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駐馬店市食品安全工作要點

2014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堅持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依據《2014年河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要點》,進一步落實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以保障安全為首要任務,以體制改革為根本動力,以轉變監管方式、強化安全監管為主攻方向,以推動社會共治為重要保障,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守住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線,確保全市食品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為促進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提供重要支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4年駐馬店市食品安全工作要點
  • 時間:2014
  • 類型:安全工作要點
  • 地點:駐馬店市
內容,責任單位,

內容

一、繼續深化改革,健全完善體制機制
(一)紮實推進監管體制改革。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關於機構改革的部署,依據省政府關於市縣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實施意見,認真制定我市相關政策,積極推進各級食品安全監管機構改革工作,確保人、財、物全部按時劃轉整合到位。推動市場監管重心下移,強化市、縣機構監管執法力量和資源配置,建立健全基層監管機構,完善鄉鎮(街道)、村(社區)監管網路。推進公安部門打擊食品安全犯罪專職隊伍建設,整合檢測資源和監管執法資源,強化技術資源配置,努力形成職能與責任相一致、力量與任務相適應、資源與工作相協調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立改革過渡期間監管職能劃轉銜接機制,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運行。
責任單位:市編辦、財政局、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市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二)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機制。明確各級政府和各部門職責,科學界定市、縣(區)兩級監管事權和層級分工,建立相應的責任制度和工作制度。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簡政放權,探索審批、監管分離。創新鄉鎮(街道)、村(社區)管理模式,發揮各類基層站、所和基層幹部作用,構建覆蓋農村、城鎮社區的食品安全協管網路。
責任單位:市編辦、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三)強化綜合協調機制。牢固樹立大食品安全理念,進一步修訂完善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規則,加強各級政府食品安全辦建設,強化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制度建設等方面職責定位,充分發揮牽頭抓總的作用。完善組織協調、信息報送、聯合執法、督查督辦、考核考評等各項工作機制,鞏固綜合協調下的分工負責、協作配合工作體系。
責任單位: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二、加強保障體系建設,全面提升監管能力
(四)健全食品安全保障體系。根據《河南省食品藥品安全保障體系建設規劃》(2014-2016年),科學制定我市年度行動計畫。重點推動食品檢驗檢測、執法裝備、信息平台、行業徵信等項目建設,建立督辦機制,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相關部門配合,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五)完善法規制度體系。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加強監管制度建設,落實農產品產地管理、質量安全追溯、誠信體系等制度,形成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監管制度體系。整合、取消、下放部分行政審批項目和行政許可,最佳化審批程式,提高行政效能。完善行政執法行為標準,規範行政執法程式和行為,紮實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追究工作。制定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機構信息目錄並公開,提升監管的透明度。
責任單位: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市農業局、商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畜牧局等部門。
(六)建立技術支撐體系。努力健全食品安全、農畜產品檢驗檢測體系,強化各級食品、農產品安全檢驗能力建設。積極推進縣級現有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技術資源整合工作,扶持農貿市場檢驗檢測站建設,推動第三方檢測機構發展和政府購買服務。加快市、縣監管隊伍裝備標準化建設,重點加強縣、鄉兩級監管隊伍快檢設備配備,力爭年底縣級以下裝備標準化配備覆蓋率達到30%。堅持以企業為主體,鼓勵產學研用結合,支持建設一批食品安全領域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重點實施食品安全重大科技專項,推進食品安全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套用。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發展改革委、民族宗教局、科技局、衛生局、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市農業局、商務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畜牧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七)建設信息化服務體系。加快推進市、縣兩級監管信息平台建設,依託省級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設我市食品安全輿情監測系統、投訴舉報協同處置系統、應急處置指揮信息系統、可追溯體系系統和公共信息服務網站,實現信息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逐步建立覆蓋生產經營、行政監管、社會評價全過程的信息化體系。探索推廣食品、農畜產品生產、加工、流通、銷售環節全過程電子監管系統,啟動食品安全信息化試點縣(區)創建工作,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市農業局、商務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畜牧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三、加大治理整頓力度,嚴懲違法犯罪行為
(八)開展綜合治理活動。圍繞乳及乳製品、肉及肉製品、面及麵製品、白酒、食用油、保健食品等重點領域、重點品種,繼續深入開展綜合治理活動。加強食品標識管理,強化食品出廠檢驗環節和流通環節食品標籤標識檢查,集中解決虛假標識、誇大標識、遺漏標識和假冒、仿製食品標籤標識等問題,著力糾正散裝食品和上市農產品無標識、標示不規範現象;鞏固和提升嚴厲打擊“四非”(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添加、非法宣傳)行為整治成果,逐一督導檢查問題整改情況,對已經發現的案件線索,堅決查源追蹤,確保查處到位;進一步加強牛羊肉食品安全監管,推進牛羊肉定點屠宰。
