧問委員會成員具體指導策劃和編輯工作。國務院研究室中國言實出版社出版的《反腐倡廉警示錄》分為上下卷,總計120餘萬字,250餘紀實案例為鏡鑒,防患於未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各項工作。
在研討會上發言的還有,最高人民法院高級法官、培訓中心原副主任楊國棟,北京市社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王文元,學者詩人巴湘,中國政法大學博士李長治、朱廣勝,曲阜孔子書院特邀研究員羅業健等。
研討會以推進依法治國、以憲治國為主題,結合黨和國家反腐倡廉戰略的實施,結合秦律文化和中國傳統姓氏文化,共同探討交流我國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的理論與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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