責任單位:市農業局、商務局、民族宗教局、公安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畜牧局、工商局、質監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九)強化農產品源頭治理。以糧食、蔬菜、茶葉種植基地,畜禽、水產品養殖廠(小區)為重點,持續開展濫用違禁農獸藥專項整治,嚴厲查處使用禁用農藥獸藥或其他違禁物質,超範圍、超劑量使用農藥獸藥、化肥,以及將人用藥品用於動物、不執行休藥期規定等違法行為,嚴格蔬菜上市檢驗和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開展農產品主產區環境污染專項整治,切斷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鏈條。對部分污染較重的耕地,積極調整結構,進行集中修復。
責任單位:市農業局、環保局、畜牧局、供銷社,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十)實施重點問題集中整治行動。圍繞“病死肉”、“瘦肉精”、“地溝油”、“非法添加”等突出問題,不斷加大整治力度,在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開展隱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動。以非法屠宰、注水肉和屠宰環節使用違禁物質為重點,持續開展打擊私屠濫宰強化肉品衛生安全專項治理行動。開展清真食品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對“假冒清真”和“清真不清”等違法行為的治理力度。以重點問題集中整治成果,帶動食品安全質量的提高。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畜牧局、商務局、質監局、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民族宗教局、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十一)嚴肅查處各類違規問題。嚴格落實畜禽檢驗檢疫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制度,嚴厲查處銷售、使用無檢疫檢驗證明肉品行為,從嚴從重打擊販賣、加工病死畜禽行為;全面規範和加強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等各環節的監督管理,加快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工作,嚴防“地溝油”回流餐桌;嚴厲打擊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等違法行為,加大對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問題的治理力度。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地方政府和部門,嚴格進行責任追究,強化督查督辦,著力解決突出問題久治不安、久打不死現象。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監察局、畜牧局、商務局、質監局、環保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工商局、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十二)堅決打擊食品違法犯罪行為。健全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地區聯動的執法機制,形成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的強大合力。各級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法定職責,依法加大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對涉嫌犯罪案件及時移送公安部門處理。各級公安部門要深化保衛餐桌行動,發揮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主體作用。各級政府食品安全辦要對重大案件,要掛牌督辦,嚴厲查處。對重大刑事案件,建立各級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安部門、監管部門聯合督辦機制,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制定出台案件移送、調查取證、技術檢測鑑定等相關制度,嚴禁罰過放行、以罰代刑。完善司法綜合協調機制,統一執法量刑標準,依法做到“能查、能捕、能訴、能判”,確保依法嚴懲食品安全犯罪活動取得實效。
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農業局、商務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畜牧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十三)抓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持續推進放心主食、放心糧油工程,對麵粉中非法違規使用添加物、油炸食品中鋁超標等問題進行集中治理,並深化達標創優工作。實施兒童食品及學校飲食安全放心工程,加大對嬰幼兒食品、調味麵製品、膨化食品、含乳飲料的監督檢查力度,強化各級各類學校食堂綜合治理,嚴厲打擊兒童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推進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設。開展學生營養餐食品安全和生產經營活動集中治理,實施學校門前及周邊食品經營秩序專項整治。紮實開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回頭看,鞏固成果。
責任單位: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市公安局、教育局、糧食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四、強化行政監管,提高風險防範能力
(十四)加強和改進日常監管。堅持“查處”與“預防”、“人管”與“技管”、“管產品”與“管能力”相結合,努力實現監管工作制度化、常態化、科學化。全面規範現有各類食品許可,完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審查技術規範,加強準入管理。根據風險監測和日常監督記錄,科學劃分企業、產品和部位(場所)的安全風險等級,最佳化監管資源配置,推行量化分級管理。加大高風險環節監督和抽查力度,建立完善基層食品安全巡查工作規程和督促落實制度,增強日常監管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責任單位:市農業局、畜牧局、商務局、質監局、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十五)強化重點領域和環節監管。加大對種植養殖、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等各領域、各重點環節的隱患排查力度,加強對農村集體聚餐、農村食品市場及大型農貿市場的監管,加強對新資源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和網路行銷等新業態的監管。完善食品退市、召回、銷毀等管理制度,防止不合格食品回流生產和消費。探索試行食品強制保險制度,提高食品行業和消費群體的風險防範,推動食品安全質量的提升。加強林產品、馴養野生動物食品安全監管和檢驗監測,強化鹽業市場治理,組織飲用水源地、基本農田環保執法行動。
責任單位:市農業局、商務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畜牧局、林業局、環保局、鹽業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十六)健全風險監測體系。根據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制定和實施全市年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監管部門風險監測實施細則,擴大監測範圍,力爭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監測布點至少覆蓋50%以上的縣區。健全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在優勢農畜產品主產區建立食用農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點。健全風險信息套用機制,建立各類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和重要監督抽檢結果向同級政府報送制度,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健全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制度,加強日常風險評估和應急評估,及時通報發布信息,推動風險監測與行政監管的聯動銜接。
責任單位:市衛生局、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市公安局、農業局、商務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畜牧局、糧食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十七)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支持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建設安全可追溯體系,推進二維碼技術套用,構建從農產品生產、投入品使用、生產加工、終端配送等全過程的信息數據鏈。積極整合各類監管資源信息,推進監管與生產經營信息高度融合,積極構建政府主導、企業參與、消費者可公開查詢的信息化可追溯平台。推動重點品種和批發市場實行電子溯源管理,重點推進嬰幼兒配方乳粉、肉及肉製品和流通領域電子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工作。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農業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畜牧局、糧食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十八)加強輿情監測。各級政府食品安全辦、各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媒體、網路輿情監測工作,建立輿情監測機制和事件報告機制。強化輿情分析和快速反應,及時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和熱點問題。健全完善各部門系統內的縱向信息報告和部門間橫向信息通報機制,嚴格落實重要信息向本級政府報告和逐級上報制度。各縣(區)、各部門要建立和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積極發揮專家作用,及時解疑釋惑,正確引導輿論。加強對各類媒體的管理,強化對涉及食品安全重大敏感事件宣傳報導的指導協調,建立新聞報導責任追究制度,嚴厲查處惡意炒作、散布虛假信息、直接或變相敲詐勒索等行為,維護企業合法權益,保證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市農業局、商務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畜牧局、公安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十九)加強應急處置。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實施《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食品藥品安全事件防範應對規程(試行)》,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活動,提高快速回響能力。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密切協作、步調一致的應對處置機制。規範事故查處流程,強化各部門職能和責任分工,建立信息溝通和應急聯動機制,及時妥善處置各類食品安全事件。
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市衛生局、教育局、農業局、商務局、工商局、質監局、畜牧局、公安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五、嚴格落實企業首負責任,努力推動產業健康發展
(二十)強化企業首負責任。建立健全企業首負責任制,分類設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科學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推行大、中型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總監製度,依法界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業資格和責任。嚴格落實食品交易場所開辦者、食品展銷會等集中交易活動舉辦者、網路交易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鼓勵和支持食品生產經營者採用先進技術和先進管理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建立並落實“黑名單”制度,加強和規範違法違規企業和問題產品社會發布機制,從嚴追究違法企業法人的責任,對情節嚴重的堅決實行行業禁入。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監管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二十一)推進誠信體系建設。突出重點推進行業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健全企業誠信管理制度,完善各類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信用檔案,建立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制度。健全獎懲機制,發揮誠信信息對生產經營行為的制約作用。推動各類行政監管信息與社會徵信體系有效銜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評價結果與企業信用等級、融資信貸、立項用地等掛鈎機制,營造守法誠信處處受益、違規失信處處受限的良好氛圍。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各監管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二十二)深入開展示範創建活動。依據省食品安全示範市、縣(區)創建活動方案,啟動我市食品安全示範縣(區)和示範企業創建活動,並結合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培養樹立一批放心示範街道、放心示範市場、放心示範企業、安全示範店和放心糧油店。紮實推進國家級農業標準化示範縣創建工作,高標準抓好農業標準化示範基地建設。持續開展誠信體系等食品安全其它環節和領域的示範創建活動,努力形成點、線、面相結合,多層次、全方位、全業態的食品安全示範群體。
責任單位: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市財政局、農業局、各監管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二十三)推動產業最佳化升級。做大做強高成長性食品產業,培育全產業鏈企業,引導骨幹企業建立健全檢驗檢測體系、風險防範體系和網路化溫控倉儲配送體系,增強企業安全管控能力。推動關聯企業集聚發展,促進產業區域化配套,著力提升重點食品產業集群的質量安全水平。大力推廣農超對接、農批對接、農社對接和農校對接等物流模式,建設從田間到餐桌的集約化農產品供應體系和食品加工配送中心。加強對小作坊、小攤販的管理,採取改善生產經營條件、進入固定場所、成立合作社等措施,引導規範經營、健康發展。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各監管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六、突出抓好宣教培訓,形成全社會共治的良好局面
(二十四)強化宣傳教育效果。各縣(區)、各部門要依託新聞媒體,採取民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拓寬宣傳教育渠道,豐富教育內容,廣泛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宣傳活動,深入宣傳黨和政府加強食品安全的決策、部署和成效,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不斷增強公眾食品安全意識、科學素養和食品安全信心。要結合各自實際,選擇一批典型案例,加強普法宣傳教育,讓廣大食品生產經營者知法、懂法、守法。認真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食品安全知識大講堂”等活動,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常態化機制,確保宣傳教育內容不少、時效不減、持續有力。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二十五)加強各級各類人員培訓。積極適應食品安全新形勢、新體制的需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為重點,科學謀劃,突出重點,分級分類開展專題培訓,不斷提高全民安全意識和水平。舉辦各類食品監管領導幹部和執法人員培訓班,重點加強對基層監管員、協管員、信息員等的培訓,努力提高食品安全執法能力。嚴格執行從業人員每年不少於40小時的培訓制度,相關部門、行業組織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先培訓後上崗制度,定期對所有食品從業人員、特別是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關鍵崗位人員進行培訓,推動企業和從業人員依法從業、誠信自律。
責任單位: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各監管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二十六)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支持建立一批以企業為主體、以行業為主導的行業協會,發揮行會在自律、維權、服務、科研等方面的作用,對行業內的生產經營行為實現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行政監管部門要加強與食品相關行業協會的溝通聯絡,鼓勵支持行業協會在審批、行業監管等方面發揮作用,紮實推進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職能轉移的相關工作。充分發揮各級消費者協會的作用,提高人民民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和維權意識,支持消費者依法維權。
責任單位: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各監管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二十七)切實發揮專家委員會作用。加強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建設,充實專家委員會隊伍,強化專家委員會組織管理,充分發揮專家在政策諮詢、政府決策、監督管理、應急處置、宣傳教育等方面作用,提高食品安全科學監管水平。
責任單位: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各監管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二十八)發動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完善並落實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推進食品安全舉報投訴服務機制建設,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暢通投訴渠道,形成統一受理、部門分辦、限期督辦的工作機制。各縣(區)要進一步規範有獎舉報受理程式,用好財政專項獎勵資金,及時兌現舉報獎勵,調動社會各界參與的積極性。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規範申請公開程式和辦法,為發揮民眾監督作用創造條件。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監督和指導作用,進一步強化新聞輿論監督,引導社會各界依法開展輿論監督,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市財政局、各監管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七、加強組織保障,落實工作責任
(二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政府要對本地食品安全負總責,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各級各類人員的職責,研究解決體制改革、事業發展和安全監管中的重大問題,確保改革任務順利完成,確保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級政府食品安全辦要加強綜合協調、督查督辦和考核考評等工作,督促各級、各部門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大局意識,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切實形成監管合力。
責任單位: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三十)加大財政投入。各縣(區)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資金投入保障機制,將食品安全監管及行政管理、能力建設、監管執法裝備、專項整治、風險監測、監督抽檢、應急處置、科普宣教等各項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並形成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要進一步加大基層監管經費投入,推動食品監管執法裝備配備標準化和縣級檢驗資源整合試點項目建設。要努力爭取更多國家和省建設投資,強化對經費的統籌分配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強對資金管理使用的監督,確保各類資金髮揮出應有的效益。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市政府食品安全辦、相關監管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三十一)強化督查考評。各縣(區)政府要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政府年度目標考核體系和領導幹部績效考核評價體系,認真做好對下級政府和同級相關部門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考評工作。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區和部門,在評優創建活動中實行一票否決。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對年度工作進行細化,逐項進行分解,明確到具體領導和責任人,確保各項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加強督導檢查,及時查處和糾正存在問題,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責任單位: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市監察局及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其他成員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三十二)嚴格落實獎懲。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獎懲機制,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予以表彰獎勵。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區和部門,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地方政府、監管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特別是對因失職瀆職造成的重大責任事故,要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查處,決不姑息遷就。

責任單位

市監察局、財政局、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